鹏翎股份: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4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00 在天津市滨
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 1703 号公司主楼 5 楼 516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董事长王志方先生、副董事
长王华杰先生、董事田进平先生、独立董事盛元贵先生、余伟平先生、朱红女士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
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
司提供了专业、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职责。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鹏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9号),为
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对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签订等具体事宜。
  《关于开设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拟于 2023 年 1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公司 2 号办公楼
多功能厅召开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见。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鹏翎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