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3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
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 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决定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 6 个月,
即回购实施期限变更为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止。除延长回
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现将公司回购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司股份 2,38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支付总金额为 9,985,694.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546,41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最高成交价为 4.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94 元/股,支
付总金额为 100,032,842 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
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
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
毕。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实施期限等
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
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
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发
展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
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
优秀人才,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
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
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
长、控股股东肖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了公司部分股票,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股数 减持后持有股数
上述相关主体在公司股份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
增减持计划一致。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
份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积回购股份 26,546,411 股,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前述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回购股份拟全
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实施,公司股份
结构尚未发生变化。
按照截至目前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55,655,272 30.45 582,201,683 31.9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269,012,348 69.55 1,242,465,937 68.09
总股本 1,824,667,620 100.00 1,824,667,62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 1 月 5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64,587,948 股。公司
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8,299,711 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41,146,987 股)。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
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股
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
公司后续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