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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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
董事会提名王胜利先生、宋继东先生、常明松先生、刘胜利先生、张磊先生、白
江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
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且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
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
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王胜利先生、宋继东先生、常明松先生、刘胜利先生、
张磊先生、白江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
董事会提名吴跃平先生、陈铁军先生、杨玲霞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我们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经对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进
行审阅,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
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吴跃平先生、陈铁军先生、杨玲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杜海波            陈铁军       杨玲霞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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