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9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
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 磊:________________
奉小斌:_______________
吴天云: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