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股份: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江苏弘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拟审议事项的相关文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文化”)与关
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爱涛文化主营业务,将增加爱涛文化营业规模及公司效益。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符合行规,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输送利益、转移资
源和义务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公司及爱涛文化依
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形。
 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需回避
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之用)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包文兵:
王廷信:
冯巧根: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苏豪弘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