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171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 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十)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 个月。 (十)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10 年。自公
自公司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时 司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时起算,即
起算;一旦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 到 2027 年 4 月 23 日止;一旦本持股计
特别提示 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 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
止。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 计划可提前终止。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
存续期届满前 6 个月,决定是否继续 市场情况在存续期届满前 3 个月,决定
延长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是否继续延长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五)本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 (五)本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
卖本公司股票 本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三、资金来
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源、股票来
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源、持股规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
模及禁止行
为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易日内。 之日。
本持股计划将其持有的牧原股份股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或卖出后 定的其他期间。
六个月内买入的,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本持股计划将其持有的牧原股份股票买
所有。 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或卖出后六个月
内买入的,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
准。
四、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 四、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和终止(一)
终止 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0 年,自公司股
(一)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 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月,自公司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 即到 2027 年 4 月 23 日止;一旦本持股
名下之日起算;一旦本持股计划所持 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
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 股计划可提前终止。管理委员会有权根
可提前终止。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市 据市场情况在存续期届满前 3 个月,决
场情况在存续期届满前 6 个月,决定 定是否继续延长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四、本持股
是否继续延长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
计划的存续
…… (二)本持股计划终止后,对持股计划
期限、变更
(二)本持股计划终止后,对持股计 资产进行清算后,依据持有人综合考核
和终止
划资产进行清算后,按持有人所持员 结果向持有人进行分配,分配后仍有剩
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分 余的,全部归公司所有。
配剩余资产。 (三)计划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
删除:
(三)计划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退 退休、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时,
休、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时, 应根据不同的离职原因,明确处理方
应根据不同的离职原因,明确处理 式,具体办法由本公司制定相关细则
方式,具体办法由本公司制定相关 予以明确。
细则予以明确。
(一)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持有人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除本持股计划另有规定外,本持股计划
会议及其召
集和表决程
的表决权; 1、依法参加持有人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
序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的权益; 2、按持有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享有本
的持有人其他权利。 3、享有相关法律、法规或本计划规定的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持有人其他权利。
期限内出资; 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限内出资;
定及持有人会议的生效决议; 持股计划的风险;
的持有人其他义务。 及持有人会议的生效决议;
持有人其他义务。
(三)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 (三)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
前 5 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通过 1 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通过直接
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 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
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3、 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3、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3)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
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
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特殊情况,召集人可以通过口头方
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召集人以口头
形式通知持有人的,通知内容应当至少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包括:第(1)、(2)、(3)项内容。
(三)管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三)管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八、管理委 1、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 1、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
员会委员的 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 3 日 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 1 日以前,
选任程序、 以前,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 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
职责 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通讯方 电子邮件或者其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委
式通知全体委员。 员。
(一)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股计划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 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
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
让行为无效。但发生如下情形之一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原始认购金额与
的,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 当时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
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 股票价值(以管理委员会决定取消该持
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原始认购金额 有人资格当日的收盘价计算)孰低的原
与当时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 则作价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受让
的公司股票价值孰低的原则作价转 人;持有人已从本持股计划中取得的权
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受让人: 益,管理委员会有权收回,该等收回的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权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九、员工持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股计划权益
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
的处置办法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 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子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 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 (4)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原因被公
除劳动合同的; 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违反法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 律、行政法规的、公司规章制度、股权
核不达标而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 管理规定或细则的;
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
不达标而被降职、降级的;
(6)未取得管理委员会事先确认自行
出售股票或设定质押等权利负担的;
(7)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应取消持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持有人发生职务变动、丧失劳 (二)持有人发生职务变动、丧失劳动
动能力、退休或死亡等情况的处置办 能力、退休或身故等情况的处置办法
法 2、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及身故
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 的,按其在岗期间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受影响。 管理委员会确定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
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 其合法继承人享受前述可分配权益。
退休的,其所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及 ……
权益不作变更。
持有人死亡的,其所持有的持股计划
份额及权益,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
有。
……
(三)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的处置办 (三)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的处置办法
法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对持股计划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对持股计划资 进行清算,并按最终综合考核结果向持
产进行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 有人进行分配,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全
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分配剩 部归公司所有。
余资产。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若存续期未延长,本持股计划在存续 若存续期未延长,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
期届满后即告终止。一旦员工持股计 届满后即告终止。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
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 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
十、持股计
股计划可提前终止。管理委员会有权 可提前终止。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
划的变更、
根据市场情况在存续期届满前 6 个 情况在存续期届满前 3 个月,决定是否
终止、清算
月,决定是否继续延长本持股计划的 继续延长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与分配
存续期。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在存续期内,公司每年对持有人个人业
后对持有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并按持 绩进行考核评定,每年评定结果作为收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员 益分配的依据。管理委员会可以结合持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 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持股计划的
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分 可分配股票权益进行全部或部分分配。
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在存续期内,经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
持有人可以在其可分配的全部权益范
围内,申请部分权益提前分配。已提前
分配的,在其全部可分配的权益中相应
扣除。
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对
持有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并按最终综合
考核结果向持有人进行分配,分配后仍
有剩余的,全部归公司所有。
删除:(八)本计划草案等议案经股东
十一、本持
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司
股计划的审
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及审议通过的《牧原
议程序及披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露要求
划》。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