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关
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原 6 名授予的激励
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等情形,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723,435 股。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