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啤酒: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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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2-034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
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王志斌董事长召集。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
议由王志斌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
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
推荐,拟提名何兴强先生和曹庸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四届董
事会换届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
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附:何兴强先生及曹庸先生的简历
   何兴强先生,196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
士,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工会主席,广东
省教育厅经济贸易类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鼎龙文化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山大学国际商务系副主任、主任,中山大学社会科学处
副处长,中山大学校工会副主席等。
   曹庸先生,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
生物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二级教授,广东省功能
食品活性物重点实验室主任,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幺麻子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惠尔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绿萃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吉首大学教师。
  何兴强先生、曹庸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
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何兴强先生、曹庸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兴
强先生、曹庸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以上两位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还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
大会选举。若两位候选人当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发布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
权的 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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