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现就相关议案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查阅了以
往的交易记录,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了解,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
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
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
事会审议相关子议案时,关联董事韩力先生、张玉海先生应予以回避。
(以下无正文,为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振华: 严骏: 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