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1、 债券代码:1980049.IB、111077.SZ
债券简称: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2、 债券代码:1980199.IB、111084.SZ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董事发生变动的临时
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8 年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
议》
(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深圳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能源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
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
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
途。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发行人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董事会七届一百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董事会八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发行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原董事会成员为:
姓名 性别 职务
王平洋 男 董事、董事长
黄历新 男 董事、副董事长
李英峰 男 董事、总裁
李明 男 董事
马彦钊 男 董事、财务总监
王琮 男 董事
刘东东 男 独立董事
房向东 男 独立董事
李平 男 独立董事
发行人现董事会成员为:
姓名 性别 职务
王平洋 男 董事、董事长
黄历新 男 董事、副董事长
李英峰 男 董事、总裁
李明 男 董事
马彦钊 男 董事、财务总监
王琮 男 董事
章顺文 男 独立董事
钟若愚 男 独立董事
傅曦林 男 独立董事
新增董事简历如下:
(一)章顺文先生情况介绍
章顺文,男,1966 年出生,群众,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
会计师。曾任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科员,深圳鄂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负责
人,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深圳
市政协委员。现任深圳能源独立董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
分所合伙人,深圳市服务贸易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会计协会副会长,纽斯葆广赛
(广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章顺文先生与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章顺文先生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章顺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章顺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钟若愚先生情况介绍
钟若愚,男,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曾任广
东三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经济师,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
中心副研究员、研究员,深圳市应用经济研究会会长,山西财经大学党委常委、
副校长(挂职),山西财经大学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学科带头人。现任深
圳能源独立董事、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市应
用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兼任山西财经大学人口、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钟若愚先生与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钟若愚先生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钟若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若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傅曦林先生情况介绍
傅曦林,男,1972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江苏三山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董事
会秘书,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法律与监管部总经理,汉唐证券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总部副总经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深圳能源独立
董事、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曦林先生与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傅曦林先生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傅曦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傅曦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影响分析
本次董事变动对发行人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造成不利
影响,不影响原有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法律效力。
海通证券作为“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1、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2”债券债权代
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
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
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
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