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锦开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3 人,代表股份 797,468,1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36.65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50,031,2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447,436,8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392,466,89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8.03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392,466,8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598,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70%;反对10,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514%;弃权9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567,1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07%;反对10,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086%;弃权9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81,597,195 股 ,占出席 会议的 中小 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2304 %;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
出席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邹锦开、丁珍珍、邹孟红、王华清已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567,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07%;反对 10,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86%;弃权 9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81,597,195 股 ,占出席 会议的 中小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7.2304 %;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
出席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邹锦开、丁珍珍、邹孟红、王华清已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2021 年度薪酬情况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102,5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668%;反对 11,3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132,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20%;反对11,33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出席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邹锦开、丁珍珍、邹孟红、王华清已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19-2021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102,5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668%;反对 11,3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132,5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120%;反对 11,33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8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邹锦开、丁珍珍、邹孟红、王华清已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
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571,9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591%;反对 9,89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2,570,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785%;反对9,89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出席股东王华清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
的关联交易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5,772,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563%;反对 9,89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570,7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785%;反对 9,89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2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股东邹锦开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