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2-062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本
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成立江苏新能金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筹)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连云港金海环保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环保”)、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发电”)合资成立江苏新能金云新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该合资公司注册资
本拟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5,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
金海环保出资 3,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9%,新海发电出资 1,0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10%。合资公司成立后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开发建设连云港云台 120MW
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对外投
资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设立合资公司相关手续,开展项目申报,办理
项目资本金拨付、融资、招标、工程建设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成立江
苏新能金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朱又生、张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生物质停运转型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物质
项目停运转型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