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股票代码:6007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与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以下
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三安光电、上
指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大基金、信息披露义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务人
本报告书 指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5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年 12 月 16 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持有三安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5%的行为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法定代表人 楼宇光
注册资本 9,87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期限 2014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36.47%、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 22.29%、中国烟草总公司 11.1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
例 有限公司 10.1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5.06%、其他股
东 14.91%
通讯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
示: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楼宇光 董事长 男 中国 北京 否
唐雪峰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严剑秋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杨鲁闽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程驰光 董事 男 中国 武汉 否
范冰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王文莉 董事 女 中国 上海 否
林桂凤 监事会主席 女 中国 北京 否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李洪影 监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徐阳华 监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高洪旺 监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宋颖 职工监事 女 中国 北京 否
徐倩 职工监事 女 中国 北京 否
张春生 副总裁 男 中国 北京 否
黄登山 副总裁 男 中国 北京 否
韦俊 副总裁 男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三安光电外,大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所 公司简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序号 交易所 公司简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以上上市公司中,中芯国际(HK)、华虹半导体、国微控股为大基金通过鑫芯
(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中微公司为大基金通过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大基金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含 5%)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从而导
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实现股东良
好回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减少或增加其在三安光电拥有权
益的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减少或增加其在三安光电拥有权益
的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2015 年 12 月 1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88,079,52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
本的 11.30%。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方式,持股
比例由 11.30%减少至 5.81%,累计减少超过 5%。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总股本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一)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6 股,累计转
增股本 1,529,409,348 股,公司总股本由 2,549,015,580 股增加至 4,078,424,928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比例同比增长,持股数量增加 172,847,712 股,持股比例保
持不变。
(二)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公司
总股本由 4,078,424,928 股增加至 4,479,341,308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未
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 11.30%被动稀释至 10.29%。
(三)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由 10.29%减少至 8.47%。
(四)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 89,586,669 股,持股比例由 8.47%减少至 6.47%。
(五)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完成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公
司总股本由 4,479,341,308 股增加至 4,989,018,727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
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 6.47%被动稀释至 5.81%。
综合上述因素,自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
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超过 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当期变动股数 当期变动 当期末持股
当期变动方式 当期变动期间
(股) 比例 比例
前次权益变动 2015/12/16 / / 11.30%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6/7/14 172,847,712 - 11.30%
公司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总股本增加导致被
动稀释
集中竞价减持 2020/7/8~2020/10/26 81,568,457 1.82% 8.47%
集中竞价减持 2021/10/12~2022/3/23 89,586,669 2.00% 6.47%
公司 2021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总股本增加导致被
动稀释
注:本报告书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均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
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
交易买卖三安光电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楼宇光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3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以下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 1721-1725 号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
上市公司名称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 1721-1725 号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股票代码 600703
信息披露义务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 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
人名称 份有限公司 人注册地 园北街 2 号 52 幢 7 层 718 室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发生变化□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 是□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
例被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88,079,52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11.30%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72,847,712 股,变动比例:0%
后,信息披露义 2、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导致被动稀释:0 股,变动比例:-1.01%
务人拥有权益 3、集中竞价减持股份:-81,568,457 股,变动比例:-1.82%
的股份数量及 4、集中竞价减持股份:-89,586,669 股,变动比例:-2.00%
变动比例 5、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导致被动稀释:0 股,变动比例:-0.66%
变动后持股:289,772,106 股,变动后持股比例:5.81%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此页无正文,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楼宇光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