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作为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狮龙”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
“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8 号)和《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以公开方式向社
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2,292,788 股,发行价格为 13.09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2,271.2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 36,334.65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天健验〔2020〕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止
资金专户上的募集资金余额(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共 36,334.65 万元。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
额
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
项目
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
项目
合计 47,981.44 36,334.65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法狮龙
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
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海盐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海盐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海盐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海盐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海盐支行
合计 113,345,169.48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募投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产线和设备已达到可使
用状态,项目具体投入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实际募集资金 理财收益及利
项目名称 账户余额
金金额 投入金额 息
法狮龙集成
吊顶基础模 14,999.59 10,516.73 715.97 5,198.83
块建设项目
法狮龙集成
吊顶功能模 9,587.79 6,828.05 331.19 3,090.93
块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
研发设计展
示中心建设 3,870.68 2,463.21 107.91 1,515.38
项目
补充流动资
金 0.04
合计 36,334.65 26,383.15 1,383.01 11,334.52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
模块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已结项,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预计投入与实际投入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B=C+D) (E=B/A
A) C)
)
法狮龙集成
吊顶基础模 14,999.59 12,958.73 10,516.73 2,442.00 86.39%
块建设项目
法狮龙集成
吊顶功能模 9,587.79 7,828.05 6,828.05 1,000.00 81.65%
块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
研发设计展
示中心建设 3,870.68 3,761.21 2,463.21 1,298.00 97.17%
项目
补充流动资 103.66
金 %
合计 36,334.65 31,195.33 26,383.15 4,812.18 85.86%
规划设计,合理减少了部分配套建筑面积,并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
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进一步降低了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
设项目及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的项目工程实施成本。
不断加快,公司适时根据市场变化在产线建设过程中通过对生产线布局的调整及生
产程序的优化,合理节约了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及法狮龙集成吊顶功
能模块建设项目的项目设备购置费用。
入,更多地采用线上推广方式,合理节约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入。
理财产品,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赎回。在此期间,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入募投
项目未纳入募集资金置换范畴,一定程度上抵减了募集资金投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法
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设计展示
中心建设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产线和设
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
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1,334.52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
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
司就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存储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事项的相关必要审批程序
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 11,334.52 万元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
见。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认为:法狮龙本次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
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
名:
赵胜彬 王 颖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