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晓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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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0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 2022 年 12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和传真
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并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到会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相关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月静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同意以 2022 年 12 月 15 日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并
同意以 29.4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 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3 年 1 月 4 日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 关 于 召 开 202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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