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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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2-065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2 年 12 月 14 日上午在烟台市
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吴丽
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东乐康金岳实业有限公司 9.6409%的股份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认购山东乐康金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9.6409%的股权,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标的公
司截止 2022 年 10 月 31 日的万隆评报字(2022)第 10619 号评估报告,截止评
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评估值为 87,364.29 万元。各方同意以评估值作为作价基础,
确定标的公司 8,484 万元出资额的转让对价为 8,422.71 万元人民币。本次转让完
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由于交易对手方烟台诚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夫妇直
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认购山东乐康金岳实业有限公司剩
余股份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方向,定价基础合理,交易遵循双方自愿、
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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