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蓝集团股份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
就。
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授予激励
对象相符。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16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按照公司拟定的方案授予 52 名激励对象 270.28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