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 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侨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7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360,09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为 400,10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4,235,382
股 , 占发 行后 总股 本的 比例 为 8.56%, 有流 通限 制或 限售 安排 的股 票数 量 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202,418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0.5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将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三)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利润分配或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披
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
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
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
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数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数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
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
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数(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365,864,618 91.44% -2,202,418 363,662,200 90.89%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60,000 0.09% - 360,000 0.09%
首发后限售股 2,202,418 0.55% -2,202,418 - -
首发前限售股 360,090,000 90.00% - 360,090,000 90.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3,212,200 0.80% - 3,212,200 0.8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235,382 8.56% 2,202,418 36,437,800 9.11%
三、总股本 400,100,000 100.00% - 400,100,000 100.00%
注: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1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共赢 1 号资
管计划” )首发获配数量为 4,001,000 股,根据《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
定》等有关规定,共赢 1 号资管计划将其所持限售股份借出,相应股份出借后按照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管理。截至股本结构表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2 月 8 日,其出借公司股份数量为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侨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贾志华 张 翔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