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2-10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赢发
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将于 2023 年 2 月 12 日届满,
现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存
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2 月 12 日。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
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
年 12 月 8 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9 日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共赢发展员
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展期,存续期延长至 2023 年 2 月 12 日。
(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 至本 公告 日, 本 次员 工持 股计划 持有 公司 A 股 股票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期》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
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
份额同意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
人的利益,2022 年 12 月 9 日,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会议
审议同意,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予以展期。2022 年 12 月
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对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2 月 12 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上海大名城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等相关文件的要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存续期展
期的议案》
。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