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安记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投资总额的议案》《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内容、规模、投资总额的议案》
及所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是为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
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意上述
议案的变更内容。
全体独立董事:郭毓俊、宋西顺、周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