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2-094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建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
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追加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在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追加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及其利
息、费用,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止, 债
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追加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9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环保”)因日
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
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融资额度。应民生银行要求,公司拟为兴源环保
在民生银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日起三年,债务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及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方强、盛子夏、李佳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经营业务及资金周转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投资集团”)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借款额
度,借款年利率参照公司及新希望投资集团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同期贷款利
率,按市场化原则定价。每一笔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日起不超过一年,自提供资
金之日起算,可提前还款。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方强、盛子夏、李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八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9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方强、盛子夏、王宇航、李佳、赵勇、路加、肖炜
麟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