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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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206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
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6
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
资本的议案》,拟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64,417,663股股份,并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详情参见公司2022年12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回购股
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780,795,346 元减少至人
民币 2,716,377,683 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凭有
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
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
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中坤大厦 16 层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上述指定地点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以邮寄方式进行申报的,请在申报前与公司联系,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
准,并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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