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景科技”)于 2022 年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
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7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844,9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13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916,765,837.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99,589,223.6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7,176,613.3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00590495 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用途,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合计 45,632.35 45,632.35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
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
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
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
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7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宏景科技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 7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或进行结
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效
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