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方式购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持有的深圳市南油(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油集团”)24%股权、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商局投资发展”)持有的深圳市招商前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商前海实业”)2.89%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重组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核查论证后认为,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公司南油集团、招商前海实业已取得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批复及资质;本次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取
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单位的正式批复、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经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单位备案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上述报批事项已在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或者影响南油集团、招商前海实业合法存续的情况;
生产经营。标的公司资产完整,拥有与经营相关的各项资产。本次重组不会影响
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
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
签字页)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