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瀚新材: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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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9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2月13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7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
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
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
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监事会主席张海娟女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1票回避,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能确保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
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主席张海娟女士作为本
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1票回避,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
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主席张海娟女士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1票回避,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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