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ST蓝盾 公告编号:2022-112
债券代码:123015 债券简称:蓝盾转债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目前经营现状,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股份433,000股。本
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49,903,368股变更为1,249,470,368股。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同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9日、2018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及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激励
员工预案的议案》。公司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含8,000万元)且不低于4,000万元(含4,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8元/股。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
报告书》。
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考
虑到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经营需求,为保证公司拥有充足的运营资金,以支撑公
司业务拓展所需,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公司累计通过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33,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0.03%,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19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现状,鉴于上述回购的股份无法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内的股份433,000股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登记。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49,903,368股减少为1,249,470,368股,
股权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本次增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056,000 0.16% 0 2,056,000 0.1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247,847,368 99.84% -433,000 1,247,414,368 99.84%
股
总股本 1,249,903,368 100.00% -433,000 1,249,470,368 100.00%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按
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
请办理注销手续。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
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
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