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和 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审核意见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
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关联交易,发 表如下审核意见 :
一 、关于优化德昌大陆槽稀土矿合作方式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德昌大陆槽稀土矿合作方式的优化 ,对 稀土产业 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
作用 ,《 合作框架协议》、《氟碳铈稀土精矿的采购合同书》的签署有利于稳定公
司原材料的供应 ,产 品定价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的方式 ;公 司
后续也将参与和地矿业 的运营管理并享有一定比例的利润分成 ,具 体分成 比例双
方另行协商确定 ,乐 山盛和 自 2023年 起将不再享有对和地矿业 的托管收益 。前
述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 此 ,我 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 保证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 、有效 ,关 联董事需回
避表决 。
本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与 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四
川省地质矿产 (集 团)有 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
(以 下无 正文 )
(本 页无正文 ,为 盛和资源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
同玮
召集 人 :周 玮 毛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