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征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其定着
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方征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其定着物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经认真审
阅相关会议资料,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相关事宜发表以下独
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宜昌城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征用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宜昌长江三
峡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其定着物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
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召开前已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时,
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 吴奇凌
彭学龙
胡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