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儒波、持股 5%以上股东
游建军无偿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
次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均进行
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鲁亮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阳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