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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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2022-07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2022年12月8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江苏阳光关于召
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临2022-067。根据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
息,方便本公司股东充分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
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2 月 23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 19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2 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20     江苏阳光   2022/12/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
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
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
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 2022 年 12 月 22 日(含该日)前公司收
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系人:胡小波、杨之豪
联系电话:0510-86121688
传真:0510-86121688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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