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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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证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券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新                      )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2-074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广


泰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新   公





年   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及证券部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


、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在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信息、拟激励对象与公


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聘用或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分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司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

事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次   (


)   (



)   (





表 (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如 (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下 (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禁入措施;
、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本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合法、有效。

激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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