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6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
案》
   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以经营业绩回报股东,为建立科学、
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理性发
展,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制订并公告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2 年-2024 年)》。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发展规划、资金状况以
及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贯性等因素,拟实施 2022 年中期分红,具体如下: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552,214,690.95 元(未经审
计)。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以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
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5,536,677,733 股(总股本 5,631,405,741 股扣除
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 94,728,0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水平高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独立董事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子公司之间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格力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钛”)为满
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格力钛与其子公司及格力钛子公司之间提供
担保,预计 2023 年度格力钛与其子公司及格力钛子公司之间将相互提供总额度
不超过 43.55 亿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为 2022 年 12 月 21 日,审议上述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格力电器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