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本次会议中,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将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
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议案 1、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 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
事实行分开投票。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2 年 12 月 27 日 16:00 前送达本公司。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联系人:李洞宇、张婷婷
联系电话:024-25162751
传真:024-25162732
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如表一提案 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束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5: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
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
提案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
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止 2022 年 12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本公司(或本人)
持有远大智能(股票代码:002689)股票,现登记参加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持有人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有效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