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2-135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在认真审阅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之上,经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
依据相关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中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等),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解除限
售的情形。
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在
职员工,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
计划》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激励对
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49 名激励对象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共计 1,705,500 股进行解除限售。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