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2-107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和 2022 年 12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七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公司拟对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现有库存部分股份 5,790,329 股依法进行注销,同时减少注册资
本、修改公司章程。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数将由 975,185,779 股变更为
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部分
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二、债权申报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有
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产业园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
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上峰水泥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