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2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宁波益进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
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限合伙)(以下简称“益进凡投资”),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78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1.61%)。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收到益进凡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的   无限售条件流通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股(股)             比例
益进凡投资     3,780,000      1.61%    3,780,000        1.6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司总股本的 1.61%)。
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 2%)。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
价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益进凡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承诺如下:
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及减持限制措施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
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本公司持股期
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发
行价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本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扬
帆新材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
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扬帆新材所有。
  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益进凡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扬帆新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