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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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1       证券简称:安徽合力      公告编号:临 2022-059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合力”或“发行人”、“公司”)公
开发行 204,750.5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合力转债”,债券代码
“110091”)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22〕2887 号文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保
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安证券”)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华安证券合称为“联席主承
销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 2022 年 12 月 9 日的
《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可转换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
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为 204.7505 万手(2,047.505 万张),按面值发行。
   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进行
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缴款日为 2022 年 12 月 13 日(T 日),
所有原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力配债”。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为
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因此优先配售比例未发生变化。请原股
东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合力配债”的可配余额,作好相
应资金安排。
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204.7505 万
手。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
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安徽合力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766 元面
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
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合力配债”,配
售代码为“704761”。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
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
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余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合力发债”,申购代码为“733761”。每个账户最小认
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
额。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
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
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 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
账户。
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
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中止发
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04,750.5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和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204,750.50 万元,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
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61,425.15 万元。
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
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原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市首日即可交易。投资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日 ) 刊 登 的 《 发 行 公 告 》、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 及 披 露 于 上 交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12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安徽合力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766 元面值
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
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数
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
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
申购量获配合力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
认购无效。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合力配债”的可配余额。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740,180,802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
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204.7505 万手。
   (二)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3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如
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配售代码为
“704761”,配售简称为“合力配债”。
  认购 1 手“合力配债”的价格为 1,000 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
(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
效申购量获配合力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
该笔认购无效。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合力配债”的可配余额。
  (1)原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合力配债”的可配
余额。
  (2)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
认购。
  (3)原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上交所相关业
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4)原股东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
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
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
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5)原股东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
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6)原股东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合力转债的发行总额为 204,750.50 万元。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售的方式进行。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申购时间
继续进行。
   (五)配售原则
  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根据委托申购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申购户数,确
定申购者及其可认购的合力转债数量。确定的方法为:
有效申购量认购合力转债。
自动按每 1 手(10 张,1,000 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
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 1 手合力转债。
   (六)申购办法
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投
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
求,合理确定申购金额,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
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
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
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
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个证券账户参与合力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合力
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七)申购程序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
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 2022 年 12 月 13 日(T 日)
(含该日)前办妥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
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
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
项内容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
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八)投资者认购债券数量的确定方法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可转债;
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按摇号抽签结果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
一中签号码认购 1 手。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
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交易的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 T 日确认网上投资者
的有效申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 1 手(10 张,1,000
元)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
于 T 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发行人、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T+1 日)披露的《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
率。
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
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
席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T+2 日)披露的《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数量并准备认购资金,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
购 1 手(10 张,1,000 元)。
     (十)缴款程序
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销。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
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
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
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T+4 日)披露的《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
     (十一)结算与登记
清算交割和债权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脑主机传送的中签结果进行。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
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中止发行,
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基数为 204,750.50 万元。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
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
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61,425.15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
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
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方兴大道 668 号
   联系电话:0551-63689611
   联系人:张孟青、刘翔
  (二)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联系电话:021-58835189、010-60840822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三)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联系电话:0551-62207151、0551-6220715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四)联席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联系电话:0551-6516150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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