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 标准股份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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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胜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5,705.16 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处于一审上诉期限内,
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做出预判。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西安标准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供应链”)因买卖合同纠纷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向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被告沈阳北方煤炭市场有限公司
向原告标准供应链支付拖欠的货款 5,705.16 万元;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止
原告支付自 2021 年 11 月 30 日起至全部货款偿还完毕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财
务费用(暂计至 2022 年 4 月 8 日为 213.95 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保全费、担保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披露的《标准股份关于
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标准供应链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收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2)辽 0103 民初 19282 号],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付原告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货款 57,051,570.13 元;
付原告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
财务费用 12,301,483.20 元;
付原告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财务费用(以 103,730.12 吨
为基数,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按照每超过一个月每吨补五元财务费用的计算
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付原告西安标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 34,230.94 元;
放于沈阳市新民市沈阳联立铜业有限公司院内约 12 万吨(以实际称量的数量为
准)的煤炭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399,263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沈阳北方煤炭市场有限公
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处于一审上诉期限内,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影响尚无法做出预判。本次诉讼的最终判决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
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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