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第 3—4 页
三、附件………………………………………………………………第 5—8 页
(一)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5 页
(二)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6 页
(三) 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7—8 页
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2-442 号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高能环境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高能环境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高能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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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755,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
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 2,431,649.94 元,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2〕2-29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和《关于对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
公司多金属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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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投资额
金昌危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01,159.48 42,300.00
江西多金属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263,972.92 73,800.00
伊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56,282.51 48,700.00
贺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 29,902.49 28,500.00
补充流动资金 82,500.00 82,500.00
合 计 533,817.40 275,8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48,065.2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 合 计 比例(%)
资金
金昌危废资源
综合利用项目
江西多金属资
源回收综合利 263,972.92 8,350.57 8,350.57 3.16
用项目
伊宁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 56,282.51 12,082.64 12,082.64 21.47
目(一期)
贺州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 29,902.49 21,781.85 21,781.85 72.84
目(二期)
补充流动资金 82,500.00
合 计 533,817.40 48,065.21 48,065.21 9.00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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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置换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
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
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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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置换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
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
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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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置换之目的而提
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赵娇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赵娇本人书面同
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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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置换目的而提供文
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彭亚敏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彭亚敏本人书面同意,
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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