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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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
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鄂博氟
化工”)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发展,
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为其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金鄂博氟化工申请银行贷款提
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程惠芳           王 军
            王红雯        马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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