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北京长风丽景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100%股权及下属全部股东权益的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李光金对关于出售北京长风丽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出售北京长风丽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下属全部股东权
益的事项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能够帮助公司化解债务风险。同时,本次交易事
项也符合公司调整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的精神。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二、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动
形成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李光金对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
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继续为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有助于
推动出售北京长风丽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下属全部股东权益的事项
实施,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