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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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2-70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15 日(星期四)上午 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5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284,998,205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3.887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84,197,705 股,占公司股本
总数的 53.73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00,500 股,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 0.1514%。
  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2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84,760,8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7%;
  反对 232,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6%;
  弃权 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0.3435%;反对 23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0443%;弃权 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612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29,056,6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6%;
  反对 239,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562%;反对 23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94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29,056,6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6%;
  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562%;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68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0%。
  表决结果:
  同意 129,056,6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6%;
  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562%;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68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0%。
  表决结果:
  同意 129,056,6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6%;
  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562%;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68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0%。
  表决结果:
  同意 129,056,6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6%;
  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562%;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68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0%。
  表决结果:
  同意 129,056,6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6%;
  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562%;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68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0%。
  表决结果:
  同意 129,056,6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6%;
  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562%;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68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0%。
  表决结果:
  同意 129,056,6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6%;
  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562%;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68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0%。
  表决结果:
  同意 129,056,6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6%;
  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562%;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68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0%。
  表决结果:
  同意 129,056,6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6%;
  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562%;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68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0%。
  表决结果:
  同意 129,056,6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6%;
  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562%;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68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29,056,6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6%;
  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562%;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68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29,056,6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6%;
  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562%;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68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84,758,50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9%;
  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562%;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68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29,056,6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6%;
   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562%;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68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29,056,6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6%;
   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6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562%;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688%;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29,051,75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8%;
  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5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9.4441%;反对 2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9.8688%;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的陈志华律师、陈子弦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图《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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