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2-151
债券代码:123067 债券简称:斯莱转债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苏州斯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克精密结构件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斯莱
克”)新能源电池壳业务产能布局,满足客户在当地的产能配套需求,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常州和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和盛”)拟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
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苏州斯莱克精密结构件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
议》”),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含签订《苏州斯莱克宜宾厂房定购项目合作
协议》中涉及项目的总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建设项目相关电池壳体等产品生产线,
项目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和盛在宜宾市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苏州斯莱克精
密结构件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名称: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陈玺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12013145239638
注册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打金街45号
关系说明:合作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常州和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目”)。
编号等以挂牌、拍卖公告,转让协议为准。具体指标以甲方有关部门出具的设计条件
通知书为准。同时,项目前期乙方可通过租赁房产的方式开展业务。
资约5.25亿元,建设电池壳体等产品生产线。
代建投入的支出)。资金来源为乙方自筹等。
个月内完成厂房建设及部分成套新设备安装和调试,并投产,投产后24个月内完成项
目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如使用过渡厂房的,需要在租赁协议签订后且场地具备入
场条件起4个月内完成生产线装修及部分成套新设备安装和调试并投产。
速、高效的办理项目所需的立项、环评、规划、施工许可、工商注册等行政审批手
续。
市场、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及研发等在内的各项优惠政策。
使用批复),土地需满足“三通一平”基本要求,即通路、通水、通电、土地平整。
防、安全生产、建筑规划的相关事务,乙方尽全力确保合规经营。
目公司,项目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
万元。乙方项目公司基本账户优先设立在宜宾市翠屏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产之日)。项目公司因自身原因延迟投产60日以上或在投产后5年内连续停产3个月以
上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和项目公司违约责任(因不可归责于乙方和项目公司原因出
现 行 政审 批手 续逾 期批 复导 致 项目 投产 逾期 的, 投产 日期 按行 政 审批 逾期 时间 顺
延)。
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在建设和经营中,做到合法建设、经营,依法照章纳税。
项目公司若需注册成立独立的销售公司,应注册在长江工业园。乙方、项目公司及独
立销售公司应遵守长江工业园的管理制度。
时”,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同时投入使用,确保生产安全。
考虑用工来源,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招录翠屏区内职业教育输出人员就业,并按照国
家劳动法律法规,依法对员工进行管理,自觉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制水土保持方案,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评价,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完善
相关手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地项目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投资审计报告、银行资金到位证
明、投资入库、升规入统等资料。
元,其中外资金额不低于200万美元,2022年注册资本金以外资形式实缴到位不低于
不低于2000万元。
源必须合法合规,不得以本项目对外非法融资或从事其他非法商业活动,否则由此产
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和项目公司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
影响的,乙方和项目公司应向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成立后,三方签订《权利义务转移协议》,相关权利义务(乙方投资义务除外)由项
目公司承继。
违约,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50万元,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告知书达到乙方
之日为解除日)。乙方若仅违约但在出现违约情形后2个月内整改完毕的,甲方不得单
方面解除协议。因乙方委托甲方所在行政区域内国有平台公司代建造成建设周期延长
的除外。
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
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
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律效力。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会、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多家重要下游电池厂商在相应地区已有布局,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
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将加深公司与下游电池厂商的合作关系,提升客户合
作层次和深度,符合公司拓展新能源电池壳业务的发展战略。
本次《投资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若项目实施主体实际
运营达到预期,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的发展能力、盈利能力以及在行业内的竞争能
力。
五、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的项目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能否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
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协议后续进展及项目投资进度,依
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