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北广济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为实现国家节能减排,充分利用公司的厂区建筑资源,优化电源结
构,增加能源供给,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与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就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所进行的正常
商业行为,合同遵循市场公允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
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
业务经营无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以下无正文,接签名页)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青原: 洪 葵: 梅建明: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