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2-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027    证券简称:华蓝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7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蓝集团股份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
就。
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授予激励
对象相符。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16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按照公司拟定的方案授予 52 名激励对象 270.28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蓝集团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