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
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被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资料,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相关决策、协调能力,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惩罚和惩戒,其任职资
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提名、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聘任林国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孙豫先生、薛平安先生、林贵贤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聘任薛平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林贵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对公司续租关联方林燕菁女士房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林浩亮和林若文夫妇之
女儿林燕菁女士续租房产一处,该房产为位于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君悦华庭 2-3 幢 117、217、
所,租赁期限为三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铺面租赁价格按
该地段的市场价格确定。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续租关联方林燕菁女士的房产,具有其必要性,
关联交易建立在双方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
以该地段的市场评估价计算,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经研究,
一致同意续租该房产。
独立董事:姚明安、蔡飙、纪传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