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以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及转让子公司部分认缴出资额暨引进战
略投资者的议案
公司审议该议案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
及增资事宜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金浦新能源治理结构,有利于其持续发
展,南京钛白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对金浦新能源的控制权不变,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单文峰、孙洋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