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91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11 时 00 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人,现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高级管理人员耿文亮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晓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信泰永合(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
案》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实现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
洋新材”)的战略发展目标,拓展电子胶行业市场,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
能力,公司及自然人张利文、林志秀、贺国新、白纯勇拟共同对信泰永合(烟台)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永合”)进行增资,具体增资方案如下:
天洋新材、张利文、林志秀、贺国新、白纯勇按照每一元出资额 1 元的价格,以现
金方式共同向信泰永合增资 17,900 万元(以下简称“投资款”),其中:天洋新材认缴出
资 15,327.7 万元、张利文认缴出资 519.70 万元、林志秀认缴出资 1,140.80 万元、贺国新
认缴出资 835.70 万元、白纯勇认缴出资 76.1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信泰永合注册资本
变更为 18,000 万元。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信泰永合收购控股子公司烟台信友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进一步实现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天洋新材”)战略发展目标,整合电子胶业务板块,公司全资子公司信泰永合(烟台)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永合”)拟作为公司电子胶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由信
泰永合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烟台信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信友”)100%
股权,本次现金收购的价格拟参照烟台信友 2021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2 倍估值并经协
商确定为 10,390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烟台信友变更为信泰永合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述收购方案,天洋新材、贺国新、张利文拟与信泰永合共同签署《烟台信友
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信泰永合收购控股子公司烟台泰盛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进一步实现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天洋新材”)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划分公司不同业务板块,公司全资子公司信泰永
合(烟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永合”)拟作为公司电子胶业务的主要经营
主体,由信泰永合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烟台泰盛精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
台泰盛”)100%股权,本次现金收购的价格拟参照烟台泰盛 2021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2
倍估值并经协商确定为 7,610 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烟台泰盛变更为信泰永合全资子公
司。
根据上述收购方案,天洋新材、林志秀、白纯勇拟与信泰永合共同签署《烟台泰盛
精化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