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元科技: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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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1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碳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总经理工作细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修
正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其中总经理行使法
定代表人职权的权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同步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后生
效。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告工作;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
资方案;                  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方案;                   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理、财务负责人;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助理、 (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助理、
分公司经理、副经理,部门经理、副经 分公司经理、副经理,部门经理、副
理、经理助理等级别人员,聘任或者解 经理、经理助理等级别人员,聘任或
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 者解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人员及员工;                管理人员及员工;
(八)拟定由其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和 (八)拟定由其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
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和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与财务负责人共同拟定年度财务 (十)与财务总监共同拟定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等, 和弥补亏损方案、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报董事会研究;               等,报董事会研究;
(十一)签发日常经营管理的有关文 (十一)签发日常经营管理的有关文
件,根据董事长授权,签署公司对外有 件,签署公司对外有关文件、合同、
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协议等;
(十二)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占公 (十二)决定董事会决策权限之下的
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 公司资产购买、资产处置(包括出售、
产 1%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及设备购置 置换、清理等)、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不含关联交易)方案;决定占公司最 及其他交易事项;
近 一 次 经 审 计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净 资 产 (十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办理银
项在决定后应向下一次董事会议报告; 会决策权限之下决定公司的资产抵押
(十三)享有对闲置的价值人民币 300 或质押事项;
万元以下且不超过公司净资产总额 10% (十四)在紧急情况下,总经理对不
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备品备件等 属于自己职权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
的处置权;                     的生产行政方面的问题,有临时处置
(十四)决定单笔金额在人民币 5 万元 权,但事后应及时在第一时间向董事
以下(含人民币 5 万元)及年度累计人 会报告;
民币 10 万元以下(含人民币 10 万元) (十五)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
的公司赠与或者受赠资产事项;            撤销;
(十五)决定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 (十六)拟订公司风险管理方案;
金额低于人民币 30 万元、与关联法人 (十七)决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 对所投资企业决策事项之外的所投资
或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企业其他事项的股东意见;
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            (十八)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及
(十六)决定董事会决策权限之下的公 (十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
司重大经营、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事 他职权。
项;
(十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办理银行
信贷额度并决定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决
策权限之下决定公司的资产抵押或质
押事项;
(十八)在紧急情况下,总经理对不属
于自己职权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
生产行政方面的问题,有临时处置权,
但事后应及时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
告;及
(十九)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职权。
   公司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同日披露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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