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 2022-085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7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或“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
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2540 号)核准,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向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省国投”)、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山金金控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金金控”)、烟台市金茂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茂矿业”)及山东黄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五名特定投资者以锁价方式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金金控、金茂矿业及山东黄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均缴纳了股票认购款。2016
年 9 月 30 日,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 天 圆 全 验 字 [2016]000040 号 ), 本 次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股 份 发 行 数 量 为
及 承 销 费 用 人 民 币 36,360,000.00 元 后 , 实 际 到 账 币 资 金 人 民 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将全部投入以下项
目:
项目 配套资金投资方向分配(元)
东风矿区(东风二期建设项目) 1,146,583,800.00
新立探矿权(新立矿区深部建设项目) 327,462,800.00
归来庄公司(归来庄金矿深部建设项目) 69,114,500.00
蓬莱矿业(蓬莱金矿初各庄、虎路线矿段建
设项目)
合计 1,642,822,447.8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及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1,132,250,578.02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细如下:
单位:元
配套资金投资方向分 累计投资 募集资金余额
项目
配
东风二期深部建
设项目
新立矿区深部建
设项目
归来庄金矿深部
建设项目
蓬莱金矿初各庄、
虎路线矿段建设 99,661,347.80 0.00 104,887,729.02
项目
注:蓬莱金矿初各庄、虎路线矿段建设项目涉及的相关矿区正在进行整合,尚未取得整合后
的采矿许可证,因此尚未开始投入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因募投项目属于矿山基本建设项目,由公司根据投资计划逐年分步投入,短
期内出现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和支付安排,为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7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
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
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7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公司使用 27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
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
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业务增长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认为
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利
益最大化;
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均计划用于
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
定。同意将 27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山东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可
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山东
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
将在募集资金需要投入募投项目时,及时足额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已经山东黄金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