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大北农 证券代码:002385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27 号中关村大厦 19 层)
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之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申请人”、“公司”或“大
北农”)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贵会《北京大北
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22602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
组织发行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及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对贵会的反馈意见
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并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修订和
说明,现回复如下,请审核。
说明:
一、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中的释义同样适用于本反馈意见回复。
二、本反馈意见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
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发行人 2022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附表一: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处罚金额在 1 万元
问题 1、根据申报文件,申请人存在较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行政处罚。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
的行政处罚情况,并结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分析是否符合《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的行政处罚
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
的处罚金额在 1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总计 73 项,具体情况及逐项分析请见附件
一: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处罚金额在 1 万元以上
的行政处罚情况一览表。
二、结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分析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相关规定,对于主板(中小板)发行人非
公开发行股票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发行条件中规定的“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需根据行为性质、主观恶性程度、社会影响等具
体情况综合判断。如相关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
恶劣等,原则上视为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结合上述规定以及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和对发行人及其合并
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核查,上述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行为均
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不构成严重损
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环境保护类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受到罚款金额 1 万元以上的
环境保护类行政处罚总计 14 项,主要是发行人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
个别未规范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形,具体如下:
是否导致
序 行政处罚决 罚款金额
公司名称 处罚事由 严重环境 具体情况
号 定书 (万元)
污染
生态环境部门确认违
山东大北
潍环罚字 未按照规定和监测 法情节一般,符合从
农农牧科
技有限责
CL013 号 和采样监测平台 积极完成整改,未造
任公司
成不良环境影响
生态环境部门确认违
未按照规定对不经
山东大北 法情节一般,已经纠
潍环罚字 过排气筒集中排放
农农牧科 正并 消除了不 良影
技有限责 响。经公开查询,未
CL035 号 必要的污染防治措
任公司 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事
施
故
将猪粪贮存在无防 生态环境部门确认违
江西泰和
泰环罚字 渗、防漏土坑内, 法行为未对周边环境
绿色巨农
农牧食品
号 止畜禽养殖废弃物 响,公司已及时完成
有限公司
渗出、泄露 纠正
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公
湖南省众 利用无防渗漏措施 司主 动承担违 法责
益环罚字
仁旺种猪 贮存废水;畜禽规 任,实施了生态修复,
科技有限 模养殖固体废物处 并通过了专家验收,
号
公司 置不规范 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事件
生态环境部门确认情
在建设项目投入使
淮北昌农 烈环罚 节轻微,具有从轻处
用时未按照要求建
设配套环境保护设
有限公司 号 落实整改,不涉及严
施(安全填埋井)
重环境污染
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公
烟台大北 司积极履行了生态环
招环罚字
农种猪科 超过水污染物排放 境损害赔偿责任,具
技有限公 标准排放水污染物 有从轻处罚的情节。
号
司 根据公开查询,未导
致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根据处罚依据,不属
河北绿色
沧港环罚 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
农华作物 未正常使用污染治
科技有限 理设施
[2020]22 号 认未涉及较大及以上
公司
环境污染事故
是否导致
序 行政处罚决 罚款金额
公司名称 处罚事由 严重环境 具体情况
号 定书 (万元)
污染
生态环境部门确认情
超过国家或者地方 节轻微,公司已及时
山东华特 棣环罚字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 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消
有限公司 号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改,积极开展生态环
指标排放污水 境损害赔偿,不涉及
严重污染环境
肇庆大北 根据处罚依据不属于
农农牧食 肇环宁罚字 超过标准的要求排 情节严重的处罚。根
品有限公 [2021]24 号 放污染物 据公开查询,未导致
司 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贵州大北
黔南生环罚 生态环境部门确认情
农牧业科 部分污水未经集中
(福) 节轻微,公司已采取
(2019)7 措施予以整改,不涉
司遵义分 外环境
号 及严重环境污染
公司
产生的养殖废弃物 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公
芦山金驰 雅环罚
未全部经异位发酵 司已对违法行为进行
床处理导致养殖废 改正,不涉及严重环
限公司 号
弃物外排至沟渠 境污染
生态环境部门确认情
蚌埠昌农 固环罚字
未办理猪舍环评审 节轻微,公司已对违
批手续 法行为进行改正,不
有限公司 029 号
涉及严重环境污染
大气排气筒未高出 生态环境部门确认违
聊城金牌
聊莘环罚 周围最高建筑物 3 法程度一般(初犯,
大北农饲
料有限公
司
排放口 环境污染事故
山东丰沃
潍环罚字 未按规定将突发环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
新农农牧
科技有限
GX023 号 案 污染
公司
上述行政处罚中,其中 10 项已取得生态环境部门的证明文件,确认相关违
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相关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或相关违法
行为不涉及严重污染环境、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另外 4 项处罚
根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适用法律法规,相关违法行为适用较低的处罚标准,
或符合从轻减轻处罚情形,违法程度为一般,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也未
导致严重环境污染。
所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受到罚款金额 1 万元
以上的环境保护类行政处罚,对应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
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二)安全生产类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受到的安全生产类行政处罚
均未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形,受到罚款金额 1 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类行政处罚总计
未规范落实,具体如下:
序 行政处罚决 罚款金额 是否导致
公司名称 处罚事由 具体情况
号 定书 (万元) 人员伤亡
行辨识,未建立有
限空间台账资料;
(苏淮阴) 应 急 管理 部
江苏大北农 2、未对从事有限空
应急罚 门 出 具证 明
〔2021〕36 不 属 于重 大
限公司 人、监护人员、作
号 违法行为
业人员、应急救援
人员进行专项安全
培训
除尘设备未按照规
吉林大北农 (长)应急 范采用泄爆、隔爆、 根 据 处罚 依
限责任公司 7号 等一种或多种控爆 大违法行为
措施
﹝苏淮阴﹞ 应急预案修订;
淮安市淮阴 根 据 处罚 依
应急罚 2、未将事故隐患排
﹝2020﹞42 查治理情况如实记
有限公司 大违法行为
号 录或者未向从业人
员通报
根 据 处罚 依
据 不 属于 重
大违法行为。
应 急 管理 部
山东大北农 (乐开)应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
门 出 具证 明
确 认 不涉 及
限责任公司 122701 号 教育和培训
重 大 人员 伤
亡 或 社会 影
响 恶 劣的 情
形
根 据 处罚 依
据 不 属于 重
未按照规定提取和
山东大北农 (乐)应急 大违法行为。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未提供安全费用
限责任公司 C030802 号 门 出 具证 明
提取及使用台账)
确 认 不涉 及
重 大 人员 伤
序 行政处罚决 罚款金额 是否导致
公司名称 处罚事由 具体情况
号 定书 (万元) 人员伤亡
亡 或 社会 影
响 恶 劣的 情
形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
陕西正能农 ﹝高﹞应急 照规定经专门的安 应 急 管理 部
责任公司 dc-1-05 号 相应资格,上岗作 情节一般
业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
江山大北农 江应急罚 根 据 处罚 依
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和设施上设置安全
限公司 号 大违法行为
警示标志
未按规定制定生产
应 急 管理 部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门出具证明,
预案且未定期开展
确 认 该违 法
应急演练、安全设
盐城大北农 (苏盐射) 行 为 不涉 及
备的使用不符合国
家标准、未在有较
司 [2020]12 号 亡 或 社会 影
大危险因素的有关
响 恶 劣的 情
设施、设备上设置
形,不属于事
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故处罚
识
公司在丙类库房耐
绩溪农华生 火等级低于一级存 根 据 处罚 依
宣应急罚
[2020]02 号
公司 房混放甲醇和二甲 大违法行为
苯
一处巷道式重力沉
降室;2、车间布袋 不 属 于对 发
除尘设备积尘,未 行 人 主营 业
及时清理,未见粉 务 收 入和 净
尘 清 扫制 度和 记 利 润 具有 重
录;3、桶仓有限空 要影响(占比
间场所未见有限空 不超过 5%)
间警示标志,有限 的子公司,不
九江大北农 (共)应急
空间岗位风险告知 构 成 发行 人
卡;4、未见安全设 的 重 大违 法
限公司 0044 号
施设计专篇,未见 行为;应急管
安全评价报告;5、 理 部 门出 具
未在产生、输送、 证 明 确认 不
收集、贮存可燃性 涉 及 重大 人
粉尘,并且有较大 员 伤 亡或 社
危险因素的场所、 会 影 响恶 劣
设施和设备上设置 的情形
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志
序 行政处罚决 罚款金额 是否导致
公司名称 处罚事由 具体情况
号 定书 (万元) 人员伤亡
(冀沧渤
河北绿色农 根 据 处罚 依
临)安监罚 AOKS-4 复合气体
[2020]029 检测仪未定期校验
有限公司 大违法行为
号
(冀沧渤)
河北绿色农 根 据 处罚 依
应急罚 员工宿舍两侧安全
[2022]双 出口锁闭
有限公司 大违法行为
-012-1 号
未及时有效执行绩
﹝绩﹞应急
绩溪农华生 溪县应急管理局下 根 据 处罚 依
危化罚
﹝2021﹞1
公司 改 安 全隐 患和 问 大违法行为
号
题》的函
生产教育和培训情
况;2、未在较大危
险因素的生产经营 根 据 应急 管
聊城金牌大 (莘)应急
场所和有关设施、 理 部 门的 证
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明,不属于重
限公司 104 号
安全警示标志;3、 大违法行为
安全设备的安装、
使用不符合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
根 据 处罚 依
在编制生产安全事
商丘市大北 (商)应急 据 和 应急 管
故应急救援预案前
未开展风险评估和
公司 5008 号 明,不属于重
应急资源调查
大违法行为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
贵州大北农 (花)应急 素的生产经营场所 根 据 处罚 依
限公司 号 设置明显安全警示 大违法行为
标志
新疆大北农 (乌)应急 根 据 处罚 依
公司员工焊接与热
切割操作证为假证
限责任公司 执 1-16 号 大违法行为
架 未 采取 接地 措
施。2、投料口处粉
尘清理工具为铁质
根 据 处罚 依
(棣)应急 工具。3、公司未对
据 和 应急 管
无棣华有饲 罚〔2020〕 有限空间的现场负
料有限公司 工业园中队 责人、监护人员、
明,不属于重
大违法行为
援人员进行安全培
训。4.、公司未制定
包含有限空间作业
应急救援内容的生
序 行政处罚决 罚款金额 是否导致
公司名称 处罚事由 具体情况
号 定书 (万元) 人员伤亡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5、公司未
制定包含有限空间
作业应急预案演练
计划,未组织有限
空间综合和专项演
练,未组织有限空
间现场处置演练
玉米仓、粉碎和混
(龙)应急 根 据 处罚 依
龙口华有饲 料车间的地下传输
料有限公司 物料管道未设置安
全警示标志
安徽省大北 (东)应急 提升机、圆锥粉料 根 据 处罚 依
有限公司 132 号 无防护罩 大违法行为
在粉尘涉爆方面,
(湘郴北 未严格执行有限空
湖)安监行 间作业审批制度,
郴州大北农 根 据 处罚 依
管股罚单 2020 年 9 月 23 日对
〔2020〕 立简仓进行清理作
限公司 大违法行为
BHQXWH3 业前未制定有限空
号 间作业方案并经审
批擅自作业
未按照规定对有限
洛阳正能农 (洛)安监 根 据 处罚 依
空 间 作业 进行 辨
识,建立有限空间
公司 号 大违法行为
管理台账
未按规定经专门的
龙岩大北农 (武)应急 安全作业培训取得 根 据 处罚 依
限公司 监察 10 号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大违法行为
证从事焊接作业
海阳丰沃新 (海)应急 有两名特种作业人 根 据 处罚 依
公司 145 号 人员档案 大违法行为
“当心粉尘爆炸”
(鲁潍新) 警示标志;2、投小
山东丰沃新 根 据 处罚 依
应急罚 料除尘器未设置静
(2022)7 电接地;3、部分除
有限公司 大违法行为
号 尘器进、出风口未
设置风压差监测报
警装置
根 据 处罚 依
不同防火分区的除
洛阳正能农 据 及 应急 管
尘系统互联互通;
除尘系统未规范采
公司 明,不属于重
用泄爆与控爆措施
大违法行为
注 1:该项处罚公司未留存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安县应急管理局就该项处罚出具了证明
文件,确认不存在涉及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上述行政处罚中,其中 10 项已取得应急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确认相关违
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相关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或相关违法
行为不涉及严重污染环境、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另外 16 项处
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相关违法行为适用较低的处罚标准,不属于重大违法行
为,也不涉及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所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受到罚款金额 1 万元
以上的安全生产类行政处罚对应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
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三)其他类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受到罚款金额 1 万元以上的
林业部门行政处罚总计 11 项,其中 7 项已取得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
确认相关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相关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或相关违法行为不涉及严重污染环境、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另
外 4 项处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相关违法行为适用较低或中间的处罚标准,不
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受到罚款金额 1 万元以上的
消防类行政处罚总计 8 项,其中 1 项已取得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确认
相关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相关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相关
违法行为不涉及严重污染环境、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另外 7 项
处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相关违法行为适用较低的处罚标准,不属于情节严重
的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受到罚款金额 1 万元以上的
农业类行政处罚总计 4 项,其中 1 项取得了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确认
相关违法行为不涉及严重污染环境、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另外
严重的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受到罚款金额 1 万元以上的
其他类行政处罚合计 10 项,分别为市场监督管理类 5 项、建设类 2 项、自然资
源类 1 项、交通运输类 1 项、海关类 1 项。1 项取得了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证明
文件,确认相关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相关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
处罚,相关违法行为不涉及严重污染环境、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其他 9 项,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相关违法行为适用较低的处罚标准或金额较小,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市场监督、税务、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海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
源和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核查
其经营合法合规及受到处罚情况,及有关主管部门对于相关处罚的性质认定情
况。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www.gsxt.gov.cn/ ) 、 企 查 查
(https://www.qichacha.com/)等网站,了解行政处罚情况。
处罚决定书》,了解处罚相关原因与内容,核查行政处罚性质;取得发行人对相
关处罚的整改材料及罚款缴纳材料,核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
对于处罚的整改情况。
行政处罚支出情况进行交叉核对。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罚款金额 1 万
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总计 73 项,其中环境保护类行政处罚 14 项,安全生产类行政
处罚 26 项,其他类行政处罚 33 项。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该等行政处罚对应的违法行为均未导致严重环
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不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问题 2、根据申报文件,申请人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较大,部分担保已产
生纠纷。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公司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是否履行规定的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方是否提供反担保,申请人是否已实际承担担保责任,
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尚未解除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发行人的对外担保包括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担保、发行人为参股
公司提供担保、发行人为合作养殖户、客户提供融资担保及华佑畜牧为其原实际
控制人的关联方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担保余额为 1,023,330.65 万元,其中发行人
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 860,839.11 万元,发行人为合并报表范围
外主体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62,491.54 万元。
一、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担保具体情况
(一)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847,924.65 万元,
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为 12,914.46 万元。
(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十五次会议、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后发行人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和 2022
年 8 月 3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2022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
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该等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
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子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公司提供不超过 40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可循环
使用。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止。
发行人已公告上述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并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
《关于调
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反担保措施
根据对发行人相关工作人员的访谈及查询发行人的有关公告文件并经抽查
金额 5,000 万元以上担保的相关反担保文件,对于发行人对控股子公司(非全资)
的担保,其他股东已按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对于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未
设置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的规定已调整为仅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要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因此发行人为子公司
担保而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四)发行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担保而实际承担担保责
任的情形。
(五)是否存在违规担保尚未解除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违规
担保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发行人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
(一)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审批担保
被担保对象 实际发生 实际担保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对外担保
序号 债权人 额度(万 反担保措施 董事会审议
/债务人 日期 余额(万元) 审议 意见 公告
元)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北镇大北农 2017 年第 独立董事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第四届董事
比例提供反但保 会第七次
北镇市支 限公司 东大会 意意见
行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北镇大北农 第四届董事 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2017 年度
北镇市支 限公司 次 意意见
资比例提供反但保
行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宾县大北农 第四届董事 2018 年第 独立董事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比例提供反但保
哈尔滨松 限公司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北支行
上海浦东
黑龙江大北
发展银行 第三届董事 2016 年第 独立董事
农食品科技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集团有限公 比例提供反但保
公司哈尔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司
滨分行
中国农业
黑龙江大北
银行股份 1、黑龙江大北农提供反担保 2017 年第 独立董事
农食品科技 第四届董事
集团有限公 会第十五次
哈尔滨松 资比例提供反但保 东大会 意意见
司
北支行
审批担保
被担保对象 实际发生 实际担保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对外担保
序号 债权人 额度(万 反担保措施 董事会审议
/债务人 日期 余额(万元) 审议 意见 公告
元)
浙江浙银
黑龙江天佑 第四届董事 2018 年第 独立董事
金融租赁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股份有限 比例提供反但保
限公司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公司
浙江浙银
富裕大北农 第四届董事 2019 年第 独立董事
金融租赁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股份有限 比例提供反但保
限公司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公司
中国工商
乾安大北农 第三届董事 2017 年第 独立董事
银行股份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有限公司 比例提供反但保
限公司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松原分行
龙江大北农
农牧食品有
海尔融资 第四届董事 2019 年第 独立董事
限公司(曾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用名:龙江 比例提供反但保
有限公司 次 股东大会 意意见
丰源畜牧有
限公司)
浙江浙银
富裕大北农 第四届董事 2019 年第 独立董事
金融租赁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股份有限 比例提供反但保
限公司 次 股东大会 意意见
公司
中国农业
大安大北农 2020 年第 独立董事
发展银行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第五届董事
北京市密 比例提供反但保 会第四次
限公司 东大会 意意见
云区支行
审批担保
被担保对象 实际发生 实际担保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对外担保
序号 债权人 额度(万 反担保措施 董事会审议
/债务人 日期 余额(万元) 审议 意见 公告
元)
浙江浙银
昌乐大北农 2020 年第 独立董事
金融租赁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第五届董事
股份有限 比例提供反但保 会第十一次
限公司 东大会 意意见
公司
浙江浙银
葫芦岛大北 2020 年第 独立董事
金融租赁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第五届董事
股份有限 比例提供反但保 会第十一次
有限公司 东大会 意意见
公司
嘉荫县农 宾县大北农 独立董事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第五届董事 2020 年度
比例提供反但保 会第十七次 股东大会
作联社 限公司 意意见
上海浦东
黑龙江大北
发展银行 独立董事
农食品科技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第五届董事 2020 年度
集团有限公 比例提供反但保 会第十七次 股东大会
公司哈尔 意意见
司
滨分行
招商银行 黑龙江大北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第 独立董事
股份有限 农食品科技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公司哈尔 集团有限公 比例提供反但保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滨分行 司
招商银行
黑龙江天佑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第 独立董事
股份有限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公司大庆 比例提供反但保
限公司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分行
招商银行 富裕大北农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第 独立董事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比例提供反但保
公司哈尔 限公司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审批担保
被担保对象 实际发生 实际担保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对外担保
序号 债权人 额度(万 反担保措施 董事会审议
/债务人 日期 余额(万元) 审议 意见 公告
元)
滨分行
龙江大北农
招商银行 农牧食品有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第 独立董事
股份有限 限公司(曾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公司哈尔 用名:龙江 比例提供反但保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滨分行 丰源畜牧有
限公司)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辽宁大北农 第五届董事 2022 年第 独立董事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比例提供反但保
沈阳自贸 司 次(临时) 东大会 意意见
区支行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锦州大北农 第五届董事 2022 年第 独立董事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比例提供反但保
沈阳自贸 限公司 次(临时) 东大会 意意见
区支行
江苏金融 北镇大北农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第 独立董事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比例提供反但保
有限公司 限公司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 辽宁大北农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第 独立董事
公司沈阳 司
分行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审批担保
被担保对象 实际发生 实际担保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对外担保
序号 债权人 额度(万 反担保措施 董事会审议
/债务人 日期 余额(万元) 审议 意见 公告
元)
商业银行 畜牧有限公 比例提供反但保
股份有限 司
公司
浙江浙银
富裕大北农 2022 年第 独立董事
金融租赁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第五届董事
股份有限 比例提供反但保 会第三十次
限公司 东大会 意意见
公司
盛京银行
股份有限 葫芦岛大北 2022 年第 独立董事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第五届董事
比例提供反但保 会第三十次
岛东城支 有限公司 东大会 意意见
行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肃宁县大北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第 独立董事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比例提供反但保
肃宁县支 有限公司 次临时 东大会 意意见
行
招商银行
宾县大北农 2022 年第 独立董事
股份有限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第五届董事
公司哈尔 比例提供反但保 会第三十次
限公司 东大会 意意见
滨分行
中国建设
北镇大北农 第五届董事 2022 年第 独立董事
银行股份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有限公司 比例提供反但保
限公司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锦州分行
中国工商 乾安拓北拓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第五届董事 2022 年第 独立董事
银行股份 牧业科技有 比例提供反但保 会第三十三 二次临时股 已发表同
审批担保
被担保对象 实际发生 实际担保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对外担保
序号 债权人 额度(万 反担保措施 董事会审议
/债务人 日期 余额(万元) 审议 意见 公告
元)
有限公司 限公司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松原分行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辽宁大北农 第五届董事 2022 年第 独立董事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比例提供反但保
沈阳自贸 司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区支行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锦州大北农 第五届董事 2022 年第 独立董事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比例提供反但保
沈阳自贸 限公司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区支行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锦州大北农 第五届董事 2022 年第 独立董事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比例提供反但保
北镇市支 限公司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行
齐商银行
股份有限 昌乐大北农 第五届董事 2022 年第 独立董事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比例提供反但保
业金融服 限公司 次(临时) 东大会 意意见
务中心
招商银行
哈尔滨绿色 第五届董事 2022 年第 独立董事
股份有限 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
公司哈尔 比例提供反但保
限公司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滨分行
审批担保
被担保对象 实际发生 实际担保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对外担保
序号 债权人 额度(万 反担保措施 董事会审议
/债务人 日期 余额(万元) 审议 意见 公告
元)
中国建设
龙游昌农农 例提供反担保 第四届董事 2020 年第 独立董事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提供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龙游支行
反担保
浙江浙银
台州市金泽 第四届董事 独立董事
金融租赁 浙江昌农其他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 无需提交股
股份有限 提供反担保 东大会审议
发有限公司 次 意意见
公司
由农信互联股东薛素文先生、北京
中国民生
北京农信互 农信众志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2021 年第 独立董事
银行股份 第五届董事
有限公司 会第十四次
有限公司 不低于合计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 东大会 意意见
北京分行
反担保
由农信互联其他股东薛素文先生、
招商银行
北京农信数 北京农信众志网 络科技合伙企业 2020 年第 独立董事
股份有限 第五届董事
公司北京 会第九次
公司 东按照不低于合计的持股比例为公 东大会 意意见
分行
司提供反担保
光明食品集
光明食品 第四届董事 2019 年第 独立董事
团上海农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次 东大会 意意见
(注)
注:江苏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光明生猪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合资的参股公司,2019 年该参股公司为业务发展需要向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借款,由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按参股比例为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如前述表格所示,发行人对参股公司的对外担保均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发行人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如涉及)的决策程序,关联
董事、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担保时均按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相关
独立意见,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反担保措施
上述对外担保中发行人对黑龙江大北农及其子公司、浙江昌农及其子公司的
担保已分别由黑龙江大北农其他股东、浙江昌农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
保,发行人对农信互联及其子公司的担保已由农信互联其他股东薛素文及北京农
信众志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
此外,发行人对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的担保未设置相应的反担保
措施,具体情况如下:江苏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光明生猪有限公司及
其他股东合资的参股公司,2019 年该参股公司的下属公司河北众旺农牧科技有
限公司、宿迁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淮安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为业务发展需
要向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合计 61,548 万元,由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
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经公司 2019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
为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按公司所持有的江苏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的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692.88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的规定已调整为仅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要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市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
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该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上市
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的,应进行相关原因
披露,并说明担保风险是否可控等。
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江苏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的债务向该等债务
的担保方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是按照公司在参股公司的
出资比例提供,该担保不属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已经按出资比例提供了同等担保,符合上述规定的风险
控制措施的要求,也不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发行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发行人于 2019 年为参股公司龙科种业代偿 2,390 万元,该笔代偿款已于 2020
年全部追偿收回。
(五)是否存在违规担保尚未解除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尚
未解除的情形。
三、对公司下属子公司客户或合作养殖户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
为配合市场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与客户的合作和发展,发行人报告期内授
权子公司为合作养殖场(户)、畜禽养殖户或饲料经销商等下游客户提供融资担
保,主要用于供应链金融贷款使用。
(一)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为合作养殖场(户)、畜禽养殖
户或饲料经销商等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 10,503.51 万元。
(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授权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经发
行人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该等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为了适应当前市场形势,推动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
高融资效率并促进公司扩大业务量,公司授权下属子公司为客户、合作养殖场
(户)及担保方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9,800 万元(即 2022
年任一时点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39,800 万元,包含上一年度未履行完毕的担保额
度在内),主要用于供应链金融贷款使用,子公司可以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
担保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止。
发行人已公告上述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并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告《关
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并在发行人的定期报告中披露了发行人对应报告期内
对客户、养殖户的担保情况。
(三)反担保措施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或合作养殖户提供担保,会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
施,包括原则上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客户
和合作养殖户提供担保、要求客户和合作养殖户提供反担保、公司定期派出业务
与财务人员到场检查其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的规定已调整为仅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要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客户或合作养殖户均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
上述担保均不构成关联担保,发行人为其客户或合作养殖户提供担保已经采取了
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发行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向客户或合作养殖户提供的担保分散度较高,由于行业周
期、非洲猪瘟等情况的影响,报告期内存在担保对象出现经营困难由公司控股子
公司代偿担保融资款的情形,自 2019 年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各期内发生的代偿
融资款净发生额分别为 4,934.48 万元、1,989.18 万元、476.68 万元、39.21 万元。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均积极依法向被担保人追偿。
(五)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尚未解除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或合作养殖户提供担保不
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尚未解除的情形。
四、华佑畜牧为其原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提供担保
(一)华佑畜牧及其原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
华佑畜牧系由田荣昌于 2008 年创立的企业,2014 年在新三板挂牌,经过多
年发展成为一家从事种猪繁育的农业科技型企业,是山东省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
龙头企业、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之一,在发行人快速发展养猪事业期间为落实“养
猪大创业”的战略规划,并健全公司种猪育种体系,于 2017 年 9 月收购成为控
股子公司(2017 年 11 月完成交割),收购的业绩承诺期为 2018-2020 年。华佑畜
牧原实际控制人田荣昌于 2019 年 6 月突发疾病去世。荣昌农牧、四季青公司、
荣昌物流、华育公司为田荣昌的关联方。
在华佑畜牧前实际控制人田荣昌去世后,发行人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接管荣昌育种生产经营权和终
止原业绩承诺的议案》,提前接管华佑畜牧的生产经营权。
(二)华佑畜牧为其原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经上市公司履行程序并发生诉讼仲裁的华佑畜牧对
外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的主 审议程序 担保责
序 担保 债务 债权 借款 反担保
担保方式 债权相关 及信息披 诉讼或仲裁进展 任履行
号 人 人 人 金额 措施
期间 露情况 情况
(1)法院已判决四季青 已履行
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华 85 万元,
佑畜牧承担抵押担保责 截至本
任,债权人对华佑畜牧 反馈意
(1)华佑畜牧
提供的抵押物拍卖款享 见回复
以 1 宗土地使
第四届董 有优先受偿权;其他担 出具之
四季 中行 用权、2 项房产
华佑 1,200 2017.3.6- 事会第五 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日,华佑
畜牧 万元 2022.3.5 十六次会 (2)法院已查封华佑畜 畜牧已
司 支行 (2)李文霞、
议、2019 牧名下抵押的 1 宗土地 将预计
刘九彩、王金花
年第八次 使用权和 2 项房产。 承担的
提供保证担保。
临时股东 (3)截至本反馈意见回 担保损
大会审议 复出具之日,华佑畜牧 失确认
通过,独 已将预计承担的担保损 为预计
立董事发 失确认为预计负债。 负债
(1)荣昌农牧 表意见, (1)滨州仲裁委员会已
中国
以 土 地 使 用权 并披露对 裁定荣昌农牧承担还款
工商
和 房 屋 建 筑物 外担保公 责任;债权人就荣昌农
银行
提供抵押担保; 告。 牧不能清偿的债务对华 572.8385
华佑 荣昌 股份 800 万
畜牧 农牧 有限 元 2021.8.18
以 1 宗土地使 折价、拍卖或变卖价款 履行
公司
用 权 提 供 抵押 在最高额担保 5,728,385
无棣
担保; 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支行
(3)陈万华等 其他担保人相应承担对
担保的主 审议程序 担保责
序 担保 债务 债权 借款 反担保
担保方式 债权相关 及信息披 诉讼或仲裁进展 任履行
号 人 人 人 金额 措施
期间 露情况 情况
保证担保。 (2)经债权人向仲裁委
员会申请,法院查封华
佑畜牧的 1 宗土地使用
权。
(3)因借款人荣昌农牧
已提供抵押担保,相关
资产的原评估价值预计
能够覆盖该笔借款偿还
义务。公司未对该笔借
款需承担的担保义务确
认预计负债。
(1)法院已判决荣昌农
牧承担还款责任;债权
人有权就荣昌农牧及三
角洲集团提供的抵押物
的拍卖款优先受偿;华
佑畜牧及子公司华特希
尔、恒利源种猪、华麟
牧业以及其他担保人承
(1)荣昌农牧 担连带责任。
提 供 土 地 抵押 (2)截至 2022 年 6 月,
担保; 法院已划扣华佑畜牧银
(2)担保人三 行存款 536.14 万元;并
角 洲 集 团 提供 对华佑畜牧部分资产采 已履行
有 土 地 抵 押担 取保全措施如下:冻结
中行 保; 华佑畜牧持有的对其子
华佑 荣昌 1,900 金部分
畜牧 农牧 万元 2019.1.29- 剩余
支行 及 子 公 司 华特 2020.1.29 万股权、华辰种猪 3,000
希尔、恒利源种 万股权、华麟牧业 1,000 万元未
猪、华麟牧业提 万股权、华特希尔 1,000
履行
供保证担保; 万股权、华佑畜牧持有
(4)张维强、 的无棣农商行 2,000 万
田荣秀、李文霞 股权;查封华佑畜牧名
提供保证担保。 下 11 宗房屋建筑物及土
地使用权;冻结华佑畜
牧银行存款 12.48 元;查
封华佑畜牧三辆车辆。
( 3) 因涉 及其 他担保
方,公司就该笔借款需
要承担的担保义务金额
尚不能准确计量,目前
尚未确认预计负债。
针对上表第 1、2 项担保的担保合同由华佑畜牧签署于发行人并表华佑畜牧
前,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导致
的对外担保无需履行对外担保审议程序。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2 月 28 日下发《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通知》之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修订说明》表示:
“新增‘提供担保’一节,明确监管实践所需但
上市规则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事项,如......因合并报表变更导致关联担保等(第
六章第三节)。新增的 6.3.9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导致其合并
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等情况的,若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对关联方提供担保,应
当就相关关联担保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未审议通
过上述关联担保事项的,交易各方应当采取提前终止担保或者取消相关交易或者
关联交易等有效措施,避免形成违规关联担保。
”因此,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首次明确由于合并报表变更导致关联担保的需履行关联担保审议程序,上表第 1、
畜牧继续履行其原已签订的担保合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针对上表第 3 项担保的担保合同由华佑畜牧签署于发行人并表华佑畜牧后,
需履行相应的担保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2019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上述 3 项担保进行了审议确认,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披露对外担保公告。
上述 3 项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的规定已调整为仅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要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上述 3 项担保的被担
保人均不属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因此华佑畜牧该 3 项担
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违反上述规定。
华佑畜牧的原实际控制人和创始人田荣昌对华佑畜牧及田荣昌控制的关联
方的经营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田荣昌于 2019 年 6 月突发疾病去世,导致了其所
控制的相关企业经营受到影响而出现债务违约的情形,其中包括华佑畜牧提供担
保的荣昌农牧和四季青公司的银行债务,债权人向债务人及华佑畜牧提起诉讼或
仲裁,最终判决或仲裁裁决华佑畜牧需承担担保责任。
在田荣昌意外去世后,发行人组成专项工作团队梳理与田荣昌及其关联方之
间的债权债务往来及关联担保情况,并与田荣昌继承人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和争
取,考虑到其继承人的遗产分配继承及经济情况,为了及时减少公司的损失,于
田荣昌在经营华佑畜牧期间所产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的相关债务、对外担保、反
担保以及产生的相关赔偿损失等。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华佑畜牧已实际承担担保责任 621.14 万元(由法
院划扣相关资金),剩余 3,051.6985 万元本金未执行完毕。针对该 3 个担保案件,
华佑畜牧以田荣昌对华佑畜牧的债权抵偿了 990.80 万元损失(但未向债权人实
际支付)。
如前述,发行人已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上述 3 项担保进行了审议确认,
完善了相关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且担保涉及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已经作出判决或裁决,上市公司已将华佑畜牧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及进展情况进行
披露,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已经对华佑畜牧承担的付款义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
了相关预计负债的考虑和会计处理,在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中均予以披露,给予
了投资者明确预期;此外针对发生于发行人并表华佑畜牧后的第 3 项担保中未设
置反担保条款且华佑畜牧尚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作出承诺,
如华佑畜牧最终实际承担了担保责任并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愿意赔偿上市公司的损失,不构成违规担保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华佑畜牧原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团队越权代理担保情况
在华佑畜牧前实际控制人田荣昌去世后,发行人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接管荣昌育种生产经营权和终
止原业绩承诺的议案》,提前接管华佑畜牧的生产经营权。发行人接管华佑畜牧
后经自查发现华佑畜牧原实际控制人及原高管团队存在隐瞒的华佑畜牧持有的
无棣农商行股权出质但未解除质押登记以及越权代理担保事项,该等担保事项在
发行人自查发现前均未通过上市公司及华佑畜牧(新三板股转系统)进行审议及
披露。针对该等担保事项,发行人于 2020 年 3 月 14 日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荣
昌育种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将上述担保事项进行披露,并在后续披露相应进
展公告。前述担保情况如下:
(1)华佑畜牧持有的无棣农商行股权质押
就上述华佑畜牧将其持有的无棣农商行的 2,000 万股股权质押给四季青公司
事项,华育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取得短期农业保证贷款 2,000 万元,合同
号为 2015-12020,到期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10 日,本金和利息还款日期为 2016
年 12 月 8 日。
上述 2,000 万元股权质押反担保的主债务已经清偿完毕,截至本反馈意见回
复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现无棣农商行 2,000 万元股权质押事项存在其他质押合同,
四季青公司也未向华佑畜牧主张或要求行使质押权,上述借款的担保责任和反担
保责任解除。
就上述股权质押,华佑畜牧向法院起诉请求四季青公司解除股权质押手续,
该案件于 2020 年 7 月 1 日经法院立案,但由于案涉相关证据为复印件或需进一
步补充,经华佑畜牧及其代理律师与法院沟通,华佑畜牧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待相关材料完善后再次提起诉讼。
(2)前实际控制人和前管理团队越权代理担保情形
华佑畜牧涉及前实际控制人和前管理团队越权代理担保的情况如下:
贷款
序 借款 担保人/反
反担保 债权人 金额 反担保期间 三角洲集团代偿情况
号 人 担保权人
(万元)
山东 省滨州市中 级人
无棣农商行、
华佑畜牧的 民法院于 2021 年 7 月
山东博兴农
华佑畜牧及其他 三 角 洲集 反担保保证 12 日作出(2021)鲁
村商业银行
第三方作为反担 荣昌 团 以 其持 的期限系自 16 民初 52 号判决书,
保人,向三角洲 农牧 有 土 地提 三角洲集团 判决 无棣农商行 对三
司、滨州农村
集团提供反担保 供担保 代偿之次日 角洲 集团抵押的 土地
商业银行股
起2年 使用 权在借款本 金及
份有限公司
利息 范围内享有 优先
贷款
序 借款 担保人/反
反担保 债权人 金额 反担保期间 三角洲集团代偿情况
号 人 担保权人
(万元)
受偿权。
山东 省无棣县人 民法
院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
作出(2019)鲁 1623
民初 3556 号判决书,
华佑畜牧的 判决 无棣农商行 对抵
华佑畜牧及其他 三 角 洲集 反担保保证 押土地使用权拍卖、变
第三方作为反担 荣昌 团 以 其持 的期限系自 卖所 得价款享有 优先
保人,向三角洲 物流 有 土 地提 三角洲集团 受偿权。
集团提供反担保 供担保 代偿之次日 2021 年 10 月 22 日法院
起2年 作 出《执行 裁定书 》
((2021)鲁 1623 执
抵押土地由于流拍,裁
定以物抵债。
山东 省无棣县人 民法
院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
作出(2019)鲁 1623
民初 3557 号判决书,
华佑畜牧的 判决 无棣农商行 对抵
华佑畜牧及其他 三角洲集 反担保保证 押土地使用权拍卖、变
第三方作为反担 华育 团以其持 的期限系自 卖所 得价款享有 优先
保人,向三角洲 公司 有土地提 三角洲集团 受偿权。
集团提供反担保 供担保 代偿之次日 2021 年 10 月 22 日法院
起2年 作 出《执行 裁定书 》
((2021)鲁 1623 执
抵押土地由于流拍,裁
定以物抵债。
上述华佑畜牧的对外担保,均未设置相关的反担保措施。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针对上述 2,000 万元股权质押及 3 项越权担
保事宜,华佑畜牧均未实际承担担保责任。
上述表格 3 项相关越权反担保项下的债权人已经向担保人(三角洲集团)提
起了诉讼,要求三角洲集团承担担保责任,该请求均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上述表
格中序号 2、3 的两个案件已经执行完毕,三角洲集团以抵押物代偿债务。
民初 2117 号、(2022)鲁 1623 民初 2115 号判决文书,一审判决如下:
针对上述表格第 2 项为荣昌物流的债务提供的反担保,无棣县人民法院判
决:荣昌物流支付三角洲集团代偿款 4,702,264.34 元,华佑畜牧及其他反担保人
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荣昌物流追偿;华佑畜牧及其他
反担保人支付三角洲集团违约金(自 2021 年 10 月 27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以
场报价利率计算),偿还后有权向荣昌物流追偿;
针对上述表格第 3 项为华育公司的债务提供的反担保,无棣县人民法院判
决:华育公司支付三角洲集团代偿款 5,027,918.62 元,华佑畜牧及其他反担保人
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华育公司追偿;华佑畜牧及其他
反担保人支付三角洲集团违约金(自 2021 年 10 月 27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以
场报价利率计算),偿还后有权向华育公司追偿。
递交上诉状,以无棣县人民法院未采取合理方式向华佑畜牧送达诉讼材料即缺席
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且华佑畜牧签署的反担保合同未履行
内部决策程序,反担保合同对华佑畜牧不发生效力等为由,请求撤销上述一审判
决,将上述两个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依法改判华佑畜牧不承担责任。截至
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上述两个案件的上诉均已获得受理,尚未开庭。
前述越权担保属于华佑畜牧前实际控制人隐瞒为之,为越权代理,华佑畜牧
已委托诉讼代理律师积极提起上诉,维护上市公司及华佑畜牧的合法权益。
解除”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
解除”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5 号》第四条规定,《管理办
法》所规定的“尚未解除”,是指上市公司递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时,上
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担保尚未解除或其风险隐患尚未消除,上市公司及其股
东的利益安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不局限于《合同法》中“合同解除”的概念。
担保责任解除主要指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担保状态的停止、担保责任的消
灭,或者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已经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了违规担保对上市公司及
股东带来的重大风险隐患等。递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前,保荐机构和发行
人律师经核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出具意见认定违规担保已经解除或其对
上市公司的风险隐患已经消除:......(五)因其他事由导致担保事项不再继续对
上市公司及其社会公众股东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就前述无棣农商行股权质押、华佑畜牧 3 项前实际控制人和前管理团队越权
代理反担保事宜,均是华佑畜牧前实际控制人和前管理团队隐瞒为之,为消除上
市公司的风险,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邵根伙已作出如下承诺:
(1)如华佑畜牧需承担 3 笔越权代理反担保或无棣农商行股权质押担保项
下的担保责任或者偿付责任,本人愿意承担因华佑畜牧履行了前述担保责任或偿
付责任而对上市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将依据法律规定,对相关债务人等相关
方依法予以追偿。
(2)本人确认本人具有履行承诺书及补充承诺书项下义务的履约能力。
(3)如本人未履行承诺书及补充承诺书,同意上市公司有权将与本人履行
承诺所应偿付给上市公司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者扣减。
公司实际控制人邵根伙目前持有公司 1,014,200,026 股股份,除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外,还对外投资了多家企业,包括控股北京大北农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北
京智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结合公司实际控制人邵根伙的持股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的财务状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具有履行其承诺的能力。
(1)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华佑畜牧所持有的无棣农商行的 2,000 万元股权存
在质押登记,发行人结合从质押权人处获得的相关复印件和信息确认该笔质押项
下的债务已清偿,华佑畜牧的反担保责任已解除;受限于客观条件,保荐机构和
发行人律师认为无法进一步核实上述复印件文件的真实性,但截至目前发行人未
发现无棣农商行股权质押事项存在其他质押合同,质押权人也未向华佑畜牧主张
或要求行使质押权,股权质押登记时间距今已接近 6 年,因此保荐机构和发行人
律师认为华佑畜牧的反担保责任已解除的可能性较大。
(2)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华佑畜牧存在 3 项因前实际控制人越权代理涉及的
担保事项,该等担保事项是华佑畜牧前实际控制人和前管理团队隐瞒为其关联人
借款而越权由华佑畜牧提供反担保事宜,上述越权担保均未履行上市公司和华佑
畜牧(新三板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也未设置反担保措施。截至本反
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华佑畜牧未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权人已就其中 2 项
担保提起诉讼,发行人已委托诉讼代理律师对该等越权代理担保产生的诉讼进行
应对。
(3)华佑畜牧持有的无棣农商行 2,000 万元股权质押及存在 3 项越权担保
事项,上市公司在自查发现上述越权担保后及时充分向投资者进行披露,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邵根伙已承诺如该等事项导致华佑畜牧需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偿付责
任,其愿意承担因华佑畜牧履行了前述担保责任或偿付责任而对上市公司造成的
经济损失,上述承诺合法有效、清晰可执行,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切实具备履约
能力,因此,上述华佑畜牧涉及的越权担保事项不再继续对上市公司及其社会公
众股东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上市公司的风险隐患已经消除,符合《管理办
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不存在“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
解除”的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解其关于发行人对外担保所执行审计程序的情况及相关审计结论。
并取得发行人 2022 年 1-9 月的对外担保统计表,了解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具
体情况;
及授权审批及披露、审核要求、追踪管理、担保风险管控等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
及相关流程运行情况、代偿责任的履行情况等;
保的审批及公告情况;
方与公司发生业务合作的协议文件(适用于为客户提供的担保)、公司内部关于
担保申请内部审批签呈;担保相关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放款凭
证等文件;
部分公司向有关担保业务涉及的金融机构对账文件;向参股公司发函询证相关担
保事项及担保金额情况。
关或有事项;
(https://www.qcc.com/)、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查询发行人及其体系内公司的涉诉事
项,核验是否存在请求履行担保责任相关诉讼纠纷;
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等公开网站查
询发行人持有的股权及资产受限情况
及 2019-2022 年 6 月定期报告并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有关越权担保的背景情况
及基本信息;取得华佑畜牧有关担保事项的担保协议;取得华佑畜牧及其子公司
的银行征信报告;取得华佑畜牧及其子公司全部受限资产明细清单;取得华佑畜
牧及其子公司银行开户清单,并取得全部银行开户的账户截图,核验货币资金受
限情况;取得华佑畜牧及其子公司全部土地房产的查档文件,核验其土地房产抵
押受限情况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
担保、对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客户和养殖户的担保均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报告期内存在债
务人违约由发行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基于相关代偿金额已追回或相关代
偿金额较小,发行人报告期内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不会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该等担保不构成违规担保尚未解除的情形;
裁的担保(2 项发生于并表华佑畜牧前,1 项发生于并表华佑畜牧后)
,该 3 项担
保未设置反担保措施,该 3 项担保已经上市公司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确
认,完善了担保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华佑畜牧应承
担担保责任,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华佑畜牧已实际承担担保责任 621.14 万
元(由法院划扣相关资金),剩余 3,051.6985 万元本金未执行完毕。针对上述 3
项担保,上市公司已将华佑畜牧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及进展情况进行披露,上市公
司已经对华佑畜牧承担的付款义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关预计负债的考
虑和会计处理,给予了投资者明确预期;同时针对发生于发行人并表华佑畜牧后
的担保且华佑畜牧尚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作出承诺赔偿上市
公司的损失,因此上述担保对上市公司的风险隐患已经消除,不构成违规担保尚
未解除的情形。
项,均是华佑畜牧原实际控制人隐瞒越权为之,均未履行发行人的担保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华佑畜牧未实际承担担保责任,
但担保权人已就其中 2 项担保提起诉讼,目前诉讼案件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上
市公司在自查发现上述越权担保后及时充分向投资者进行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邵根伙已承诺如该等事项导致华佑畜牧需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偿付责任,其愿意
承担因华佑畜牧履行了前述担保责任或偿付责任而对上市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上述承诺合法有效、清晰可执行,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切实具备履约能力,因此,
上述华佑畜牧涉及的越权担保事项不再继续对上市公司及其社会公众股东利益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上市公司的风险隐患已经消除,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
九条的规定,不存在“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
形,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问题 3、根据申报文件,申请人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尚未了结。请申请人补
充说明,相关重大诉讼或仲裁的基本案情及裁判情况,是否涉及公司核心专利、
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募
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相关重大诉讼或仲裁的基本案情及裁判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涉及金额在
(一)收购九鼎集团涉诉事项
鼎集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就九鼎集团剩余 70%的股权继续收购事宜达成
框架性约定。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发行人已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 6.6 亿元。
因九鼎集团无法满足出具审计报告的要求等问题,公司多次与交易对方沟通调整
作价未果,且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发行人
暂缓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
杨林以发行人为被告、九鼎集团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
告第二笔股权转让款 3.96 亿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 495 万元(暂计至
每迟延一天付款,应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0.5‰计算违约金);3、判令被告承担律
师费 419.76 万元、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发行人收到上述起诉状后,以杨林构成根本违约为由,以本诉原告杨林为反
诉被告、九鼎集团为第三人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本案件尚在审理中。
(二)收购正邦科技部分下属公司涉诉事项
金川农饲料有限公司三家交易对方、德阳正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 8 家标的公司
及担保方正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正邦集团”)、林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发行人收购正邦科技及其下属公司持有的德阳正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 8
家饲料公司的股权,交易价格合计约为 20-25 亿元,最终股权转让价格由双方根
据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为基
础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协议确定,正邦科技控股股东正邦集团及正邦科技董事长
兼总经理林峰为本次交易中正邦科技等交易对方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担
保。上述协议签订后,发行人向正邦科技预付了 5 亿元预付款。
由于正邦科技在配合审计、评估、解决尽调中发现的问题、预付款用途等方
面违反协议约定等,发行人认为正邦科技根本违约。
鉴于此,发行人以正邦科技等 14 个主体为被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正邦科技方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偿还公司支付
的 5 亿元预付款及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正邦集团、林峰以及相关标的
公司就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就质押股权行使优先受偿权。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上述案件已被法院受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上述案件的被告正邦科技及其控股股东正邦集团已分别进入预重整及破产
重整程序:
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赣 01 破申 49 号、(2022)赣 01 破申
个月,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正邦科技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收到南
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2)赣 01 破申 49 号之一],通知债权
人向临时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正邦科技的债权人应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向
正邦科技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级人民法院(2022)赣 01 破 51 号《民事裁定书》,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债
权人对正邦集团的重整申请;正邦集团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收到南昌市中级人
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2)赣 01 破 38 号之一],通知债权人向管理人进
行债权申报,正邦集团债权人应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发行人已向正邦科技、正邦集团的临时管理人或管理人递交债权申报。
(三)中行无棣支行诉四季青公司、华佑畜牧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因四季青公司向中行无棣支行借款到期尚未清偿,中行无棣支行以借款人四
季青公司及担保人华佑畜牧及其他担保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19)
鲁 1623 民初 3423 号),判决四季青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 12,453,107.12
元,并承担自 2019 年 10 月 10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华佑畜牧对上述
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其他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保证
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四季青公司追偿。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20)鲁 16 民终 889 号),判决维持原判。
华佑畜牧名下 3 宗不动产被查封。该等资产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账面值
为 1,364.69 万元。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上述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华佑畜牧的资产查
封尚未解除。
(四)中行无棣支行诉荣昌农牧、华佑畜牧、华特希尔、恒利源种猪、华
麟牧业、三角洲集团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因荣昌农牧向中行无棣支行借款到期未清偿,中行无棣支行以借款人荣昌农
牧及担保人华佑畜牧、华佑畜牧 3 家下属子公司及其他担保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
诉讼。
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
((2019)鲁
并承担自 2019 年 10 月 10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2、若荣昌农牧未能履
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就荣昌农牧和三角洲集团抵押的土地折价或者拍卖、变价的
价款优先受偿;3、华佑畜牧及其下属 3 家子公司及其他担保人对第 1 款约定的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荣昌农牧追偿。山
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20)鲁
华佑畜牧银行存款 12.48 元被冻结,华佑畜牧名下 11 宗不动产权、车辆、
部分股权被查封。上述查封的华佑畜牧名下 11 宗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截至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法院已划扣华佑畜牧银行存款 536.14 万元,
其余部分尚未执行完毕,华佑畜牧的资产查封冻结尚未解除。
(五)山东省方正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李文霞、华佑畜牧、山东恒泰
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智城农牧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资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恒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山东智城农牧发
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山东省方正创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借款人李文霞、华佑畜牧出借 2,800 万元借款。因借款人未按
期偿还借款,截至 2021 年 8 月欠付借款本金 1,060 万元,山东省方正创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以李文霞、华佑畜牧、山东恒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智城农牧
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
民初 3142 号),判决李文霞及华佑畜牧返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 1,968.0616
万元(2021 年 8 月 26 日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的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的四倍计算)。
执 1391 号),要求李文霞、华佑畜牧履行上述判决中的义务。目前法院已冻结华
佑畜牧银行存款 288.60 元。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
二、是否涉及公司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是否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相关案件均不涉及公司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未来发展的影响等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是否涉及公司核心 是否会对公司募
案件 涉诉金额/判 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
案件 诉讼相关方 专利、商标、技术、 投项目实施产生
进展 决金额 生重大不利影响
主要产品 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涉诉收购项目与
该诉讼案件涉及的
本诉:3.96 亿 诉的情况,收购标的股权将过户至发行人,发行 项目无关,相关
收 购 尚 未完 成过
本诉原告(反诉被 元及违约金 人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将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违约 诉讼标的、收购
户,收购标的尚不
告):杨林 等 金部分(如有)会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会对当 标的均不涉及本
收购九鼎集团 属于发行人体系内
本诉被告(反诉原 审理中 反诉:解除 期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次发行募投项目
涉诉事项 资产,该诉讼案件
告):大北农 《股权转让 3、该案件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不会产生重大不 的用地及实施主
不涉及公司核心专
第三人:九鼎集团 协议》,返还 利影响。 体,该案件对本
利、商标、技术、
主要产品
定的影响,但败诉产生的违约金占公司流动资 的实施不产生重
产、净资产等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 大不利影响。
经营和未来发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原告:大北农 1、该案件不涉及发行人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 涉诉收购项目并
被告:正邦科技、 该诉讼案件涉及的 因此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非本次发行的募
共青城市正邦生物 收 购 尚 未 完 成 过 2、正邦科技已进入预重整阶段,大北农对于收 投项目,相关诉
科技有限公司、四 户,收购标的尚不 回预付款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本次收购的全部标 讼标的、收购标
收购正邦科技
川金川农饲料有限 5 亿元预付款 属于发行人体系内 的公司股权及该等标的公司下属纳入股权转让 的均不涉及本次
部分下属公司 审理中
公司、德阳正邦农 及利息 资产,上述诉讼不 交易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股权均质押给发行人,同 发行募投项目的
涉诉事项
牧科技有限公司等 涉 及 公 司 核 心 专 时发行人也及时采取相关财产保全措施,发行人 用地及实施主
方正邦集团有限公 主要产品。 该等措施将提高发行人收回预付款的可能性。 讼对本次发行募
司、林峰 3、该案件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不会产生重大不 投项目的实施不
是否涉及公司核心 是否会对公司募
案件 涉诉金额/判 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
案件 诉讼相关方 专利、商标、技术、 投项目实施产生
进展 决金额 生重大不利影响
主要产品 重大不利影响
利影响。 产生重大不利影
因此,鉴于正邦科技目前正处于预重整阶段,发 响。
行人对其预付款能否全额收回存在一定的风险,
在出现公司预付款较大金额不能收回的情况下,
对发行人的当期业绩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
于预付款项金额占公司流动资产、净资产等比例
较低,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该案件的涉诉主
中行无棣支行 该诉讼案件为借款 息,发行人针对本诉讼已计提预计负债,且涉诉 及本次发行募投
原告:中行无棣支
诉四季青公 合同纠纷,不涉及 金额占发行人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的比 项目的用地及实
行 已判决, 1,200 万元本
司、华佑畜牧 公司核心专利、商 例小于 0.20%,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产 施主体,因此上
被告:四季青公司、 执行中 金及利息
等金融借款合 标、技术、主要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述诉讼对本次发
华佑畜牧等
同纠纷案 品。 3、该案件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不会产生重大不 行募投项目的实
利影响。 施不产生重大不
因此,该诉讼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利影响。
未来发展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体、资产均不涉
中行无棣支行 该诉讼案件为借款
原告:中行无棣支 2、该诉讼争议标的金额占发行人截至 2022 年 9 及本次发行募投
诉荣昌农牧、 合同纠纷,不涉及
行 已判决, 1,900 万元本 月 30 日净资产的比例小于 0.20%,因此不会对 项目的用地及实
华佑畜牧等主 公司核心专利、商
被告:荣昌农牧、 执行中 金及利息 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施主体,因此该
体等金融借款 标、技术、主要产
华佑畜牧等 3、该案件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不会产生重大不 诉讼对本次发行
合同纠纷案 品。
利影响。 募投项目的实施
因此,该诉讼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不产生重大不利
是否涉及公司核心 是否会对公司募
案件 涉诉金额/判 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
案件 诉讼相关方 专利、商标、技术、 投项目实施产生
进展 决金额 生重大不利影响
主要产品 重大不利影响
未来发展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影响。
金 及 利 息 1、该案件不涉及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因此对 该案件的涉诉主
(2021 年 8 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体、资产均不涉
山东省方正创
原告:山东省方正 月 25 日之前 该诉讼案件属于借 2、该案件诉讼争议标的金额占发行人截至 2022 及本次发行募投
业投资有限责
创业投资有限责任 的 利 息 为 款合同纠纷,不涉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的比例小于 0.20%,不会对 项目的用地及实
任公司诉李文 已判决,
公司 908.06 万元, 及公司核心专利、 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施主体,因此该
霞、华佑畜牧 执行中
被告:华佑畜牧、 2021 年 8 月 商标、技术、主要 3、该案件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不会产生重大不 诉讼对本次发行
等主体借款合
李文霞 26 日至实际 产品。 利影响。 募投项目的实施
同纠纷案件
履 行 完 毕的 因此,该诉讼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不产生重大不利
利 息 按 判决 未来发展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影响。
计算)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策、会计处理等。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
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涉及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不涉及
公司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发行人与杨林关于九鼎集团收购产生的未决诉讼如败诉产生违约金,以
及发行人通过诉讼向正邦科技主张返还收购预付款,鉴于正邦科技目前正处于预
重整阶段,发行人对其预付款能否全额收回存在一定的风险,在上述损失金额较
大的情况下将对发行人的当期损益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上述金额占发行人流
动资产、净资产等比例较低,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此外其他未决诉讼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 4、根据申报文件,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19.43 亿元,投向饲料生产项
目、养殖研发项目、总部创新园区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以及补
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否经有权机
关审批或备案,是否履行环评程序,是否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募投项
目用地是否落实,是否符合土地规划用途,是否存在违规占用农地等行为,募
集资金是否用于购置土地。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4,296.17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一 饲料生产项目
新疆吉木
萨尔
年产 18 万吨微生态功能性生物饲料建设
项目
小计 98,480.00 72,434.57
二 养殖研发项目
三 总部创新园区建设项目
四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五 其他项目
合计 - 361,409.15 194,296.17
注:项目名称、投资额最终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文件为准。
(一)饲料生产项目
下简称“钦州大北农”)实施,项目分两期建设,总投资约 12,000 万元,项目建
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年产 24 万吨猪配合饲料生产线,新建主车间等建筑物,
并安装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
公司(以下简称“吉木萨尔大北农”)实施,项目总投资 6,000 万元,项目建设
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 12 万吨猪饲料,配备 2 条饲料生产线,一条膨化
生产线;新建原料库等基础设施。
公司(以下简称“盛得大北农”
)实施,项目总投资 10,000 万元,年计划产量 18
万吨,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等建筑物,购置生产设备。
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大北农”),项目总投资 35,000 万元,项目年计划产量 48
万吨,项目分为三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辽宁核心科技园总部大楼、猪料 30 万
吨及预混料 6 万吨的生产车间等建筑物;二期主要建设反刍料 12 万吨生产车间
及配套;三期主要建设库房及研发中心等。
公司(以下简称“保山大北农”)实施,项目总投资 10,480 万元,项目建成后,
达年产 18 万吨微生态功能性生物饲料的规模。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等建筑物,
配套建设水电、消防等附属工程,购置及安装设备。
水大北农”),项目总投资 25,000 万元,拟新增生产线 4 条,年产高端饲料 45 万
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拟建车间等建筑物。
(二)养殖研发项目
大北农(玉田)生猪科学试验中心项目由唐山大北农猪育种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唐山大北农”
)实施,项目总投资 10,000 万元,其将建成基于 1,500
头核心母猪自繁自养的兼具科学试验、教育培训和展示示范等功能的生猪科学试
验中心。年出栏生猪 30,000 头。项目建设养殖场舍等建筑;购置设备。
(三)总部创新园区建设项目
大北农生物农业创新园项目由发行人实施,项目总投资 186,969 万元,建设
内容及建设规模为:建设大北农生物农业创新研发基地。
(四)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由发行人实施,项目总投资 7,671.30 万元,建设内
容为信息系统软硬件采购。
(五)其他项目
发行人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58,288.8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持续
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利能力。
二、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经有权机关审批或备案,是否履行环评程序,是否
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
(一)本次项目已经履行完成项目备案及环评程序
本次募投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如下:
项目实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件 环评批复文件
施主体
《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钦
州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 24 万吨猪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
钦州大 年产 24 万吨猪配合饲料生产
北农 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
项目 2018-450703-05-03-006196)
报告表的批复》(钦环审
〔2022〕100 号)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吉木萨
尔县分局关于对年产 12 万吨
年产 12 万吨猪 吉木萨 《吉木萨尔县企业投资项目登记
猪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
项目 农 2101-652327-04-01-417186)
可决定》(吉环项发(2021)
《关于<辽宁盛得大北农生产反
《关于辽宁盛得大北农生产
辽宁盛得大北农 刍饲料基地项目>项目备案证明》
盛得大 反刍饲料基地环境影响报告
北农 表的批复》(沈环审(通办)
地项目 项目代码:
[2022]03 号)
《关于<大北农辽宁区核心科技 《关于大北农辽宁区核心科
大北农辽宁区核
辽宁大 园建设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 技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北农 北发改备字〔2022〕119 号,项目 表的批复》(沈环沈北审字
目
代码:2208-210113-04-01-711096) [2022]0048 号)
年产 18 万吨微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
保山大
北农
饲料建设项目 2204-530502-04-01-963348) 〔2022〕28 号)
《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衡水大
年产 45 万吨高 衡水大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衡 北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
端饲料项目 北农 高审投资备字〔2022〕58 号) 年产 45 万吨高端饲料项目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衡高审环表【2022】30 号)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玉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唐
大北农(玉田)
唐山大 审批投资备字〔2022〕183 号,项 山大北农猪育种科技有限责
北农 目代码: 任公司大北农(玉田)生猪科
心项目
项目实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件 环评批复文件
施主体
告书的批复》(唐审投资环字
(2022)17 号)
《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大北农生物农业创新
大北农生物农业 《项目备案变更证明》(京海淀
创新园项目 发改(备)〔2019〕44 号)
的批复》(海环保审字
信息化系统升级
改造项目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的回复的《备案机关指导意见》,
上述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无需备案;同时根据《建
得环保部门审批或备案。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经有权机关备案,已履行环评
程序,取得了必要的立项备案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二)是否取得项目实施全部资质许可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已经取得必要的立项备案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本
次募投项目部分尚未开始建设或尚未建设完毕,在未来募投项目实施的过程中,
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将及时办理与实施募投项目所需的各项业务资质,保证募投
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性。
三、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已经落实,符合土地规划用途,不存在违规占用农
地的情形
(一)本次募投项目用地落实情况及是否符合土地规划用途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本次募投项目用地落实情况如下:
项目 用地
序 土地证载
项目名称 实施 是否 用地落实情况
号 用途
主体 已落实
年产 24 万吨 钦州
《不动产权证书》(桂(2017)钦州市
不动产权第 0005309 号)
生产线项目 农
项目 用地
序 土地证载
项目名称 实施 是否 用地落实情况
号 用途
主体 已落实
吉木
年产 12 万吨
萨尔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大北 (6523272021010)
厂建设项目
农
辽宁盛得大 《不动产权证书》(辽(2021)沈阳市
盛得
北农生产反 不动产权第 0257559 号)、《不动产权
刍饲料基地 证书》(辽(2021)沈阳市不动产权第
农
项目 0260238 号)
大北农辽宁 辽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101132022A0024)
园建设项目 农
年产 18 万吨
保山
微生态功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性生物饲料 (CR53 隆阳区 2022-029)
农
建设项目
年产 45 万吨 衡水
《不动产权证书》(冀(2022)衡水市
不动产权第 2327633 号)
目 农
《国有土地使用证》(玉田国用(2011) 良繁试验
是
第 418 号) 场
大北农(玉 唐山大北农作为作为承租方、河北省玉
唐山
田)生猪科学 田县石臼窝镇孙安子村经济合作社作为
试验中心项 出租方、河北省玉田县石臼窝镇政府作
农 是 用地(注
目 为见证方,共同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租赁事宜已经孙安子村两委会研究、村
民代表会议通过
大北农生物 科教用地
发行 《不动产权证书》(京(2015)海淀区
人 不动产权第 0000003 号)
项目 计)
注 1:2022 年 3 月 16 日,石臼窝镇人民政府出具《石臼窝镇人民政府关于唐山市大北
农猪育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畜禽养殖用地备案的证明》 (玉田集用(2020)第 321 号)
,同意
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用地总面积为 78.23 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 20.03 亩,附属设施用地
经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立项备案文件中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结合上述用地落实
情况,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均符合土地规划用途。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均已落实,均符合土地规划用途。
(二)本次募投项目用地不存在违规占用农地等行为
大北农(玉田)生猪科学试验中心项目涉及使用两宗土地,其中一宗为国有
工业用地,一宗为租赁农用地,发行人拟于租赁农用地上建设养殖场;此外本次
其他募投项目不涉及使用农用地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
然资规[2019]4 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然资电发〔2019〕39 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
一步改进和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自然资规〔2020〕3 号)的
规定,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
续。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
地,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
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直接用于畜禽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
用地规模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合理确定。畜禽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
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 10%以内,最多不超过 15 亩,为支持生猪生产和奶
业振兴,生猪和奶牛养殖不受 15 亩上限规定。设施农业用地经营者与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协商用地事宜,签署用地协议,用地协议签署后将用地协议等文件向乡
镇政府备案。
就大北农(玉田)生猪科学试验中心项目中发行人拟占用的农用地,发行人
子公司已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署用地协议,并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于
大北农猪育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畜禽养殖用地备案的证明》(玉田集用(2020)
第 321 号),石臼窝镇人民政府同意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用地总面积为 78.23
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 20.03 亩,附属设施用地 2.63 亩。
综上所述,大北农(玉田)生猪科学试验中心项目符合设施农业用地的用途
范围,使用农用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其他募投项目不涉及使用农用
地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用地不存在违规占用农地的情形。
四、本次募集资金存在用于购置土地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土地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用于购置土地的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购置土地费用
序 是否涉及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额 购置土地费 拟使用募集
号 购置土地
用总金额 资金金额
一 饲料生产项目
年产 24 万吨猪配合饲
料生产线项目
年产 12 万吨猪饲料加
工厂建设项目
辽宁 盛得大北农 生产
反刍饲料基地项目
大北 农辽宁区核 心科
技园建设项目
年产 18 万吨微生态功
目
年产 45 万吨高端饲料
项目
二 养殖研发项目
大北农(玉田)生猪科
学试验中心项目
三 总部创新园建设项目
大北 农生物农业 创新
园项目
四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信息 化系统升级 改造
项目
五 其他项目
合计 194,296.17 65,719.86 6,143.17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中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土地的项目为大北农辽宁区
核心科技园建设项目、年产 18 万吨微生态功能性生物饲料建设项目、年产 45 万
吨高端饲料项目。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同。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均已根据法律法
规或政府部门的要求取得必要的立项备案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本次募投项
目部分尚未开始建设或尚未建设完毕,在未来募投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发行人及
相关子公司将及时办理与实施募投项目所需的各项业务资质,保证募投项目实施
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均已落实,均符合土地规划用途,不存在违规
占用农地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中部分饲料生产项目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置土地
的情形。
问题 5、请申请人补充说明,上市公司及控股和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包
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是否持有储备住宅或
商业用地,是否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
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及控股和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畜牧和
兽医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动物营养保健品的技术开发;农业信息技术开发、服
务;销售饲料;出口本企业生产的饲料、动物营养保健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
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销售兽药(严禁经营兽用预
防用生物制品);饲料加工(限分公司经营);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
发行人下属境内控股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参股公司中
有 1 家参股公司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塔股份”
)的
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
是否包括
公司 与发行人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
名称 的关系
发、经营
辣椒购销及其深加工,杂粮杂豆购销及其深加工;经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
吉林 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
省金 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塔实 (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
包括“房
业(集 发行人持 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种苗、农膜、杂粮、杂豆、
地产开
团)股 有 840 万股 蔬菜瓜类种子购销;运输、房地产开发;种植、养殖;辣
发”
份有 椒红色素、辣椒精、调味料(固态、半固态)、食用植物
限公 油、酱、红曲米(粉)(颗粒状、粉末状)、葵花盘果味
司 粉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零售及批发,速冻食品生产、加
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金塔股份主营业务是辣椒种子销售、辣椒种植及辣椒系列制品的研发、生产、
加工和销售,于 2015 年 8 月在新三板挂牌,大北农于 2016 年 1 月认购了该公司
定向发行的 700 万股股份,2017 年上半年金塔股份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大
北农因此增加持有该公司 140 万股份,后金塔股份于 2018 年 1 月申请终止挂牌
并进入股票长期暂停转让阶段,期间未按规定如期披露定期报告,后于 2022 年
农持有金塔股份 840 万股份,持股比例为 4.38%,发行人持有金塔股份股权的账
面价值为 0 元。
发行人当初投资金塔股份不是以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为目的,后发行人已
提起仲裁要求金塔股份控股股东回购发行人持有的股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于 2020 年 1 月出具《裁决书》([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161 号)裁定
金塔股份控股股东杨茂义应回购大北农持有的金塔股份 700 万股股份(不含资本
公积转增的 140 万股),但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金塔股份控股股东杨
茂义一直未履行前述仲裁裁决。
基于上述,发行人通过新三板投资取得金塔股份不足 5%的股份,金塔股份
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房地产开发”,但发行人投资金塔股份不以从事房地产开发
和经营为目的,且已生效裁判文书已裁决由金塔股份控股股东回购发行人持有的
除资本公积转增的 140 万股外金塔股份的全部股份,因此发行人目前仍持有金塔
股份不足 5%股份事宜不会导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或者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
业务。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参股公司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
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
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
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
商品房的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
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
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经查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文件、住房和城乡
建设主管机关官方网站检索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等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主要参股公司均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不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
质,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三、上市公司及控股公司未持有储备住宅或商业用地,不存在独立或联合
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141 宗土地使用
权,其中 127 宗土地使用权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1 宗土地证载为工矿用地,1
宗土地证证载为科教用地,7 宗土地证载为农业用地、试验场用地或农副食品加
工业用地,其他 5 宗土地记载为综合用地或企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厂房、车间、
办公楼、员工宿舍和生产产房、仓库)。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持有储备住宅
或商业用地,亦不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查阅发行人参股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通过新三板投资持股不足 5%
的金塔股份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房地产开发”
,但发行人投资金塔股份不以从事
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为目的,且已生效裁判文书已裁决由金塔股份控股股东回购发
行人持有的除资本公积转增的 140 万股外金塔股份的全部股份,因此上述情形不
会导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或者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此外发行人及其境
内控股公司、其他参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不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内容;发行
人及其境内控股公司、主要参股公司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不持有储备
住宅或商业用地,不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
问题 6、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 19.42 亿元,用于年产 24
万吨猪配合饲料生产线项目等 10 个项目。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1)本次
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
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
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
形;
(3)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4)本次募投
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是否谨慎。请保荐机
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
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一)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4,296.17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饲料生产项目、养殖研发项目、总部创新园建
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饲料生产项目、养殖研发项目、总部创新园建设项目、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均不涉及非资本性支出,具体投资数额及相关安排明细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是否资本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明细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性支出
一 饲料生产项目
土地购置费用 445.80 0.00
土建工程 6,159.50 6,045.00
年产 24 万吨猪配
合饲料生产线项目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68.00 268.00
小计 12,000.00 11,439.70
土地购置费用 208.89 0.00
土建工程 3,103.40 2,939.49
年产 12 万吨猪饲
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29.00 228.62
小计 6,000.00 5,476.82
土地购置费用 1,783.00 0.00
土建工程 4,938.00 4,121.00
辽宁盛得大北农生
目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5.00 75.00
小计 10,000.00 7,400.00
土地购置费用 3,078.88 3,078.88
大北农辽宁区核心
科技园建设项目
设备购置及安装 7,580.00 6,998.00
拟使用募集 是否资本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明细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性支出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45.00 430.00
基本预备费 600.00 0.00
铺底流动资金 2,000.00 0.00
小计 35,000.00 20,008.05
土地购置费用 983.45 613.45
土建工程 5,646.75 5,646.75
年产 18 万吨微生
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32.80 232.80
小计 10,480.00 10,110.00
土地购置费用 2,450.84 2,450.84
土建工程 10,433.34 7,513.34
年产 45 万吨高端 设备购置及安装 10,340.30 7,760.30
饲料项目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75.52 275.52
铺底流动资金 1,500.00 0.00
小计 25,000.00 18,000.00
二 养殖研发项目
土建工程 3,966.84 3,869.76
大北农(玉田)生 设备购置及安装 4,995.55 4,976.53
目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037.61 996.71
小计 10,000.00 9,843.00
三 总部创新园建设项目
土地购置费用 56,769.00 0.00
土建工程 102,200.00 26,139.14
大北农生物农业创
新园项目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000.00 5,288.51
小计 186,969.00 46,058.45
四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硬件设备购置 261.30 261.30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
造项目
小计 7,671.30 7,671.30
五 其他项目
拟使用募集 是否资本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明细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性支出
合计 361,409.15 194,296.17
(1)土地购置费用
土地购置费用包含公司对外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属于资本
性支出。本次募投项目中“年产 24 万吨猪配合饲料生产线项目”、“年产 12 万
吨猪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辽宁盛得大北农生产反刍饲料基地项目”、“大
北农(玉田)生猪科学试验中心项目”、“大北农生物农业创新园项目”和“信
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均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实施,剩余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
集资金支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等。
(2)土建工程
土建工程包含项目涉及厂房、仓库、宿舍、研发办公楼等项目的建设,相关
费用根据公司各项目获取土地对应规划建筑面积及各地建筑工程造价计算所得,
属于资本性支出。
(3)设备购置及安装(含硬件设备购置及软件设备购置)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主要包含生产线设备、辅助设备、研发检测设备、环保设
备和办公设备等项目的采购成本以及部分设备的安装调试费用;安装调试费用按
照各设备采购总额的 3-5%计算。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属于资本性支出。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根据有关规定应在基本建设投资中支付的,并列入建设
项目总概预算或单项工程综合概预算的,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工器具购置
费以外的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引进技术和
进口设备项目的其他费用等。属于资本性支出。
(5)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为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一定比例,作为项目的涨
价准备金,属于非资本性支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不涉及基本预
备费。
(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尽管受到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疫情的 不利影响,公司 2021 年仍实现收入
入复合增长率为 37.47%。以此增长率预计的未来三年营业收入规模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预测) 2023 年度(预测) 2024 年度(预测)
营业收入(万元) 3,132,807.81 4,306,613.02 5,920,221.34 8,138,418.90
公司根据 2021 年营业收入及 2019 年以来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现有业
务发展情况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情况,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性应收、
应付及存货等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对流动资金需求规模按照下列口径进
行测算:
预测期流动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
预测期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合同负债/预收账款
预测期平均流动资产占用=预测期流动资产-预测期流动负债
预测期流动资金缺口=预测期流动资金占用-基期流动资金占用
计算 2021 年末经营性应收(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
款)、应付(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合同负债/预收账款)及存货等主要科目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并以此比重为基础,预测上述各科目在 2022-2024 年末的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2021.12.31 百分比 2022/2022.12.31 2023/2023.12.31 2024/2024.12.31
营业收入 3,132,807.81 100.00% 4,306,613.02 5,920,221.34 8,138,418.90
应收账款 77,108.25 2.46% 105,999.29 145,715.26 200,312.08
应收票据及应收
款项融资
预付账款 36,064.88 1.15% 49,577.72 68,153.58 93,689.47
存货 331,047.46 10.57% 455,084.83 625,596.70 859,996.23
经营性流动资产
合计
应付账款 228,210.67 7.28% 313,716.99 431,260.95 592,846.46
应付票据 4,850.56 0.15% 6,667.98 9,166.34 12,600.80
合同负债/预收
账款
项目 2021/2021.12.31 百分比 2022/2022.12.31 2023/2023.12.31 2024/2024.12.31
经营性流动负债
合计
流动资金
占用
当年新增流动资
- - 52,574.71 72,273.49 99,353.02
金需求
经测算,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为 224,201.22 万元,公司拟使用本次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58,288.85 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的资产
和经营规模相匹配,未超过流动资金的实际需要量。
二、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
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一)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及预计进度安排
本次募投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及预计进度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董事会 截至 2022 截至 2022 预计进度
序
项目名称 决议日已投 年 9 月 30 日 年 9 月 30 日 投资总额 安排(建
号
资金额 已投资金额 项目进度 设期)
饲料生产项目
年产 24 万吨猪配
目
年产 12 万吨猪饲
目
辽宁盛得大北农
地项目
大北农辽宁区核
目
年产 18 万吨微生
料建设项目
年产 45 万吨高端
饲料项目
养殖研发项目
大北农(玉田)
心项目
截至董事会 截至 2022 截至 2022 预计进度
序
项目名称 决议日已投 年 9 月 30 日 年 9 月 30 日 投资总额 安排(建
号
资金额 已投资金额 项目进度 设期)
总部创新园区建设项目
大北农生物农业
创新园项目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信息化系统升级
改造项目
其他项目
合计 145,121.34 154,276.83 42.69% 361,409.15
饲料生产项目建设期包括土建工程、设备购进、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养
殖研发项目建设期包括土建工程、软硬件设备购进、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总
部创新园区建设项目建设期包括初步设计、土建施工及装修、设备购置与安装调
试以及运营等。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期包括软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等。
(二)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形。
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截至董事会之日前,本次募投项目已投资
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截至董事会决议 募集资金拟投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日已投资金额 入金额
饲料生产项目
年产 24 万吨猪配合饲料生产
线项目
年产 12 万吨猪饲料加工厂建
设项目
辽宁盛得大北农生产反刍饲料
基地项目
大北农辽宁区核心科技园建设
项目
年产 18 万吨微生态功能性生
物饲料建设项目
养殖研发项目
序 截至董事会决议 募集资金拟投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日已投资金额 入金额
大北农(玉田)生猪科学试验
中心项目
总部创新园区建设项目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其他项目
合计 361,409.15 145,121.34 194,296.17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扣除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的
余额,因此,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形。
三、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性
公司本次饲料生产项目投资主要用于饲料业务的产能扩张,新增产能为 135
万吨,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饲料行业是连接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关键环节,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同时也是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行业。国家出台了明确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一系列扶
持政策,积极支持行业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
“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
行业发展规划》,将做强现代饲料工业作为“十四五”期间全国畜牧兽医行业重
点发展任务。
畜禽饲料产量与存栏量密切相关,自 2018 年 8 月起,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
我国能繁母猪、生猪存栏量持续下滑,部分地区疫情较突出,补栏积极性受挫,
行业复产意愿低,导致 2018 年和 2019 年猪饲料产量同比全线下降。随着各项扶
持政策落实和强有力的市场拉动,2021 年生猪生产加快恢复,水产和反刍动物
养殖持续发展,带动饲料工业产量较快增加,饲料行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饲料产品产值 10,964.0 亿元,比上年增长 29.8%;饲料添加剂产品产值 1,154.9
亿元,比上年增长 23.8%;饲料机械产品产值 115.2 亿元,比上年增长 36.4%。
全国工业饲料总产量 29,344.3 万吨,比上年增长 16.1%。其中,配合饲料产量
混合饲料产量 663.1 万吨,增长 11.5%。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 年生猪产能快速释放,生猪出栏大幅增长。2021
年,全国生猪出栏 67,128 万头,比上年增加 14,424 万头,增长 27.4%。2021 年
末,全国生猪存栏 44,922 万头,同比增长 10.5%,其中能繁殖母猪存栏 4,329 万
头,同比增长 4.0%,分别达到 2017 年末的 101.7%和 96.8%。随着生猪养殖行业
的加速恢复,养殖规模化率的不断提升,未来饲料行业将有望保持增长态势。
我国生猪养殖行业规模化程度较低,同时生猪养殖行业普遍存在生产能力
低、生产硬件设备差等现象,特别是非洲猪瘟爆发以来,全国范围内小规模猪场
受到巨大冲击,暴露出其防疫能力差、设备设施落后等问题。2019 年 9 月,国
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
办发[2019]44 号),明确猪肉自给率目标为 95%左右,到 2022 年,养殖规模化率
达到 58%左右;到 2025 年,养殖规模化率达到 65%以上。相关政策旨在稳定生
猪生产,加快构建现代化生猪养殖体系,促进国内养猪行业从传统的低水平、低
规模化为主向集约化、自动化、标准化、智能化转型。养殖模式的转变将提高工
业饲料普及率,进一步拉动饲料需求。
政府和民众近年来对食品安全问题愈加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逐渐成为民众关
注的热点,政府也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标准,查办质量安全不达标的食品企业。在
此背景下,拥有技术优势、规模优势、品牌优势的大型饲料企业具备生产安全环
保饲料的资金条件、技术条件,受到规模化养殖客户的青睐。同时,大型饲料企
业规模大、监管成本低、监管效果显著,在国家日益重视食品安全的背景下,具
有技术优势、规模优势、品牌优势的大型饲料企业更多地得到监管部门的支持,
日益受到市场的认可。
作为公司的核心支柱产业,饲料业务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点布局和发展的领
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农业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持续为下游客户
提供优质的饲料产品及相关配套服务,在下游客户中享有良好的口碑。公司建有
饲用微生物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饲料安全生物调控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多个国家级及省市级研发机构,对饲料产品的工艺与配方进行持续的优化改善,
在低蛋白日粮、屎肠球菌高密度发酵工艺等饲料相关研发方面取得技术突破,为
公司提供优质的饲料产品提供可靠保障。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强大的营销网络、技术业务
服务体系以及原料供应链中心,公司业务遍及东北、新疆、云南、福建、广东、
河南、内蒙等全国广大区域。依托公司强大的产品体系和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各
地的产品销量和收入稳步提升。公司原料供应链中心收集原材料市场供需信息,
即时监测、分析原材料市场变化,推行核心原料及部分大宗原料集中统一采购,
全球范围加大战略原料进口比例,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和效益,降低综合运营成本,
具备扎实的管理和运营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饲料业务产销量稳步增加。报告期内,公司饲料产量分别为
万吨、466.20 万吨、589.59 万吨及 235.05 万吨,公司品牌效应不断增强,随着
生猪养殖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公司饲料业务仍将保持持续的增加,本次募投项
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饲料业务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竞争力。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扩大饲料产品的产能,具有合理性。
(二)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公司本次饲料生产项目投资主要用于饲料业务的产能扩张,新增产能为 135
万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吨/年
序号 项目名称 新增产能
合计 135
(1)我国饲料行业市场空间大
我国饲料工业发展起于 80 年代,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饲料工业起步
较晚,但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迅速兴起,饲料工业随着中国农村体制改革的发
展而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饲料产量增长迅速,从 2010 年的 16,202 万吨增长至
熟发展期。
数据来源: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我国是全球第一大饲料生产国,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统计的数据显示,2021
年全国饲料总产量 29,344.33 万吨,同比增长 16.1%;猪饲料总产量 13,076.50 万
吨,同比增长 46.6%;反刍料总产量 1,480.27 万吨,同比增长 12.2%。公司所处
的饲料行业市场空间大,需求旺盛,有利于消化新增产能。
(2)公司产业链优势能够有效消化新增产能
公司是以饲料为核心业务的国内大型高科技农牧龙头企业。公司围绕饲料产
业链条,经多年的技术投入、研发成果转化、产品积累、生产布局,目前已形成
集饲料科技产业、作物科技产业、动保疫苗科技产业、养猪科技产业等为一体的
产业链经营模式。公司饲料生产及养殖业务覆盖了包括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区域在
内的全国重点养殖区域,公司的生猪养殖业务仅用了 6 年左右的时间,生猪出栏
量已经进入行业前十的地位,在养猪科技产业领域形成一定的业务规模,公司产
业链优势有助于消化部分新增产能。
(3)不断完善公司的营销服务网络,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根据业务特点建立了覆盖包括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区域在内的全国重点
养殖区域的技术营销服务网络,公司技术业务服务体系遍及东北、新疆、云南、
福建、广东、河南、内蒙等广大区域。依托公司强大的产品体系和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各地的产销量逐年上升。公司以拳头产品为抓手,构建了以大北农为核心,
以规模养殖户、经销商为事业合作伙伴的养猪生态圈,建立了以互联网为工具、
培训为手段、服务为内容、产品为载体、服务人才为主体的全方位服务网络模式。
成熟的多方位的技术服务支持模式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进而有利于消化
新增产能。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在的区域已经过长期的市场开发,公司在该
区域打下了较好的市场基础和品牌影响力,预计市场需求将进入快速增长阶段。
公司的产品具备成本、品牌等方面的优势,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的营销服务
网络,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以消化新增产能。
(4)品牌优势
作为中国领先的饲料品牌,大北农一直致力于提升产品及服务品质,提高客
户满意度,坚持从饲料配方、生产销售、配套服务等各个环节,提供高标准的产
品,并与相关配套服务结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公司现有的品牌优
势有助于公司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5)加强与经销商、养殖户等现有客户的合作
公司饲料销售主要采取经销模式或直接向农户或猪场等终端客户销售。经销
商一般在当地拥有扎实的客户基础,公司将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向经销商返利等
措施激励经销商,同时辅以淘汰机制来约束和考核经销商,通过对经销商的约束
与激励以维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与经销商、养殖户等现有客户的合作,对其
提供多方位的技术服务支持,从而实现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四、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是
否谨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项目预计效益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是否直接 回收期
序 拟募资 达产后 达产后年 内部收益率
项目名称 产生经济 (不含
号 金额 年收入 利润总额 (税后)
效益 建设期)
年产 24 万吨
生产线项目
年产 12 万吨
厂建设项目
辽 宁 盛 得大
北 农 生 产反
刍 饲 料 基地
项目
大 北 农 辽宁
园建设项目
年产 18 万吨
微 生 态 功能
性 生 物 饲料
建设项目
年产 45 万吨
目
大 北 农 (玉
田)生猪科学
试 验 中 心项
目
大 北 农 生物
项目
信 息 化 系统
目
补 充 流 动资
金
合计 194,296.17
以下主要对涉及产生经济效益的饲料生产项目进行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的
梳理和分析:
(一)年产 24 万吨猪饲料生产线项目(广西钦州)
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自建设期满后开始投入运营,产品在运营期 T2 年达
产率 20%;运营期 T3 年达产率 50%;运营期 T4 年达产率 75%;产品在运营期
T5 年达产率 100%。
本项目预计达产后新增 24 万吨饲料产品产能,随着公司生产管理水平提升,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工艺改良以及行业产能利用率,本项目以产能上限的 80%作为
产量测算依据。本项目以公司在项目实施地周边的其他饲料生产运营主体历史财
务数据得出的各项产品单价,计算可得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销售单价(元/吨) 销量(吨) 营业收入(万元)
乳猪配合料 5,400.00 24,000.00 12,960.00
母猪配合料 3,800.00 64,000.00 24,320.00
小、中、大猪配合料 3,450.00 104,000.00 35,880.00
合计 192,000.00 73,160.00
注:收入测算部分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
致。
本项目主要成本为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制造费用(不含折旧)以
及生产相关折旧与摊销组成。其中直接人工费用由本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根据新增
和公司实施项目所需人员进行预估;生产相关折旧与摊销由本项目新增土建工
程、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公司折旧政策进行逐年折旧;直接材料费
用和制造费用(不含折旧)由公司在项目实施地周边的其他饲料生产运营主体历
史财务数据得出各项成本占收入比乘以本次项目预计收入所得。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主营业务成本预计为 65,094.62 万元。
本项目主要费用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组成。其中管理费用由管理人员工资、
管理相关折旧、以及其他管理费用组成;管理人员工资由实施主体公司根据新增
和公司实施项目所需人员进行预估;管理相关折旧与摊销由本项目新增管理用土
建工程、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公司折旧政策进行逐年折旧。
本项目其他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由公司在项目实施地周边的其他饲料生产运
营主体历史财务数据得出各项费用占收入比乘以本次项目预计收入所得。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 3,698.00 万元费用。
根据上述对收入、成本及费用的预估,本项目实现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项目 项目经济指标
项目总投资(万元) 12,000.00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12,000.00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73,160.00
年均所得税(万元) 1,091.84
年均净利润(万元) 3,275.53
年均净利率 4.48%
税后内部收益率 14.80%
税前内部收益率 19.32%
项目建设期(年) 1.0
税前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6.57
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7.62
税前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 5.57
税后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 6.62
(二)年产 12 万吨猪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新疆吉木萨尔)
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自建设期满后开始投入运营,产品在运营期 T2 年达
产率 20%;运营期 T3 年达产率 50%;运营期 T4 年达产率 75%;产品在运营期
T5 年达产率 100%。
本项目预计达产后新增 12 万吨饲料产品产能,随着公司生产管理水平提升,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工艺改良以及行业产能利用率,本项目以产能上限的 80%作为
产量测算依据。本项目以公司在项目实施地周边的其他饲料生产运营主体或项目
实施主体历史财务数据得出的各项产品单价,计算可得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营业
收入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销售单价(元/吨) 销量(吨) 营业收入(万元)
保育料 6,015.41 14,100.00 8,481.72
母猪料 3,538.19 42,906.00 15,180.95
仔猪料 3,929.31 23,042.00 9,053.91
中大猪料 3,410.75 15,952.00 5,440.83
合计 96,000.00 38,157.41
本项目主要成本测算依据具体请参见本题回复之“(一)年产 24 万吨猪饲
料生产线项目(广西钦州)”之“3、成本测算”。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主营业务成本预计 34,244.99 万元。
本项目主要费用测算依据具体请参见本题回复之“(一)年产 24 万吨猪饲
料生产线项目(广西钦州)”之“4、费用测算”。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 2,295.37 万元费用。
根据上述对收入、成本及费用的预估,本项目实现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项目 项目经济指标
项目总投资(万元) 6,000.00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6,000.00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38,157.41
年均所得税(万元) 323.41
年均净利润(万元) 1,293.64
年均净利率 3.39%
税后内部收益率 11.37%
税前内部收益率 14.16%
项目 项目经济指标
项目建设期(年) 1.0
税前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7.84
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8.83
税前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 6.84
税后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 7.83
(三)辽宁盛得大北农生产反刍饲料基地项目(辽宁沈阳)
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自建设期满后开始投入运营,产品在运营期 T2 年达
产率 20%;运营期 T3 年达产率 50%;运营期 T4 年达产率 75%;产品在运营期
T5 年达产率 100%。
本项目预计达产后新增 18 万吨反刍料产品产能,反刍料产品与公司现有主
营饲料产品相比具有毛利率较高,经济性较好的特点。随着公司生产管理水平提
升,综合考虑公司生产工艺改良以及行业产能利用率,本项目以产能上限的 80%
作为产量测算依据。本项目以公司在项目实施地周边的其他饲料生产运营主体或
项目实施主体历史财务数据得出的各项产品单价,计算可得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
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销售单价(元/吨) 销量(吨) 营业收入(万元)
肉牛浓缩料 3,200.00 82,400.00 26,368.00
奶牛配合料 3,600.00 11,040.00 3,974.40
肉牛配合料 2,850.00 50,560.00 14,409.60
合计 144,000.00 44,752.00
本项目主要成本测算依据具体请参见本题回复之“(一)年产 24 万吨猪饲
料生产线项目(广西钦州)”之“3、成本测算”。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 34,299.94 万元主营成本。
本项目主要费用测算依据具体请参见本题回复之“(一)年产 24 万吨猪饲
料生产线项目(广西钦州)”之“4、费用测算”。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 4,346.03 万元费用。
根据上述对收入、成本及费用的预估,本项目实现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项目 项目经济指标
项目总投资(万元) 10,000.00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10,000.00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44,752.00
年均所得税(万元) 1,526.51
年均净利润(万元) 4,579.52
年均净利率 10.23%
税后内部收益率 25.88%
税前内部收益率 32.92%
项目建设期(年) 1.0
税前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4.75
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5.43
税前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 3.75
税后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 4.43
(四)大北农辽宁区核心科技园建设项目(辽宁沈阳)
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自建设期满后开始投入运营,产品在运营期 T2 年达
产率 20%;运营期 T3 年达产率 50%;运营期 T4 年达产率 75%;产品在运营期
T5 年达产率 100%。
本项目预计达产后新增 36 万吨饲料产品产能,随着公司生产管理水平提升,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工艺改良以及行业产能利用率,本项目以产能上限的 80%作为
产量测算依据。本项目以公司在项目实施地周边的其他饲料生产运营主体或项目
实施主体历史财务数据得出的各项产品单价,计算可得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营业
收入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销售单价(元/吨) 销量(吨) 营业收入(万元)
浓缩料 5,333.05 68,800.00 36,691.40
配合料 3,323.07 206,400.00 68,588.17
预混料 5,743.63 12,800.00 7,351.84
合计 288,000.00 112,631.41
本项目主要成本测算依据具体请参见本题回复之“(一)年产 24 万吨猪饲
料生产线项目(广西钦州)”之“3、成本测算”。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 95,813.19 万元主营成本。
本项目主要费用测算依据具体请参见本题回复之“(一)年产 24 万吨猪饲
料生产线项目(广西钦州)”之“4、费用测算”。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 10,960.89 万元费用。
根据上述对收入、成本及费用的预估,本项目实现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项目 项目经济指标
项目总投资(万元) 20,008.05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20,008.05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112,631.41
年均所得税(万元) 1,464.33
年均净利润(万元) 4,393.00
年均净利率 3.90%
税后内部收益率 11.89%
税前内部收益率 15.83%
项目建设期(年) 1.0
税前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7.26
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8.45
项目 项目经济指标
税前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 6.26
税后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 7.45
(五)年产 18 万吨微生态功能性生物饲料建设项目(云南保山)
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自建设期满后开始投入运营,产品在运营期 T2 年达
产率 20%;运营期 T3 年达产率 50%;运营期 T4 年达产率 75%;产品在运营期
T5 年达产率 100%。
本项目预计达产后新增 18 万吨饲料产品产能,随着公司生产管理水平提升,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工艺改良以及行业产能利用率,本项目以产能上限的 80%作为
产量测算依据。本项目以公司在项目实施地周边的其他饲料生产运营主体或项目
实施主体历史财务数据得出的各项产品单价,计算可得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营业
收入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销售单价(元/吨) 销量(吨) 营业收入(万元)
保育配合饲料 5,500.00 24,000.00 13,200.00
小猪配合饲料 3,875.00 64,000.00 24,800.00
中猪配合饲料 3,750.00 12,000.00 4,500.00
怀孕母猪配合饲料 3,750.00 16,000.00 6,000.00
哺乳母猪配合饲料 4,625.00 8,000.00 3,700.00
猪浓缩饲料 5,500.00 20,000.00 11,000.00
合计 144,000.00 63,200.00
本项目主要成本测算依据具体请参见本题回复之“(一)年产 24 万吨猪饲
料生产线项目(广西钦州)”之“3、成本测算”。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 57,242.09 万元主营成本。
本项目主要费用测算依据具体请参见本题回复之“(一)年产 24 万吨猪饲
料生产线项目(广西钦州)”之“4、费用测算”。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 3,232.00 万元费用。
根据上述对收入、成本及费用的预估,本项目实现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项目 项目经济指标
项目总投资(万元) 10,480.00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10,480.00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63,200.00
年均所得税(万元) 681.48
年均净利润(万元) 2,044.43
年均净利率 3.23%
税后内部收益率 10.25%
税前内部收益率 13.70%
项目建设期(年) 1.0
税前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7.95
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9.28
税前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 6.95
税后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 8.28
(六)年产 45 万吨高端饲料项目(河北衡水)
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自建设期满后开始投入运营,产品在运营期 T2 年达
产率 20%;运营期 T3 年达产率 50%;运营期 T4 年达产率 75%;产品在运营期
T5 年达产率 100%。
本项目预计达产后新增 45 万吨饲料产品产能,随着公司生产管理水平提升,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工艺改良以及行业产能利用率,本项目以产能上限的 80%作为
产量测算依据。本项目以公司在项目实施地周边的其他饲料生产运营主体或项目
实施主体历史财务数据得出的各项产品单价,计算可得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营业
收入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销售单价(元/吨) 销量(吨) 营业收入(万元)
浓缩料 5,565.65 70,000.00 38,959.52
配合料 3,489.93 260,000.00 90,738.30
预混料 6,155.05 30,000.00 18,465.15
合计 360,000.00 148,162.97
本项目主要成本测算依据具体请参见本题回复之“(一)年产 24 万吨猪饲
料生产线项目(广西钦州)”之“3、成本测算”。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 126,236.18 万元主营成本。
本项目主要费用测算依据具体请参见本题回复之“(一)年产 24 万吨猪饲
料生产线项目(广西钦州)”之“4、费用测算”。
综上,本项目完全达产年度预计产生 14,480.55 万元费用。
根据上述对收入、成本及费用的预估,本项目实现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项目 项目经济指标
项目总投资(万元) 25,000.00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23,500.00
铺底流动资金(万元) 1,500.00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148,162.97
年均所得税(万元) 1,861.56
年均净利润(万元) 5,584.68
年均净利率 3.77%
税后内部收益率 12.79%
税前内部收益率 16.89%
项目建设期(年) 1.0
税前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7.07
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8.22
税前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 6.07
项目 项目经济指标
税后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 7.22
(七)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本次募投项目测算假设单价与报告期内的单价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吨
项目 2022 年 1-9 月公司平均单价 报告期公司平均单价 募投项目测算假设平均单价
预混料 5,984.26 5,857.05 5,949.34
浓缩料 5,052.99 4,824.80 5,466.23
配合料 3,958.87 3,512.27 3,721.93
反刍料 3,687.54 3,209.37 3,216.67
从上表可知,公司募投项目测算假设的各品类饲料销售单价均值除浓缩料平
均销售单价高于报告期及 2022 年 1-9 月销售单价平均值外,其他募投项目产品
的测算假设单价均介于报告期该品类销售单价平均值与 2022 年 1-9 月该产品的
销售单价平均值之间。其中,浓缩料产品测算假设单价高于 2022 年 1-9 月价格
平均值,主要系涉及生产浓缩料的大北农辽宁区核心科技园建设项目、年产 18
万吨微生态功能性生物饲料建设项目及年产 45 万吨高端饲料项目为高端饲料项
目,产品中包含了销售单价较高的保育浓缩料(公司保育浓缩料 2022 年 1-9 月
市场销售均价为 7,297.53 元/吨)所致。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效益测算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达产后毛利率
辽宁盛得大北农生产反刍饲料基地项目生产反刍料,毛利率较猪饲料项目偏
高。由于各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存在差异,根据饲料行业整体原材料供给稳定性
和销售价格波动的因素影响,整体呈现出“东北地区饲料原材料价格较低,饲料
产品毛利率高;西南地区原材料价格较高,饲料产品毛利率低”的现象。
公司饲料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产品名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报告期平均
猪饲料 10.94% 13.19% 15.76% 19.19% 14.77%
反刍料 17.74% 18.90% 20.12% 23.32% 20.02%
饲料生产项目的主要预测效益指标为根据相关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收入
水平以及相关成本费用预测得出的毛利率。其中,辽宁盛得大北农生产反刍饲料
基地项目为反刍料项目,毛利率高于猪饲料项目。此外,辽宁盛得大北农生产反
刍饲料基地项目主要产品为毛利率较高的肉牛预混料以及奶牛配合料,因此该项
目较公司反刍料业务平均毛利率更高。剔除该项目的影响,本次饲料生产募投项
目的达产毛利率处于 9.43%-14.93%区间。与公司现行饲料业务水平相比,本次
饲料生产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处于谨慎、合理水平。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东大会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决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及其他相关的公
告;
司年报,了解项目实施模式、投资明细、测算过程等情况;
划等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总部创新园区建设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等相关投资为资本性支出,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为非资本性支出。
产能已制定了消化措施;
问题 7、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其他应收款余
额较高。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
原因及合理性,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
情形;
(2)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结合应收款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或潜在关联
方、形成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等补充说明其他应收款是否构成资金占用;
(4)
其他应收款中的融资代偿款、借款、往来款等是否构成财务性投资。请保荐机
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信用政
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一)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饲料业务 201,949.16 95.56 116,692.41 96.87 122,710.30 96.75 135,208.45 95.41
项目 2022 年 9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养猪业务 788.42 0.37 508.59 0.42 362.90 0.29 939.74 0.66
种业业务 442.95 0.21 266.58 0.22 317.66 0.25 324.30 0.23
其他业务 8,142.41 3.85 2,992.49 2.48 3,442.93 2.71 5,244.68 3.70
合计 211,322.95 100.00 120,460.07 100.00 126,833.78 100.00 141,717.17 100.00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源于饲料业务,报告各期末饲料业务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但短期内资金周转需要的饲料业务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从而产生应收账款;
对于其他业务多采用现款现货或预收方式的结算政策,应收账款余额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211,322.95 120,460.07 126,833.78 141,717.17
营业收入 2,209,441.59 3,132,807.81 2,281,386.13 1,657,790.18
应收账款余额
/营业收入
注:公司 2022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的比例已进行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41,717.17 万元、126,833.78 万元、
别为 8.55%、5.56%、3.85%和 7.17%。
应收账款管理,积极催收客户欠款。
行业惯例年末为应收账款的集中回收期,年中公司未结算的业务相对较多,因而
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大幅上升。2019 年 9 月末、2020 年 9 月末、2021 年 9 月末和
单位:万元
项目
年 1-9 月 年 1-9 月 年 1-9 月 年 1-9 月
应收账款余额 211,322.95 180,136.05 183,686.96 212,344.01
项目
年 1-9 月 年 1-9 月 年 1-9 月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209,441.59 2,344,150.42 1,526,645.43 1,222,347.43
应收账款余额/营
业收入
注: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已进行年化处理。
受公司业务及行业特点影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在年度内一般呈现先增长后
降低的趋势,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余额年度内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 业务占比
饲料为主, 禽饲料实现对外销量 944 万吨、
海大集团 3.37% 1.73% 2.00% 2.44%
猪饲料销售 460 万吨、水产饲料实现外销
量 467 万吨;养殖业务收入占比 10.03%。
料为主,外销禽料销量为 1,333 万吨、外
新希望 销猪料销量为 584 万吨、水产料销量为 161 1.53% 1.10% 1.02% 1.40%
万吨;禽养殖收入占比 14.44%,猪养殖收
入占比 13.62%。
牧原股份 2021 年养殖业务收入占比 95.17% 0.26% 0.18% 0.04% 0.08%
温氏股份 2021 年养殖业务收入占比 96.29% 0.90% 0.68% 0.49% 0.43%
通威股份 3.97% 4.99% 2.68% 2.01%
公司简称 业务占比
销量中猪饲料占比约 45%、禽料占比约
唐人神 1.83% 1.58% 1.54% 1.50%
比 15.98%。
以猪饲料为主,猪饲料销量 168.65 万吨、
傲农生物 禽料销量 73.38 万吨、其他料(水产料、 4.35% 3.47% 5.03% 8.50%
反刍料及其他)销量 42.04 万吨;养猪业
务占比 20.73%。
平均值 / 2.32% 1.96% 1.83% 2.34%
发行人 饲料为主,猪饲料收入占比 73.40%;养猪 6.97% 3.85% 5.56% 8.55%
产品收入占比 15.05%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三季报未披露 2022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余额。
由于产品结构等方面的原因,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与
傲农生物较为接近,主要原因系:
(1)由于温氏股份、牧原股份主要以养殖业务为主,因生猪销售大部分采
取现款现货方式,而部分饲料产品销售采取赊销方式,因此以生猪养殖为主的上
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远低于以饲料生产为主的上市公司。
(2)因各公司的具体业务构成存在一定差异,产品季节性因素也有所不同,
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也存在一定差异。在各饲料产品
中 , 最 大的 品 种 是猪 饲 料和 禽 饲料 。 生猪 的 养 殖周 期 从断 奶 仔猪 至 育成 猪
(100-120 公斤)通常为 160-180 天,长于鸡鸭等禽类的养殖周期(以白羽肉鸡
为例通常养殖周期为 45 天左右),且猪饲料毛利率高于禽饲料,因此猪饲料的应
收账款账期通常长于禽饲料的应收账款账期。以猪饲料为主的饲料生产企业应收
账款金额普遍高于以禽饲料为主的饲料生产企业。发行人与傲农生物业务类型、
产品结构较为接近,相对可比性较强,发行人与傲农生物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
业收入的比例较为接近。
总体而言,由于产品结构等原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但处于行业合理水平。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最近一期末增长较快与
业务规模及行业特点相匹配,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与产品结构相
近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之间基本一致,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具有合理性。
(二)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信用政策
信誉好及长期合作的客户给予不同信用期,一般畜禽饲料客户信用期为 30
天以内,水产饲料客户信用期为 3 个月以内;2、养殖业务:主要采用现款
海大集团
现货或先款后货的结算政策;3、原料贸易客户:主要采用货到付款的结算
政策,针对实力强、信誉好或长期合作的原料贸易客户公司给予不同的信用
账期。
新希望 主要采取现款现货的信用政策,辅以少量的信用账期,一般不超过 30 天。
牧原股份 公司主要采取“现款现货”的结算模式。
温氏股份 公司销售产品基本采用先款后货或现款现货(全部货款)的收款方式。
唐人神 给予 30 天以内的赊销账期;2、养殖业务:一般为现款现货;3、肉制品业
务:赊销客户主要为大型商超,一般给予 30 天以内的赊销账期。
客户临时申请赊欠货款,经单位总经理审批后执行,一般赊欠货款信用期较
短,授信额度为当次提货款,前款未结清前,不得再赊销。2、原料贸易业
傲农生物
务主要采用赊销的结算方式,考虑到原料贸易客户主要是法人客户,且一般
为当地较知名的生产型客户等,发行人给予原料贸易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 1
月左右,个别情况不超过 3 个月,根据具体客户的信用情况确定。
展潜力、信誉状况较好但短期内有资金周转需求的客户,公司给予不同的信
发行人 用期,以月度、季度或半年为结算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客户通常于年底
归还当年账款;2、养殖业务板块:主要采用现款现货或是先款后货的结算
政策;3、种子业务板块:主要采用预收款结算政策。
注:未通过公开披露信息查询到通威股份信用政策情况。
通过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公司针对饲料销售业务、原料贸易业务一般存在
给予优质客户信用期的情况,结合各客户的信誉、实力及合作情况等给予的信用
期不同;针对养殖业务一般采用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的信用政策。报告期内,公
司的信用政策与产品结构相近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与业务规模及行业特点相
匹配,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与产品结构相近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之
间不存在重大差异,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最近一期末增长较快具有合理性;公司
信用政策与产品结构相近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保持一致,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
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二、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应收账款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对信用风险显
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
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
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
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
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关联方应收款项 债务人属于公司关联方,一般情况下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其他应收款项 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11,322.95 120,460.07 126,833.78 141,717.17
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5,861.65 25,774.88 21,688.13 15,742.8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85,461.29 94,685.19 105,145.66 125,974.36
坏账准备 49,739.36 43,351.82 39,023.20 33,885.3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61,583.58 77,108.25 87,810.58 107,831.78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3.54% 35.99% 30.77% 23.91%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25,861.65 25,774.88 21,688.13 15,742.81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25,861.65 25,774.88 21,688.13 15,742.81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按组合特征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计提比例
应收关联方款 19,402.80 685.42 18,717.38 3.53%
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的应收账款
合计 185,461.29 23,877.71 161,583.58 12.87%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计提比例
应收关联方款 1,056.60 685.42 371.18 64.87%
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的应收账款
合计 94,685.19 17,576.95 77,108.25 18.56%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计提比例
应收关联方款 10,943.12 10,943.12 0.00%
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的应收账款
合计 105,145.66 17,335.07 87,810.58 16.49%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计提比例
应收关联方款 13,107.02 13,107.02 0.00%
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的应收账款
合计 125,974.36 18,142.58 107,831.78 14.40%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关联方款余额分别为 13,107.02 万元、10,943.12 万元、
小,对于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公司已根据相关关联方经营情况等充分计提了坏
账准备。
发行人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66,058.49 23,192.29 13.97
账龄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93,628.60 16,891.53 18.04
账龄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94,202.54 17,335.07 18.40
账龄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12,867.33 18,142.58 16.07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账龄 1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
按账龄组合计提预计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 66.00%、63.00%、69.96%
和 80.58%。对于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公司已经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
充分的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 3 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充分
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二)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余额① 211,322.95 120,460.07 126,833.78 141,717.17
期后回款金额② 57,173.02 79,671.50 104,224.38
期后回款比例③=②/① 47.46% 62.82% 73.54%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④ 49,739.36 43,351.82 39,023.20 33,885.39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⑤=④/① 23.54% 35.99% 30.77% 23.91%
期后回款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合计⑥=③+⑤
注:期后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三)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坏账核销金额 404.65 2,233.38 3,563.49 977.36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211,322.95 120,460.07 126,833.78 141,717.17
坏账核销金额/期末应收
账款余额
坏账计提比例 23.54% 35.99% 30.77% 23.91%
报告期各期,公司坏账核销金额及占当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均较小,
公司各期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足以覆盖坏账核销规模。
(四)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海大集团 7.42% 12.97% 11.72% 12.22%
新希望 17.84% 22.80% 23.06% 22.16%
牧原股份 5.32% 5.00% 5.00% 5.00%
温氏股份 6.38% 6.68% 6.73% 7.26%
通威股份 7.24% 7.98% 9.69% 10.74%
唐人神 18.28% 19.04% 20.71% 19.34%
傲农生物 14.67% 15.86% 22.42% 13.16%
平均值 11.02% 12.90% 14.19% 12.84%
发行人 23.54% 35.99% 30.77% 23.9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三季报未披露 2022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余额。
公司严格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充分考虑了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及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账龄结构进行比较的情况
如下:
公司简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海大集团 91.61% 4.05% 2.00% 1.12% 0.47% 0.75%
新希望 84.63% 4.40% 5.77% 1.20% 0.49% 3.50%
牧原股份 97.88% 2.12%
温氏股份 84.61% 12.80% 2.35% 0.12% 0.01% 0.10%
通威股份 74.26% 19.13% 3.88% 2.74%
唐人神 80.30% 5.05% 1.57% 2.22% 6.89% 3.98%
傲农生物 79.55% 6.61% 4.27% 5.89% 2.30% 1.38%
平均值 84.69% 7.74% 2.83% 1.90% 1.45% 1.39%
发行人 69.97% 7.14% 3.28% 7.19% 5.46% 6.95%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三季报未披露 2022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相对较高。1 年以内的应收账
款占比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
(1)由于温氏股份、牧原股
份主要以养殖业务为主,因生猪销售大部分采取现款现货方式,一年以内应收账
款占比较高;
(2)海大集团、新希望以禽饲料销售为主,其应收账款账期相比猪
饲料为主的饲料企业较短,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相对较高。公司与以猪饲料为
主的傲农生物账龄结构较为接近。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使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海大集团 2.46% 39.26% 62.70% 81.01% 95.16% 100.00%
牧原股份 5.00% 20.00%
通威股份 5.00% 1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唐人神 5.00% 10.00% 30.00% 60.00% 100.00% 100.00%
傲农生物 5.00% 10.00% 30.00% 60.00% 80.00% 100.00%
平均值 4.49% 17.85% 43.18% 75.25% 93.79% 100.00%
发行人 5.00% 23.48% 40.27% 66.84% 78.05% 100.00%
公司简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海大集团 2.38% 38.73% 60.81% 80.83% 95.10% 99.95%
牧原股份 5.00%
通威股份 5.00% 1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唐人神 5.00% 10.00% 30.00% 60.00% 100.00% 100.00%
傲农生物 5.00% 10.00% 30.00% 60.00% 80.00% 100.00%
平均值 4.48% 17.18% 42.70% 75.21% 93.78% 99.99%
发行人 5.00% 22.97% 40.79% 66.12% 78.30% 100.00%
公司简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海大集团 1.57% 28.30% 63.42% 88.12% 92.66% 99.47%
牧原股份 5.00%
通威股份 5.00% 1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唐人神 5.00% 10.00% 30.00% 60.00% 100.00% 100.00%
傲农生物 5.00% 10.00% 30.00% 60.00% 80.00% 100.00%
平均值 4.31% 14.58% 43.36% 77.03% 93.17% 99.87%
发行人 5.02% 23.77% 39.67% 66.88% 82.45% 100.00%
公司简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海大集团 1.88% 29.09% 61.74% 76.31% 93.14% 99.82%
牧原股份 5.00%
通威股份 5.00% 1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唐人神 5.00% 10.00% 30.00% 60.00% 100.00% 100.00%
傲农生物 5.00% 10.00% 30.00% 60.00% 80.00% 100.00%
平均值 4.38% 14.77% 42.94% 74.08% 93.29% 99.96%
发行人 4.07% 21.38% 37.76% 74.34% 90.32% 100.00%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新希望、温氏股份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未按照账龄进行披露
准备的应收账款,各账龄坏账计提比例整体处于行业区间值内,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简称 坏账计提政策
公司使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无论应收账款是否存在
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基于
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
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信息。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
海大集团
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管理层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合称应收款项),公
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期末
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新希望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
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等方
法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
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
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或者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
牧原股份
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
应收第三方的款项。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对照情况如下:1 年以内(含 1 年),5%;1-2 年,20%;2-3 年,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
温氏股份 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
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
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
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应收政府相关部门款项,结算期内,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后 1 年内
能够结算收回的应收政府相关部门款项,例如,应收政府补助,无风险,不
通威股份
计提坏账准备;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 1 年以后结算收回的应收政府相关部门
款项,例如,应收电补贴款,考虑资产时间价值因素,按应收款项余额 5.00%
计提坏账准备,原已按账龄计提超过应收账款余额 5.00%的坏账准备,本着
谨慎性原则,在未收回之前暂不转回。公司对除上述组合外的应收款项,按
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
瞻性信息,对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1 年以内,5%;1-2
年,10%;2-3 年,50%;3 年以上 100%。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
唐人神 (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
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公司简称 坏账计提政策
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1)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
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2)当单项金融资产无
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
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组合计提比例:1 年以内
(含 1 年),5%;1-2 年(含 2 年)10%;2-3 年(含 3 年)30%;3-4 年(含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
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
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和应收其他客户
傲农生物
款项。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
情况如下:1 年以内(含 1 年),5%;1-2 年,10%;2-3 年,30%;3-4 年,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应收账款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对信用风
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
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
发行人
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
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
险。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使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
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
差异。
三、结合应收款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形成原因、是否符合
行业惯例等补充说明其他应收款是否构成资金占用
(一)其他应收款按性质划分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性质划分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融资代偿款 10,986.63 10,947.43 10,470.75 8,481.57
押金及其他保证金 11,811.33 8,430.64 7,651.61 6,583.29
应收联营方、备用金、员工借款等 2,713.62 2,019.31 3,659.59 9,086.67
股权转让款 2,000.00 2,300.06 568.53 18,191.29
其他 10,422.53 4,183.12 4,257.70 7,741.26
合计 37,934.11 27,880.55 26,608.19 50,084.08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50,084.08 万元、26,608.19
万元、27,880.55 万元和 37,934.11 万元,主要为融资代偿款、保证金和股权转让
款等款项。
融资代偿款主要为发行人根据与金融机构和客户的担保协议或合作协议,在
客户未能及时还款时为客户代偿的融资款项。近年来饲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利用自
身的信用优势,为客户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增强对养殖户的培养同时加快公司销
售款项的回收。为适应市场形势,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当地金融资源和
优势,为合作客户提供一定的融资担保支持。同行业可比公司如新希望、唐人神、
海大集团和傲农生物均存在为下游饲料客户、养殖户等合作伙伴提供融资担保服
务的情形,符合行业惯例。
押金及其他保证金主要系公司原料采购保证金押金、开展期货业务缴纳的期
货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等,符合行业惯例。
其他应收款-应收联营方款主要为应收北京农信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担保保证金。为加强客户粘性并加快获得下游客户回款,发行人推荐其下
游客户向北京农信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贷款用于支付所欠货
款,发行人按照最高贷款额度的一定比例向北京农信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支付担保保证金。
员工备用金及借款为正常业务开展过程中借给员工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或
零星开支等的款项。
股权转让款系公司为调整业务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形成的应收款项。
(二)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前十名情况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款 余 额 前 十名 占 期 末 余额 的 比 例 分别 为
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 10 名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 是否关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款余额比例 联方
押金及其他
高天增 2,000.00 5.27% 否 并购意向金
保证金
股权转让款,
江西天涯种业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款 2,000.00 5.27% 否 正在按协议
约定收款
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 政府房屋征
政府拆迁款 1,831.86 4.83% 否
区管理委员会 收搬迁补偿
舟山市普陀大北农水产 合并范围变
其他往来款 1,412.19 3.72% 否
制品有限公司 动形成
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 政府房屋征
政府拆迁款 1,214.20 3.20% 否
乡建设局 收搬迁补偿
叶启舟 其他往来款 1,200.00 3.16% 否 并购意向金
河南后羿制药有限公司 其他往来款 1,082.83 2.85% 否 合作保证金
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及其 押金及其他 预付供应商
子公司 保证金 保证金
押金及其他 期货合约保
中州期货有限公司 759.16 2.00% 否
保证金 证金
北京泽林兴牧进出口有
其他往来款 614.22 1.62% 否 引种款
限公司
合计 12,982.55 34.22%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 10 名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 是否关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款余额比例 联方
股权转让款,
江西天涯种业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款 2,000.00 7.17% 否 正在按协议
约定收款
舟山市普陀大北农水产 合并范围变
其他往来款 1,412.19 5.07% 否
制品有限公司 动形成
北京农信互联科技集团 应收关联方 融资担保保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款 证金
押金及其他 预付供应商
中国供销粮油有限公司 819.20 2.94% 否
保证金 保证金
期货合约保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期货保证金 793.09 2.84% 否
证金
北京泽林兴牧进出口有
其他往来款 614.22 2.20% 否 引种款
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 押金及其他 融资担保保
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保证金 证金
占其他应收 是否关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款余额比例 联方
业务合作往
伟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往来款 513.09 1.84% 否
来款
押金及其他 期货合约保
中钢期货有限公司 434.90 1.56% 否
保证金 证金
四川省沐川县王勇 融资代偿款 392.93 1.41% 否 融资代偿款
合计 8,409.12 30.16%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 10 名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 是否关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款余额比例 联方
北京农信互联科技集团 应收关联方 融资担保保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款 证金
舟山市普陀大北农水产 合并范围变
其他往来款 1,412.19 5.31% 否
制品有限公司 动形成
业务合作往
伟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往来款 642.39 2.41% 否
来款
北京泽林兴牧进出口有
其他往来款 614.22 2.31% 否 引种款
限公司
江苏华有三森饲料有限 合并范围变
其他往来款 596.98 2.24% 否
公司 动形成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 押金及其他 融资担保保
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保证金 证金
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 押金及其他 融资担保保
限公司 保证金 证金
押金及其他 期货合约保
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 447.12 1.68% 否
保证金 证金
押金及其他 期货合约保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438.78 1.65% 否
保证金 证金
担保融资代
四川省沐川县王勇 融资代偿款 403.49 1.52% 否
偿
合计 7,366.57 27.69%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 10 名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 是否关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款余额比例 联方
北京徐家和科技有限公
股权转让款 12,870.00 25.70% 否 股权转让款
司
北京农信互联科技集团 应收关联方 融资担保保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款 证金
库车鑫泰联油脂有限公 合并范围变
其他往来款 3,147.71 6.28% 否
司 动形成
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 应收关联方
有限公司 款
占其他应收 是否关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款余额比例 联方
高密市南洋食品有限公
其他往来款 1,678.00 3.35% 否 股权转让款
司
西藏新好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往来款 1,536.00 3.07% 否 股权转让款
舟山市普陀大北农水产 合并范围变
其他往来款 1,412.19 2.82% 否
制品有限公司 动形成
澄城县泰兴农牧养殖有 押金及其他 养猪合作保
限公司 保证金 证金
业务合作往
伟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往来款 642.39 1.28% 否
来款
北京泽林兴牧进出口有
其他往来款 614.22 1.23% 否 引种款
限公司
合计 28,131.24 56.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十名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股权转让款及业务合
作往来款等,往来款形成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和历史原因,不构成资金占用。
发行人会计师信永中和对发行人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
况进行审计并出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发行人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的形成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具有合
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惯例,不构成资金占用情况。
四、其他应收款中的融资代偿款、借款、往来款等是否构成财务性投资
参见本反馈意见问题 8 之“二、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
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之“(二)
其他应收款”相关回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款变动情况;
宽信用政策的情况;
差异;
政策,核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的原因及背景。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规模扩大的情况下,较好的控制了应收账款规模,2022 年 9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
增长较快与公司业务以及行业特点相关;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与
产品结构相近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之间基本一致,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具
有合理性;公司信用政策与产品结构相近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报
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实际核销的坏账金额较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
重大差异,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惯例,不构成资金占用情况,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问题 8、申请人最近一期新增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参股公司农信互联下有
小贷公司。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
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
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同时对比目前财
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
要性。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
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6 月修订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15 的
规定: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
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
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
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
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6 月修订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28 的
规定: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
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
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
(二)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
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期初至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正在实施或
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期初至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类金融业务。
(1)北京大北农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科创基金)
报告期期初至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存在已认缴科创基金但
尚未实缴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司 与 北 京中 关 村 并购 母 基金 投 资中 心 (有 限 合 伙) 共 同发 起 设立 总 规模 为
发行人认缴出资金额为 2.00 亿元,出资比例为 49.875%;北京中关村并购母
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金额为 2.00 亿元,出资比例为 49.875%;北
京大北农科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金额 1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0.25%;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对科创基金的实缴出资额为 9,407.72 万
元。
发行人设立该产业基金的投资方向主要是现代农业科技、适用于农业应用场
景的生物科技和新一代信息技术。该产业基金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
向,公司持有的上述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北京平谷科创大北农国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谷基金)
简称“科创基金管理”)、科创基金与北京市谷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总规
模为 10,200.00 万元的平谷基金。北京大北农科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
资 200 万元,出资比例 2%;科创基金认缴出资 5,000.00 万元,出资比例 49%;
北京市谷财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5,000.00 万元,出资比例 49%;截至本反馈意
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对平谷基金的实缴出资额为 100.00 万元。公司参与设
立平谷基金以促进公司农业产业链的拓展与布局,该基金用于开展农牧领域项目
投资。该产业基金与发行人主业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报告期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发生的资金拆借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利息金额
拆入
广西农牧及其分子公司
武汉巨农及其分子公司
合计 24,100.00
拆出
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
限公司 450.00 2019-10-15 2019-11-13 拆出利息为 20.37 万元
烟台瑞禾源畜牧养殖有限 2019 年资金拆出利息为
公司 20.81 万元
合计 2,732.00
上述对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金拆出系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
团有限公司逾期偿还贷款,发行人承担担保责任支付代偿贷款本金而形成,黑龙
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归还发行人 450 万元,2020
年 3 月归还发行人 1,940.00 万元,该等代偿款均已全部收回。上述对烟台瑞禾源
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的资金拆出主要系因该公司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变为联营企
业而形成,涉及金额较小,均已全部收回。
上述报告期内发生的资金拆借主要是基于发行人业务发展,需要临时使用资
金而形成,且均发生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前六个月之前。
报告期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况。
报告期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股东未设立财务公司,
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
形。
报告期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存在
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风险较低,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不属于财务
性投资。
报告期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新增投资金融业务的情
况。
二、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
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财务性投资核算相关的报表项目及各科目中
财务性投资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财务性投资金额 财务性投资占净资产比例
合计 46,127.60 4.42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形成原因
一年内到期的货币型基金及银行理财产品 14,000.00 短期现金管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00.36 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 14,100.36
公司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存在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
况,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不属于“收益
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公司期货合
约公允价值变动。由于公司经营规模较大,同时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属于大宗
商品,其价格波动对饲料业务营业成本的影响也较大,公司购买相关期货合约用
于套期保值、控制主营业务风险,系开展主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
以获取投资收益为投资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金额
融资代偿款 10,986.63
押金及其他保证金 11,811.33
股权转让款 2,713.62
应收关联方、备用金、员工借款等 2,000.00
其他往来款 10,422.53
合计 37,934.11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构成中,原料采购保证金押金及其
他保证金和员工备用金等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有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股权转让
款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处置部分对外投资所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其他往来
款主要为拆迁补偿款、收购同行业相关公司意向金以及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往来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融资代偿款主要为发行人根据与金融机构和客户的担保协议或合作协议,在
客户未能及时还款时为客户代偿的融资款项。近年来饲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利用自
身的信用优势,为客户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增强对养殖户的培养同时加快公司销
售款项的回收。为适应市场形势,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当地金融资源和
优势,为合作客户提供一定的融资担保支持。同行业可比公司如新希望、唐人神、
海大集团和傲农生物均存在为下游饲料客户、养殖户等合作伙伴提供融资担保服
务的情形,符合行业惯例,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预缴所得税及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1,825.59
预付其他费用摊销 3,405.05
预付短期租金 717.41
应收退货成本 27.72
合计 5,975.77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缴所得税及未抵扣增
值税进项税和待摊费用等,均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四)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科创基金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浙江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北京科为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
合计 8,000.00
上述投资均系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
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五)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
序号 企业名称 账面价值 主营业务
财务性投资
北京融拓智慧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北京农信众帮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饲料销售、生猪
养殖与销售
是否属于
序号 企业名称 账面价值 主营业务
财务性投资
水产养殖的智能
发、农业互联网
饲料生产、研发
与销售
公猪养殖、精液
服务
合计 210,946.88
农信互联成立于 2003 年 9 月 16 日,致力于用互联网改变农业,为一家农业
互联网企业。农信互联立足农业产业互联网,已初步建成“数据+电商+金融”为
底层的生猪产业数字生态平台“猪联网”,同时连接上游“饲联网”、下游“食联
网”,打通整个生猪产业链,开创数字经济时代的智慧养猪新生态。在猪联网基
础上,延伸互联网的触角到田、渔、蛋等涉农各个产业,致力于创建最具影响力
的农业数据化平台。农信互联下有北京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开展类金融业务
的公司,其相关类金融公司设立的目的系为农业企业提供相关类金融服务,以满
足相关农业企业的资金需求。
发行人对农信互联的投资与主业相关,旨在服务于经济新常态下的公司战略
发展方向,符合围绕农牧、食品全产业链创新创业,实现向养殖全产业链服务的
目标,通过股权合作更好地为发行人及养殖户提供移动平台的业务管理服务。发
行人持有农信互联股权系作为战略性投资,拟长期持有,初始投资、持有过程中
及未来均不以获取短期回报为主要目的,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农信数智成立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为农信互联的控股子公司。农信数智旨
在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互联网先进技术,对农业各领域、各环节进行数
字化升级,沉淀农业产业大数据,促进农业管理智能化、交易电商化、服务线上
化、金融场景化、产品品牌化,推动农业数字化升级。
发行人对农信数智的投资与主业相关,旨在服务于经济新常态下的公司战略
发展方向,符合围绕农牧、食品全产业链创新创业,实现向养殖全产业链服务的
目标,通过股权合作更好地为发行人及养殖户提供移动平台的业务管理服务。发
行人持有农信数智股权系作为战略性投资,拟长期持有,初始投资、持有过程中
及未来均不以获取短期回报为主要目的,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厦门农信渔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为农信互联的控
股子公司。农信渔联主推“智慧农信渔联计划”,以“用互联网改变渔业”为使
命,联接水产优质资源,打造互联网+渔业一站式价值综合服务平台。
发行人对农信渔联的投资与主业相关,旨在服务于经济新常态下的公司战略
发展方向,符合围绕水产全产业链创新创业,实现向水产养殖全产业链服务的目
标,通过股权合作更好地为发行人及水产养殖户提供移动平台的业务管理服务。
发行人持有农信渔联股权系作为战略性投资,拟长期持有,初始投资、持有过程
中及未来均不以获取短期回报为主要目的,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发行人于 2017 年 2 月 8 日参与设立了北京农信众帮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该投资主要系为投资北京农信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农信数智
科技有限公司。因该企业为投资平台且发行人并未实际控制该企业,上述投资为
财务性投资。
发行人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参与设立了北京融拓智慧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该投资主要系为了获取上下游相关的产业资源,并提升在饲料、养殖、
动保领域及前沿生物科技等方面的并购整合能力。因该企业实际对外投资了部分
业务与发行人无明显协同效应领域企业,上述投资为财务性投资。
发行人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参与设立了北京龙头农业互助公社股份有限公司,
因该企业为投资平台且发行人并未实际控制该企业,因此上述投资为财务性投
资。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眉山驰阳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参与设立
了四川至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预包装
食品等为主要业务,产品以猪肉延伸品为主,如猪肉脯等肉制品。
发行人对四川至善的投资与主业相关,旨在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延伸
公司产业链,开展下游业务。发行人持有四川至善股权系作为战略性投资,拟长
期持有,初始投资、持有过程中及未来均不以获取短期回报为主要目的,不构成
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企业之外,发行人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所涉及企业均从事饲料、养殖、
种业及食品相关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一致,相关投资均属于战略性投资,投
资初始、持有过程中及未来均不以获取短期回报为主要目的,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属于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
饲料生产与销
售、养殖与销售
畜牧机械的制造
与销售
合计 28,877.24
山东无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 月,主要从事存贷款
等业务,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8 月,发行人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累计购买华佑
畜牧(原山东荣昌育种股份有限公司)83.65%股权,从而间接取得华佑畜牧持有
的无棣农商行股权。发行人持有无棣农商行股权比例较低、对其不构成重大影响,
按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属于财务性投资。
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9 月,主要从事存贷款
等业务,2015 年 5 月,发行人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安徽长风农牧科技有限
公司 60.00%股权,从而间接取得安徽长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长丰农商行
股权。发行人持有长丰农商行股权比例较低、对其不构成重大影响,按照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属于财务性投资。
北京爱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爱种网,爱种网致力于打通种子等农
资行业信息流,以“互联网+种业”作为业务根基和优先发展领域,为种子企业、
经销商和农户服务。同时爱种网还向农药、化肥、农机、种植服务、农业保险、
农业贷款金融、农产品流通等各个领域拓展,最终全力打造成“全程服务种植业”
的具有公信力的农业大数据平台。
发行人对爱种科技的投资与主业相关,旨在完善发行人的种业的产业链,扩
展纵向和横向的资源整合,打通公司的种业板块、农药板块等环节,形成整体扩
张趋势。发行人持有爱种科技股权系作为战略性投资,拟长期持有,初始投资、
持有过程中及未来均不以获取短期回报为主要目的,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企业之外,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涉及企业均从事饲料、养殖、
种业及食品相关等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一致,相关投资均属于战略性投资,
投资初始、持有过程中及未来均不以获取短期回报为主要目的,不构成财务性投
资。
(七)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金额
预付设备款 4,971.07
预付其他长期资产款 4,866.94
预付品种使用权款 1,713.68
预付工程款 2,962.56
预付股权款 116,999.99
预付土地款 3,065.09
合计 134,579.33
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预付的工程、设备、品种使用权等长期资产购
置款,余额增加主要系发行人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2022 年上半年,发行人其
他非流动资产核算范围增加预付股权收购款项,为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部分股权和收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支
付的预付款项,被投资企业均从事饲料相关业务,相关投资均属于战略性投资,
投资初始、持有过程中及未来均不以获取短期回报为主要目的,不构成财务性投
资。
(八)长期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长期应收款为 7,598.52 万元,为支付的融资租
赁保证金,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九)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投资的产业基金为科创基金及平谷基金共 2 支产业基金。
上述基金的设立目的及投资方向请详见本反馈意见之本题之“一、请申请人补充
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之
“(二)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
融业务的具体情况”之“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之回复。
(十)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
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根据上述分析,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
资金额合计为 46,127.60 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4.42%,
占比较低,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
因此,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三、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水平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其中年产 24 万吨猪
配合饲料生产线项目等 6 个饲料生产项目,系金额较大的长期投资,项目建成投
产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猪用饲料的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
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市场的领先地位;大北农(玉田)生猪科学试验中心
项目系金额较大的长期投资,本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场地支撑公司养殖研发与示
范,共同推动公司养猪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公司的养殖技术创新能力;大北
农生物农业创新园项目建成后可以为公司总部人员办公、研发与技术创新提供高
标准、高质量的办公及科研环境,将围绕生物育种、生物饲料、生物制剂、农业
大数据、农业人工智能等现代农业关键核心技术进行研发,全面提高公司技术创
新实力。项目是集成科研办公中心、生物技术与种业中心、创新实验中心、农业
微生物与安全投入品中心、实验中心及会议中心等集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研发
总部基地;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完成后可支持公司未来产业多元化扩展,推
动公司全产业链建设,最终发展成为数字化、平台化、智能化的大型综合现代化
智慧农业集团;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
司持续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利能力。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均为报告期之前形成,其
占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低,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
发行人已经作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变相用于财务性投
资、类金融业务的承诺》,本次募集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不会
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且公司最
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总额显著小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和公司净资产,本次
募集资金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不存在变相利用募集资金进行财务性投资和
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或经销商提供担保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持有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
否符合行业惯例;
保和委托贷款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
情况进行了解;
取报告期内的追偿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客户历史代偿率。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自报告期期初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不
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
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公司最近一
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均为报告期之前形成,其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
例较低,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融资规模合理。
问题 9、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无法销售等情况;
(2)结合库龄、期后销
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发表核
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无法销售等情况
(一)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29,797.77 万元、357,859.09 万元、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51,679.56 37.15 2,823.91 148,855.65
消耗性生物资产 183,426.45 44.93 79.15 183,347.30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 45,365.53 11.11 21.82 45,343.71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19,652.99 4.81 19,652.99
包装物 6,915.81 1.69 36.60 6,879.20
低值易耗品 1,219.32 0.30 1,219.32
合计 408,259.64 100.00 2,961.48 405,298.16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75,920.00 46.83 3,778.55 172,141.45
消耗性生物资产 132,229.12 35.20 40,637.01 91,592.11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 42,004.69 11.18 137.21 41,867.48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16,516.81 4.40 0.00 16,516.81
包装物 7,598.83 2.02 53.21 7,545.62
低值易耗品 1,383.99 0.37 0.00 1,383.99
合计 375,653.44 100.00 44,605.99 331,047.46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55,462.19 42.85 4,748.35 150,713.84
消耗性生物资产 136,475.74 37.62 0.00 136,475.74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 42,306.77 11.66 125.51 42,181.25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20,404.14 5.62 0.00 20,404.14
包装物 6,888.56 1.90 43.33 6,845.23
低值易耗品 1,238.90 0.34 0.00 1,238.90
合计 362,776.29 100.00 4,917.20 357,859.09
类别 账面余额 比例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20,324.74 51.43 4,070.09 116,254.65
消耗性生物资产 63,943.14 27.33 100.84 63,842.30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 35,973.09 15.38 0.97 35,972.12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6,995.87 2.99 0.00 6,995.87
包装物 6,028.38 2.58 0.70 6,027.68
低值易耗品 705.15 0.30 0.00 705.15
合计 233,970.39 100.00 4,172.61 229,797.77
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原材料、产成品及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构成,报告
期各期末合计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 94.14%、92.13%、93.21%和 93.1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 120,324.74 万元、155,462.19 万
元、175,920.00 万元和 151,679.56 万元,主要为用于饲料生产的原材料,包括玉
米、豆粕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29.20%、
猪生产快速恢复,禽类、水产养殖持续发展,带动饲料需求较快增长,饲料工业
产量稳步增加,公司饲料业务稳步增长,2019 年-2021 年饲料销售收入分别为
规模及期末备货量逐年增长;另一方面 2019 年-2021 年玉米、豆粕等公司饲料生
产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整体呈上涨趋势,导致公司期末原材料价值随之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备货情况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产成品及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 35,973.09 万元、
升带动,公司饲料产量、销量同比增长,为保证正常供货,相应适当增加安全库
存量。
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消 耗性生物 资产账面 余额分别 为 63,943.14 万元、
肥猪、仔猪及后备猪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账面余额整体呈增
长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生猪养殖规模和销售规模持续增长所致。报告期内
公司生猪出栏量分别为 94.50 万头、109.65 万头、251.15 万头和 187.11 万头,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生猪存栏量分别为 44.36 万头、
万头。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主要原因系
报告期内公司饲料业务和养殖业务规模增长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符合公司业务
经营情况及规模发展趋势。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海大集团 1,099,084.14 22.78% 895,191.79 23.22% 726,497.61 62.33% 447,543.71
新希望 1,837,589.21 6.02% 1,733,243.63 10.25% 1,572,141.35 66.28% 945,476.93
牧原股份 3,527,338.05 2.31% 3,447,573.26 62.78% 2,117,922.25 195.54% 716,617.62
温氏股份 1,624,084.04 8.06% 1,502,930.17 12.70% 1,333,604.97 6.35% 1,253,923.54
通威股份 770,783.18 34.44% 573,329.80 104.72% 280,060.50 15.74% 241,965.17
唐人神 284,279.43 15.96% 245,145.73 32.59% 184,883.77 50.46% 122,875.29
傲农生物 297,204.38 4.53% 284,316.26 64.05% 173,307.44 189.20% 59,927.04
平均值 / 13.44% / 44.33% / 83.70% /
发行人 391,085.05 4.11% 375,653.44 3.55% 362,776.29 55.05% 233,970.39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2 年 9 月末存货账面余额。
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三)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无法销售等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原材料、库存商品的库龄主要在 1 年以内,公司
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为生猪,生猪养殖周期(从出生到售出)一般为 180 天,库
龄较短,期后销售良好,不存在库存积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海大集团 10.13 9.73 9.10 9.07
新希望 8.03 7.87 7.87 9.81
牧原股份 2.74 2.36 1.56 2.00
温氏股份 4.05 4.98 4.67 4.17
通威股份 10.74 10.86 14.13 15.26
唐人神 8.85 10.29 10.45 11.89
傲农生物 7.02 8.23 8.18 9.78
平均值 7.37 7.76 7.99 8.86
发行人 7.09 8.14 6.05 5.78
注:2022 年 1-9 月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78、6.05、8.14 和 7.09,存货周转速度较
快,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库龄较短,期后销售情况良好,存货周转速度较快,不
存在库存积压无法销售的情况。
二、结合库龄、期后销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
否充分
(一)公司存货库龄、期后销售情况
公司原材料包括饲料原材料、种业原材料、养殖原材料以及其他原材料,其
中饲料原材料占比最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151,679.56 100.00 175,920.00 100.00 155,462.19 100.00 120,324.74 100.00
(1)饲料原材料库龄情况
饲料原材料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109,207.85 100.00 133,837.96 100.00 111,059.34 100.00 76,740.11 100.00
公司饲料产品生产和销售周期较短,原材料周转速度较快,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饲料原材料库龄主要集中在 2 月以内,报告期各期末占比分别为 82.72%、
(2)其他原材料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42,471.71 100.00 42,082.04 100.00 44,402.85 100.00 43,584.63 100.00
公司其他原材料主要包括种业原材料、养殖原材料等。公司种业原材料主要
是水稻、玉米等,在常规储存条件下,水稻、玉米的种子寿命为 3-6 年,库龄相
对于其他原材料较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根据种子产品销售情况并结合质检部对
种子原材料品种纯度、芽率的检测结果及库龄情况,对种业原材料按照可变现净
值与存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种业原材料存货跌价
准备余额分别为 4,070.09 万元、4,748.35 万元、3,778.55 万元和 2,823.91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1 年以上库龄的原材料占比较低,公司原材料基本能在
期后 1 年内被领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45,365.53 100.00 42,004.69 100.00 42,306.77 100.00 35,973.09 100.00
公司库存商品主要为饲料产品,饲料产品具有生产周期短、周转速度快等特
点,发行人维持一定数量库存商品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对客户的供货能力。报告
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库龄主要集中在 2 个月以内,占比分别为 84.91%、87.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1 年以上库龄的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及占比均较低,因此,
公司各期末库存商品基本能在期后 1 年内实现销售,期后销售情况良好。
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为生猪,生猪养殖周期(从出生到售出)一般为
为保证公司正常连续生产,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达到可出售状态即可对外销
售,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消耗性生物资产积压的情况。
综上,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库龄主要集中在 1 年内,消耗性生物资产库龄
基本集中在 6 个月以内,存货整体库龄较短,1 年以上库龄的存货占比较小,存
货期后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库存积压无法销售等情况。
(二)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1)2022 年 9 月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3,778.55 101.93 1,056.57 2,823.91
消耗性生物资产 40,637.01 40,557.86 79.15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 137.21 115.39 21.82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包装物 53.21 47.20 63.82 36.60
低值易耗品
合计 44,605.99 149.14 41,793.64 2,961.48
(2)2021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4,748.35 1,878.81 2,848.62 3,778.55
消耗性生物资产 40,637.01 40,637.01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 125.51 13.72 2.02 137.21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包装物 43.33 39.83 29.95 53.21
低值易耗品
合计 4,917.20 42,569.38 2,880.59 44,605.99
(3)2020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4,070.09 2,953.50 2,275.24 4,748.35
消耗性生物资产 100.84 100.84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 0.97 485.35 115.39 476.2 125.51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包装物 0.7 82.76 40.13 43.33
低值易耗品
合计 4,172.61 3,521.61 115.39 2,892.42 4,917.20
(4)2019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4,191.44 3,032.77 3,154.12 4,070.09
消耗性生物资产 100.84 100.84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 3.41 23.85 26.28 0.97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包装物 17.45 16.75 0.70
低值易耗品
合计 4,194.85 3,174.91 3,197.15 4,172.61
注:2019 年消耗性生物资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系对水产类消耗性生物资产计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 3,032.77 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根据种子产品销售情况并结合质检部对种子原
材料品种纯度、芽率的检测结果及库龄情况,对种子原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与存
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消耗性生物资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 100.84
万元、0 万元、40,637.01 万元和 0 万元。2019 年末、2020 年末,因生猪市场价
格较高,生猪业务板块盈利较好,公司生猪不存在减值迹象;2021 年末受生猪
价格周期性影响,生猪价格持续下跌,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市场价值出现较大波动,
公司于 2021 年末测算消耗性生物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并对该部分金
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0,637.01 万元。2022 年 4 月以来,生猪价格逐步回暖,呈
现上升趋势,随着消耗性生物资产的销售,公司对 2021 年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
备逐步转销或转回。
(1)消耗性生物资产存货跌价计提政策
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为育肥猪、仔猪及后备猪等,公司于期末对生猪进
行存货跌价准备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生猪的可变现净值是指生猪的预计售价扣除
由期末状态饲养至可销售状态期间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费用及相关税费之和的
差额。
(2)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之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
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
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预计售价方面,公司在预估生物资产出栏售价时,基于各养殖平台根据所处
区域市场价格预测,并考虑了生猪价格市场行情周期性波动影响。
预计成本费用方面,公司管理层结合历史数据以及对未来饲养成本走势的合
理判断进行估计,并结合行业惯例及公司自身的情况对销售均重及销售费用等进
行了预测。
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用于生猪减值测试的预计售价及预计成本费用的选
取标准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预计售价选取标准 预计成本费用选取标准
公司以期末当月销售价格为基础,综合
公司以实际的生猪生产销售平均数据
考虑未来供需、原材料及期货价格等变
海大集团 作为计算预计还需投入的饲养成本、销
动因素,确认生猪出栏销售时的预计售
售相关的税费及费用的依据。
价。
公司名称 预计售价选取标准 预计成本费用选取标准
综合考虑未来供需情况、原材料价格变
以当前实际的生产销售平均数据作为
新希望 动等因素,结合生猪期货价格,确定生
计算饲养成本、销售费用的依据
猪出栏销售时的预计售价
通过行业供需情况、生猪期货价格等可
主要参考过去 6 个月的实际养殖成本及
牧原股份 靠证据对未来一段时间的生猪销售价格
销售费用作为减值测试的参数
进行合理、客观判断
综合考虑未来供需情况、价格变动等因 以当前实际的生产销售平均数据作为
唐人神
素后确定生猪出栏销售时的预计售价 计算饲养成本、销售费用的依据
生猪出栏价格选取同花顺 iFinD 行业经
使用公司当期各阶段生猪的计量参数
傲农生物 济端全国各省的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生
作为计算可变现净值时使用的参数
猪出栏价格
公司在预估生物资产出栏售价时,基于 公司管理层结合历史数据以及对未来
各养殖平台根据所处区域市场价格预 饲养成本走势的合理判断进行估计,并
发行人
测,并考虑了生猪价格市场行情周期性 结合行业惯例及公司自身的情况对销
波动影响。 售均重及销售费用等进行了预测。
注:温氏股份未披露预计售价以及预计成本费用选取标准。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预计售价主要参考行业供需情况、生猪期货价格等情况确
定,预计成本费用主要参考历史生产经营指标及计量参数确定,与公司的测算口
径不存在明显差异。
(3)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我国生猪市场价格的波动幅度较大。2019 年,受非洲猪瘟疫情
扩散影响,我国生猪产能受损严重,我国生猪价格开始快速上涨。2020 年,受
国家保供政策引导以及生猪养殖高盈利的驱动,生猪产能大幅增加,生猪产能逐
渐恢复,但整体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生猪价格仍维持在较高水平。2021 年,
我国生猪存栏量逐步回升,生猪供应大幅增加,我国生猪价格整体呈现大幅回落
的趋势。2022 年 4 月以来,生猪价格逐步回暖,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市场预期
新一轮猪周期已启动,猪价进入上升通道。2019 年至 2022 年 10 月末生猪全国
平均出场价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单位:元/公斤)
产品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市场价值出现较大波动,公司于 2021 年末测算消耗性生物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
账面成本,并对该部分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0,637.01 万元。
售价格,2022 年 9 月末公司生猪不存在减值情况,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以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存货跌价准
备计提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海大集团 0.00% 0.00% 0.07% 0.00%
新希望 15.59% 13.88% 0.00% 0.86%
牧原股份 0.00% 0.00% 0.00% 0.00%
温氏股份 0.04% 0.63% 0.15% 0.57%
唐人神 0.00% 32.18% 0.00% 0.00%
傲农生物 0.06% 15.54% 0.00% 0.00%
行业平均 2.61% 10.37% 0.04% 0.24%
发行人 0.26% 30.73% 0.00% 0.16%
注 1: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三季报未披露 2022 年 9 月 30 日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注 2:公司 2019 年消耗性生物资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系对水产类消耗性生物资产计提;
注 3:同行业可比公司消耗性资产包括生猪、禽类等,且生猪占比较高;
注 4:消耗性生物资产存货跌价计提比例=消耗性生物资产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消耗
性生物资产期末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 0.16%、0.00%、30.73%和 0.26%。2019 年末、2020 年
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比例均较低,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存货跌价计提准备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合
理范围,不存在较大差异。2021 年末,受猪价下行周期影响,公司对消耗性生
物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比
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跌价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
(三)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海大集团 0.09% 0.32% 0.13% 0.27%
新希望 7.50% 8.12% 0.46% 1.55%
牧原股份 0.00% 0.00% 0.00% 0.00%
温氏股份 0.13% 0.57% 0.18% 0.42%
通威股份 0.67% 0.88% 0.98% 0.16%
唐人神 0.09% 13.40% 0.26% 0.12%
傲农生物 0.22% 8.94% 0.13% 0.00%
行业平均 1.24% 4.61% 0.31% 0.36%
发行人 0.88% 11.87% 1.36% 1.78%
注 1: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三季报未披露 2022 年 9 月 30 日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注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存货期末余额。
提比例分别为 1.78%、1.36%、11.87%和 0.88%,除 2022 年 6 月末外均高于同行
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谨慎、合理。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
存在重大差异。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情况,分析公司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人及同行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和计提依据,核查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分析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行对比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期内发行人饲料业务和养殖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和原材料价格上涨,发行人原材
料、库存商品和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余额随之增加,与业务规模和增长趋势匹配,
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存货余额增长幅度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但整体增
长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集中在 6 个月以内,存货整体库龄较短,1 年以上库龄的存货占比较小,存货
期后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库存积压无法销售等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
分。
问题 10、申请人最近三年一期末预付账款(含其他非流动资产,下同)余
额较高且逐年大幅增长。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公司收购九鼎集团部分股权和
收购正邦科技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支付 11.6 亿元股权收购款,目前这两项
收购处于涉诉纠纷中。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最近三年一期末预付账款余额较
高且逐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申请人业务规模相匹配;
(2)结合预
付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预付内容、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等补充说
明上述情形是否构成资金占用;
(3)收购九鼎集团股权和收购正邦科技旗下部分
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情况,收购价格确定依据,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属于财
务性投资;
(4)目前收购进展情况,在收购不确定的情况下即支付大额预付款的
原因,大额资金支付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相关内部控制是否
存在重大缺陷,大额预付款的收回情况,是否存在无法收回风险,相关董事、
高管是否勤勉尽责。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最近三年一期末预付账款余额较高且逐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与申请人业务规模相匹配
(一)预付账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预付货款 63,964.55 33,377.39 44,589.45 12,891.07
其中:饲料预付款 23,902.71 21,768.77 38,345.23 8,040.10
种业预付款 21,916.77 1,924.17 776.37 314.28
预付动力费 1,043.00 1,046.29 818.55 821.95
预付研发及服务费 698.62 429.35 1046.23 562.93
预付其他款项 1,111.17 1,211.85 876.15 1,080.66
合计 66,817.34 36,064.88 47,330.37 15,356.61
通过上表,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5,356.61 万元、
商货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66,817.34 100.00 36,064.88 100.00 47,330.37 100.00 15,356.61 100.00
通过上表可知,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账款 以一年以内为主,占比分别为
的影响,部分原料价格快速上升,尤其是饲料中主要的能量原料玉米的价格从
涨的背景下,公司加大了原料储备,从而导致预付账款增加,2020 年末公司预
付玉米采购款余额约 3 亿元。玉米市场采购价格趋势图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衡情况得到缓解,玉米采购价格缓慢下降,公司增加了按照现货价采购玉米的比
例,适当降低玉米储备量,相应的预付款减少。
(1)
由于 2022 年以来,国际、国内市场供应的变化,豆粕、玉米等原材料供应紧张,
价格大幅增加,公司适时加大原材料储备导致公司饲料产业预付款增加较大。
(2)
公司种业板块主要销售水稻种子、玉米种子等产品。公司在每年四季度根据次年
生产经营计划选择制种商,在确定制种基地面积后交付亲本材料或基础种子,在
种面积增幅较大,相应预付制种款增加较大。由于 2022 年新增大天种业纳入合
并范围,导致种业板块预付制种款进一步增加。
综上,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较高且大幅增长,主要系随着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以及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和市场供需变化,公
司预付账款规模逐年增加所致,与公司业务规模匹配,具有合理性。
(二)其他非流动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预付股权款 116,999.99
预付设备款及工程款 7,933.63 14,267.14 12,822.10 13,261.45
预付其他长期资产款 7,932.03 3,989.99 2,340.91 1,686.75
预付品种使用权款 1,713.68 3,872.50 2,480.00 715.17
合计 134,579.33 22,129.63 17,643.01 15,663.37
各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 15,663.37 万元、17,643.01 万元、
现金分别为 86,487.42 万元、244,304.76 万元和 235,731.45 万元,公司固定资产
等长期资产投资支出较大,相应公司预付设备、工程款及其他长期资产款小幅增
加,与公司近三年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投入较大相匹配。2022 年 9 月末公司其
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 2021 年末增长 508.14%,主要原因系 2022 年预付江西正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 5 亿元和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杨林
股权转让款 6.60 亿元所致。
综上所述,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高且逐年大幅增
长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股权款增加所致,预付设备、工程款等长期资产款
变动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预付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预付内容、是否符合行
业惯例等补充说明上述情形是否构成资金占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预付账款前十大供应商、预付关联方情况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预付账款 占预付账款 是否为
供应商 主要采购内容
号 余额 总额比例 关联方
中粮京华贸易(北京)有
限公司
四川绵竹城区省粮食储备
库有限公司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沙井
镇三号村村民委员会
PESQUERA EXALMAR 鱼粉 否
S.A.A.
国投生物能源销售有限公
司
合计 27,499.94 41.16 —— ——
如下:
单位:万元;%
预付账款 占预付账款 是否为
序号 供应商 主要采购内容
余额 总额比例 关联方
中粮国际(北京)有限
公司
中纺天泽油脂(大连)
有限公司
预付账款 占预付账款 是否为
序号 供应商 主要采购内容
余额 总额比例 关联方
榆树市亿达丰发粮油实
业有限公司
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
技有限公司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有限
公司
合计 18,051.55 50.05 —— ——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预付账款 占预付账款 是否为
供应商 主要采购内容
号 余额 总额比例 关联方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潘伟粮
食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华壬谷物贸易有限
公司
甘肃省酒泉粮油储备库有
限公司
厦门市明穗粮油贸易有限
公司
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
限公司
合计 24,032.33 50.78 —— ——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预付账款 占预付账款 是否为
供应商 主要采购内容
号 余额 总额比例 关联方
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河南华扬孔寨猪基因技术
有限公司
秦皇岛金海粮油工业有限
公司
农垦北大荒商贸(大连)有
限公司
舒兰市良友米业有限责任
公司
五常市稻谷丰和糠业有限
公司
庄浪县科瑞农牧业发展有
限公司
合计 6,281.29 40.90 —— ——
单位:万元
项目
预付关联方 488.30 144.18 188.30 25.60
预付非关联方 66,329.04 35,920.70 47,142.07 15,331.00
预付余额合计 66,817.34 36,064.88 47,330.37 15,356.61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预付关联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 主要采购内容
安徽荃华种业科技
种子 465.57 6.56 53.69 11.10
有限公司
蚌埠明德生猪养殖
猪养殖 102.92
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龙科种业
合作研发费 78.49
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种子及原料 22.73 34.70 56.12 14.50
供应商 主要采购内容
合计 488.30 144.18 188.30 25.60
综上,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的对象主要为饲料原料供应商及种业
制种商,预付内容与公司业务相关,主要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存
在金额较小的预付关联方款项情况,均为正常交易业务产生,不构成资金占用。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前十大供应商、预付关联
方情况
内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非流 占其他非流 是否
序号 供应商 动资产余 动资产总额 主要预付内容 为关
额 比例 联方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
医研究所
普瑞麦迪(北京)实验室技
术有限公司
普利源金色农业发展(江门
市)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
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北京泽林兴牧进出口有限公
司
北京纵坐标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
合计 124,730.85 92.68 —— ——
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非流 占其他非流 是否
序号 供应商 动资产余 动资产总额 主要预付内容 为关
额 比例 联方
浙江大学创新创业研究院有
限公司
北京泽林兴牧进出口有限公
司
溧阳市储丰钢板仓设备制造
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
究所
中科蓝玉(广东)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普瑞麦迪(北京)实验室技
术有限公司
合计 12,633.54 57.09 —— ——
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非流 占其他非流 是否
序号 供应商 动资产余 动资产总额 主要预付内容 为关
额 比例 联方
呼和浩特蒙特利莱机械有限
公司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
究所
中科蓝玉(广东)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其他非流 占其他非流 是否
序号 供应商 动资产余 动资产总额 主要预付内容 为关
额 比例 联方
葫芦岛打渔山泵业产业园区
国有资产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 9,976.13 56.54 —— ——
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非流 占其他非流 是否
序号 供应商 动资产余 动资产总额 主要预付内容 为关
额 比例 联方
河南恒银自动化科技有限公
司
广宁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
合计 8,538.53 54.51 ——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关联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预付关联方 1,434.99 300.00 300.00 270.17
预付非关联方 133,144.34 21,829.63 17,343.01 15,393.20
合计 134,579.33 22,129.63 17,643.01 15,663.37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关联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采购 2022 年 9 2021 年 12 2020 年 12 2019 年 12
供应商
内容 月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普利源金色农业发展(江门
股权款 999.99
市)有限公司
北京农信互联科技集团有 其他长期
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资产款
湖南金耘水稻育种研究有 品种使用
限公司 权款
合计 1,434.99 300.00 300.00 270.17
综上,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款项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中的预付
股权款、产能建设中的设备款、工程款、品种使用权款等业务开展相关款项,预
付内容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主要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存在金
额较小的预付关联方款项情况,均为正常交易业务产生,不构成资金占用。
(三)公司预付款项(含其他非流动资产)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不含其他非流动资产)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
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30日/2022年 月 31 日 31 日/2020 31 日/2019
海大集团 3.15% 3.24% 3.51% 1.07%
新希望 2.50% 1.72% 3.21% 0.89%
牧原股份 2.64% 1.66% 11.27% 3.92%
温氏股份 2.23% 1.22% 2.08% 0.58%
通威股份 3.45% 3.50% 3.04% 1.28%
唐人神 3.66% 2.67% 2.87% 1.33%
傲农生物 2.04% 1.75% 4.48% 1.61%
可比公司平均值 2.81% 2.25% 4.35% 1.53%
大北农集团 2.56% 1.29% 2.66% 1.16%
注:2022 年 9 月末占比已进行年化处理。
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且与行业平均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22 年 9 月
末因种业产业公司预付账款增加导致比行业从事饲料业务的公司比率高,公司除
种业板块外预付款主要系采购玉米、豆粕等大宗农产品原材料款,主要供应商为
大型国有企业,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一般需要预付部分款项。扣除种业预付款后比
率为 2.28%,符合行业惯例。
种业同行业上市公司预付账款(不含其他非流动资产)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
例如下:
公司简称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荃银高科 19.34% 3.38% 4.39% 2.84%
隆平高科 68.28% 6.04% 7.17% 10.57%
丰乐种业 19.18% 5.51% 10.11% 9.27%
登海种业 93.71% 3.78% 2.04% 5.68%
平均值 50.13% 4.68% 5.93% 7.09%
大北农种业 189.79% 6.24% 5.21% 1.37%
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大天种业 2022 年 1-5 月的营业成本不纳入公司合并利润表。
公司种业板块主要销售水稻种子、玉米种子等产品。种子生产与销售均具有季节
性,种子销售季节为农作物播种前期,种子生产加工季节为农作物成熟季节。公
司在每年四季度根据次年生产经营计划选择制种商,在确定制种基地面积后交付
亲本材料或基础种子,在 3-9 月期间对制种商预付制种款。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如下:
公司简称
海大集团 1.01% 1.26% 1.36% 1.41%
新希望 0.80% 0.96% 1.41% 1.88%
牧原股份 0.42% 0.56% 1.17% 2.01%
温氏股份 0.20% 0.20% 0.66% 0.81%
通威股份 0.99% 2.77% 2.41% 2.26%
唐人神 0.10% 0.23% 0.81% 1.54%
傲农生物 3.38% 3.05% 1.80% 1.74%
可比公司平均值 0.99% 1.29% 1.37% 1.66%
大北农 4.32% 0.82% 0.73% 0.83%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公司产能建设预付的设备款、工程基
建款及土地款等,因行业的生产设备一般需提前较长时间订制,基建工程施工方
需要提前备料,按照行业惯例,公司需要在签订合同后按条款约定支付一定比例
的预付款。2019 年-2021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均低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的平均值。整体来看,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处于行业合
理范围内,且与行业平均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符合行业惯例。2022 年 9 月末,
公司预付股权款增加较大,系公司根据合同约定预付部分股权转让款。
综上所述,公司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预付账款主要系采购玉米、豆粕等饲料
原料款以及种业预付款,公司预付账款余额逐年增加与公司业务规模发展相匹
配,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公司预付的股权收购款、品种
使用权款、产能建设中的设备款、土地款等款项,主要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公司存在金额较小的预付关联方款项情况,均为正常交易业务产生,符合
行业惯例,不构成资金占用。
三、收购九鼎集团股权和收购正邦科技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情
况,收购价格确定依据,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一)收购股权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解除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协议暨终止收购的议案》,
决定解除公司与杨林先生、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
议》和《合作框架协议书》,并终止该收购事宜。
九鼎集团股东杨林先生起诉公司请求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 3.96 亿元,并按照
每日 0.5‰支付违约金。
公司收到上述起诉状后,以本诉原告杨林先生为反诉被告、九鼎集团为第三
人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解除公司与杨林先生签订的《股权转让
协议》,并判令杨林先生退还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41,766.6 万元,配合办理已
纳个人所得税 24,233.4 万元的退税手续,并支付利息损失等。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中。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解除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
终止收购的公告》,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等
诉讼材料,申请判令交易对方偿还公司支付的 5 亿元预付款、支付相应利息并承
担相应的违约金等;同时,要求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林峰先生以及相关拟收购的
标的公司就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就质押股权行使优先受偿权。
正邦科技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
整及法院裁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正
邦科技被法院裁定启动预重整程序。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措施,财产保全
正在法院办理过程中。公司将密切关注正邦科技预重整程序的进展情况,并积极
采取相关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时刻关注债权的收回风
险,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收购价格确定依据,定价是否公允
公司结合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初的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拟通
过收购兼并扩大公司在湖南以及西南等片区的市场份额。
对于正邦科技下属部分子公司以及九鼎集团股权的收购价格,公司收购时主
要参考了标的公司提供的财务数据以及当时资本市场上同行业公司的市场估值
水平,并考虑标的公司在所在区域市场的地位,以及收购后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
应等因素。在此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了标的公司初步交易价格或估值范
围。公司对收购价格的确定依据,符合同行业市场公司对于估值的确定方式。
(三)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6 月修订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15 的
规定“(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
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
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
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
公司收购九鼎集团股权,主要基于九鼎集团系国内饲料行业具有规模优势的
大型企业,业务扎根湖南、重点布局湖北、江西和广西等省份,预混料及猪饲料
产能位居全国前列。
公司收购正邦科技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主要基于西南区域市场布局相
对发展空间大,目前公司在西南区域的布局相对全国布局偏低,通过收购正邦科
技下属部分子公司约 300 万吨的产能,能够快速完善公司在西南区域的产业布
局,提升公司西南区域的市场份额以及竞争力。
上述两项收购,一方面有助于公司实现饲料产能的增加,提升上市公司在饲
料行业的行业地位;另一方面,通过与大北农公司的品牌效益的协同整合,在现
有正邦科技下属部分子公司及九鼎集团的市场份额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在全国
尤其是湖南、湖北、江西、广西、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等南方地区的饲料行
业市场影响力。
综上分析,公司收购九鼎集团股权和收购正邦科技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
为公司基于产业链扩张进行的收购,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四、目前收购进展情况,在收购不确定的情况下即支付大额预付款的原因,
大额资金支付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
大缺陷,大额预付款的收回情况,是否存在无法收回风险,相关董事、高管是
否勤勉尽责
(一)目前收购进展情况
公司对于九鼎集团以及正邦科技下属西南区域标的公司目前收购进展情况
详见本反馈问题三之“(一)收购股权进展情况”相关回复。
(二)在收购不确定的情况下即支付大额预付款的原因
公司以创造世界级农业科技与服务企业为使命、长远布局大农业产业,饲料
科技产业作为公司的核心支柱产业,贡献了公司主要的营业收入。在促进农业大
力发展、全面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背景下,饲料行业的市场格局发生变
化、集约化程度快速提高,在给行业内企业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发展机遇,
公司为了抓住行业机遇,通过并购饲料标的公司,提升公司饲料业务的核心竞争
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饲料行业领先地位。
基于公司的投资战略规划需要,结合并购时标的公司与各意向收购方推进程
度,在合理考虑公司的资金状况和交易对手相关需求的情况下,为紧抓行业机遇,
推进股权并购进展,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就股权并购做了股权预付款的协议安排,
并按协议约定支付了预付款。
同行业公司中,对于股权收购预付款情况如下:
同行业 收购 预付股权款
标的公司 收购价格 预付款项
公司 年份 比例
河南新大牧业股
温氏股份 2019 年 81,040.48 30,900.00 38.13%
份有限公司
常德市科雄饲料
傲农生物 2019 年 2,600.00 700.00 26.92%
有限责任公司
来宾正邦畜牧发
双胞胎 2022 年 26,790.00 5,358.00 20.00%
展有限公司
综上,为了抓住行业机遇,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饲料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实施
了标的公司并购安排。在合理考虑公司资金状况、交易对手方需求、其他意向收
购方以及行业惯例的情况下,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一定比例的股权收购预付款。
(三)大额资金支付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相关内部控制
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制定了资金及费用管理制度,公司资金支付实行逐级审批制度。经营性
支出实施以预算为基础的三级联审制度。符合制度的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或业务
片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支出。超
过预算的支出须在修订预算(或填写超额支出说明)后按上述审批程序审核支出。
非经营性支出(如投资支出、工程或科研项目支出、超过一定金额的非经常性支
出、预算外支出、关联交易)实施跨单位审批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
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署后,依照集团规定,还应提交给产业总部、集团相关部
门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支出。
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如下:
事 项 董事长 董事会 股东大会 说 明
不超过总资产 50%、
超过总资产 50%、超
不超过净资产 50%且
过净资产 50%且金额
金额不超过 5000 万; 按照最近一期经审
超过 5000 万;超过营
对外 不超过营业收入 50% 计的总资产、净资
无权 业收入 50%且金额超
投资 且 金 额 不超 过 5000 产、营业收入和净
过 5000 万、超过净利
万 、 不超 过净 利 润 利润
润 50% 且 金 额 超 过
对外投资相关业务,包括注册、增资、注销、对外参股投资、股权收购及转
让、资产收购及转让等,均需报经集团总部审批后,再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该笔支出根据公司的大额资金支付审批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向交易对手方预付了收购九鼎集团以及正邦科技下属部分子
公司股权款。
根据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收购九鼎集团股权和收购正邦科
技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公司按照重大事项决策
管理制度的规定,提交了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
表决票 9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1 票,弃权票 1 票。
公司上述股权收购事项,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内
部控制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上述决策审批,并按协议约定及资金支付审批
程序预付了股权收购款。
综上,公司建立了大额资金支付的内部控制制度且有效执行。
公司自上市以来,主要依靠内生性发展扩大市场规模。如前所述,饲料行业
的市场格局集约化程度快速提高,给行业公司带来了挑战和发展机遇。公司为了
抓住行业机遇,在履行董事会决议审批程序并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后,实施了收购
九鼎集团部分股权和收购正邦科技旗下部分控股子公司的饲料类标的公司的并
购,以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饲料行业领先地位。在交易实施过程中,正邦科技未按
协议约定将预付款用于清理对标的公司的债务,配合公司人员参与过渡期的管理
工作,未能充分配合导致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无法出具,对公司在尽职调查中发
现的问题未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九鼎集团提供的资料无法满足第三方审计机
构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要求,未按约推进审计工作、对相关事项进行规
范整改。考虑行业市场情况以及在后续交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公司综合评
估认为,如继续实施上述股权并购交易可能给公司后续带来更大的风险和更多的
不规范,损害股东利益。公司董事高管及时决策,通过诉讼形式依法解除上述交
易。结合对外投资过程中董事高管提出的相关建议以及随着上述收购事项的进展
变化情况,公司就对外投资重大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及时总结,强化了后
续投资事项中的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了与投资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提升
对投资项目并购过程中的风险防范管理。具体改善措施如下:
(1)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投资项目风险变化相关
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2)根据投资目标和规划,科学确定投资项目在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分析
研究。在确认符合投资战略及投资机遇的条件下,严格执行投资前的可行性研究
分析、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对重大项目引入外部机构参与投资前的法律审计评估
等各项工作,充分评估投资项目风险,充分论证投资并购风险是否可控,确保实
现并购目标的同时控制并购风险;
(3)指定专门机构及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收集被投资方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定期组织投资效益分析,关注被投资方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投资合同履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
理。
(四)大额预付款的收回情况,是否存在无法收回风险,相关董事、高管
是否勤勉尽责
公司预付九鼎集团股权款 6.6 亿元,2022 年 8 月,公司收到湖南省岳阳市中
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九鼎集团股东杨林先生起诉公司请求支付第
二笔股权转让款 3.96 亿元,并按照每日 0.5‰支付违约金,截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违约金为 495 万元。公司收到上述起诉状后,以本诉原告杨林先生为反诉被告、
九鼎集团为第三人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解除公司与杨林先生签
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判令杨林先生退还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41,766.6 万
元,配合办理已纳个人所得税 24,233.4 万元的退税手续,并支付利息损失等。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正在积极通过诉讼的形式解除对九鼎集
团的收购,本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未来公司将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积极维护公
司利益。如法院判决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结合公开信息查询到交易对手方资产
情况,其有依法退回预付款的能力,预计该笔预付款回收风险较小。如法院判决
支持交易对手方的诉讼请求,则公司支付的预付款将结转为长期股权投资。
由于正邦科技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将预付款用于清理对标的公司
的债务,配合公司人员参与过渡期的管理工作,未能充分配合导致评估报告、审
计报告无法出具,对公司在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未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等原
因,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林峰等
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等;同时,要求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林峰先生以及相关拟
收购的标的公司就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就质押股权行使优先受偿
权。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公司正在积极通过诉讼形式解除对正邦科技
下属西南标的公司的收购,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措施,财产保全正在法院
办理过程中。公司对该保全资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公司已根据正邦集团破产
重整情况积极申报了债权,保护公司利益,但由于无法具体掌握正邦科技及其下
属西南标的公司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在法院判决解除本次收购并判决正邦科技返
还上市股权收款款的情况下,虽然公司已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力争保护公司财产安
全,但由于在目前情况下对交易对手方实际情况不能做到全面了解,公司的上述
款项存在一定的收回风险。
公司董事及高管对上述收购进行了充分的审议,公司在正邦科技股权并购中
按照董事及高管的建议修订完善了股权并购方案条款。在后续并购中基于标的公
司出现的情况公司及时采取终止协议的措施,以及在并购诉讼中协调公司采取措
施维护公司利益,相关董事、高管勤勉尽责。
五、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结转情况,并选取重要预付款项执行函证程序;
业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查询其相关信息,检查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
公告,复核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分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情况,收购价格确定依据;公司股权收购背景,结合规
定判断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与上述股权收购相关的决策审批资料及资金支付审批资料;了解相关董事、高管
是否参与上述股权收购相关决策,并关注其在决策过程中的意见及建议,访谈了
解公司董事高管关于勤勉尽责的说明;
保护措施;访谈了解公司对于大额预付款的回收风险的判断过程。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性及与其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的描述,与我们核查了解和收集到的资料一致,相
关事实分析形成的结论合理;
格确定依据符合同行业市场公司对于估值的确定方式,公司上述收购不属于财务
性投资;
公司股权所约定的大额预付账款系参照行业惯例以及与交易对手方协议情况进
行的支付,公司对于大额资金支付的内部控制的相关评价是合理的。
团和正邦科技下属标的公司收购的预付款。对于公司收购九鼎集团的诉讼,如法
院判决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结合公开信息查询到交易对手方资产情况,其有依
法退回预付款的能力,预计该笔预付款回收风险较小。如法院判决支持交易对手
方的诉讼请求,则公司支付的预付款将结转为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公司收购正邦
科技下属标的公司的诉讼,由于正邦科技目前正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对正邦科
技的预付款存在一定的收回风险。
子公司股权收购事项进行集体审议决策,在上述收购事项出现问题后采取措施维
护公司利益,公司对相关董事、高管勤勉尽责的评价具有合理性。
问题 11、申请人最近一期末商誉账面余额 4.24 亿元。请申请人结合商誉的
形成原因、最近一期末的明细情况,并对照《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
值》进行充分说明和披露。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商誉的形成原因及最近一期末明细
(一)商誉形成原因
公司商誉是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饲料、种业、猪养殖等业务而
产生的,均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并非多元化收购。公司首先对被收购项目在购
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充分识别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
允价值,并据此确认被收购项目在购买日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当企
业合并成本大于购买日取得的被收购项目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时,其差
额确认为商誉。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商誉形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取得可辨认
收购 所属 收购 合并
被投资单位名称 净资产公允 商誉
年份 行业 股比 成本
价值份额
云南大天种业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
宁夏大北农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饲料 60.00% 28,801.70 12,381.55 16,420.15
山东华佑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猪养殖 50.03% 30,096.49 22,273.34 7,823.15
安徽长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猪养殖 60.00% 9,722.52 7,231.28 2,491.23
福建梁野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猪养殖 80.00% 4,652.80 3,821.44 831.36
四川川单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种业 70.00% 3,168.12 2,559.45 608.67
佛山大北农汇林水产科技有限
公司
威海大北农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2013 年 猪养殖 100.00% 2,583.13 2,114.62 468.51
广东君有饲料有限公司 2015 年 饲料 60.00% 3,870.00 3,424.39 445.61
东莞一翔液体肥料有限公司 2017 年 植保 51.00% 2,550.00 2,401.55 148.45
取得可辨认
收购 所属 收购 合并
被投资单位名称 净资产公允 商誉
年份 行业 股比 成本
价值份额
辽宁盛得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
公司
其他资产组 250.9
合计 54,647.89
(二)最近一期期末明细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 54,647.89 万元,已计提减值
准备金额 12,178.07 万元,净值为 42,469.8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事项) 商誉原值 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净值
云南大天种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4,592.16 - 24,592.16
宁夏大北农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16,420.15 - 16,420.15
福建梁野山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831.36 - 831.36
四川川单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608.67 - 608.67
辽宁盛得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17.48 - 17.48
安徽长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491.23 2,491.23 -
山东华佑畜牧股份有限公司 7,823.15 7,823.15 -
佛山大北农汇林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550.21 550.21 -
威海大北农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468.51 468.51 -
广东君有饲料有限公司 445.61 445.61 -
东莞一翔液体肥料有限公司 148.45 148.45 -
安陆大北农饲料有限公司 86.33 86.33 -
兆丰华生物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79.59 79.59 -
芦山金驰阳农牧有限公司 30.01 30.01 -
郑州市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0 20.20 -
商丘市大北农饲料有限公司 20.00 20.00 -
郴州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14.77 14.77 -
合计 54,647.89 12,178.07 42,469.82
二、对照《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进行充分说明和披露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以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之规定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及披露,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定期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重点关注特定减值迹象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充分关注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的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结合可获
取的内部与外部信息,对包括存在业绩补偿事项在内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认定与商誉减值相关的特定减值迹象包括但不限于:
购方未实现承诺的业绩;
程度发生明显不利变化;
换代,盈利现状难以维持;
商誉,相关资质的市场惯例已发生变化,如放开经营资质的行政许可、特许经营
或特定合同到期无法接续等;
表明短期内会下降;
观经济恶化等。
(二)合理将商誉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
的商誉自购买日起按照一贯、合理的方法将其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
产组组合,并据此进行减值测试。
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公司充分考虑资产
组产生现金流入的独立性、企业合并所产生的协同效应、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
的管理或监控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的决策方式、归属于少数股东商誉
等因素,在购买日将商誉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并在后续会计期间保
持一致。
商誉资产组相关信息如下:
资产组或资产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 商誉分摊
资产组名称
组组合的构成 方法 方法
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
云南大天资产组 经营性资产组 无需分摊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
宁夏大北农资产组 经营性资产组 无需分摊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
梁野山资产组 经营性资产组 无需分摊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
川单种业资产组 经营性资产组 无需分摊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
盛得大北农资产组 经营性资产组 无需分摊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
长风农牧资产组 经营性资产组 无需分摊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
华佑畜牧资产组 经营性资产组 无需分摊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
佛山水产资产组 经营性资产组 无需分摊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
威海大北农资产组 经营性资产组 无需分摊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
广东君有资产组 经营性资产组 无需分摊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
东莞一翔资产组 经营性资产组 无需分摊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
安陆大北农资产组 经营性资产组 无需分摊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
兆丰华(南京)资产组 经营性资产组 无需分摊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
芦山金驰阳资产组 经营性资产组 无需分摊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
郑州市大北农资产组 经营性资产组 无需分摊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
商丘市大北农资产组 经营性资产组 无需分摊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
郴州大北农资产组 经营性资产组 无需分摊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三)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和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于每年年度终了对
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报告期末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如下:
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主要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采用未来
现金流量折现的主要假设:以管理层编制的 5 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预测期
以后的现金流量保持稳定。各业务类型增长率、毛利率及其他相关费用,基于该
资产组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确定。公司
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1)计提减值的商誉资产组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已计提减值的商誉资产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事项) 商誉原值 商誉减值准备
山东华佑畜牧股份有限公司 7,823.15 7,823.15
安徽长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491.23 2,491.23
佛山大北农汇林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550.21 550.21
威海大北农种猪科技有限公司 468.51 468.51
广东君有饲料有限公司 445.61 445.61
东莞一翔液体肥料有限公司 148.45 148.45
安陆大北农饲料有限公司 86.33 86.33
兆丰华生物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79.59 79.59
芦山金驰阳农牧有限公司 30.01 30.01
郑州市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 20.2
商丘市大北农饲料有限公司 20 20
郴州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14.77 14.77
合计 12,178.07 12,178.07
①华佑畜牧资产组减值测试情况:
少;疫情对于行情影响,造成种猪销售的阶段性的量价齐低,2019 年上半年华
佑畜牧所在的山东地区区域的商品猪与仔猪价格属于低价区。疫情造成公司猪只
死亡成本增加,疫情的防控成本显著增加,全年累计亏损 5,807 万元。2019 年资
产组出现减值迹象:“现金流或经营利润持续恶化或明显低于形成商誉时的预
期,特别是被收购方未实现承诺的业绩;”。公司评估了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可回
收价值,并确定华佑畜牧公司养殖业务资产组的商誉发生了减值,公司于 2019
年计提商誉减值 20,571,045.00 元。
幅上涨,毛利率达到历史新高,公司实现盈利。因受到猪场周边及所在地区持续
遭遇疫情的影响,公司 2020 年出栏及存栏头数均未能达到预期,生猪销售收入
较往年减少。公司自 2020 年开始加速了对低产能母猪和生物安全硬件差的猪场
淘汰力度;同时采取小单元养殖模式降低养殖密度,提高生物安全防控能力。养
殖 模 式 的 改 变 使 得 公 司 2020 年 及 未 来 规 划 产 能 将 维 持 在 原 设 计 产 能 的
低于形成商誉时的预期;”。公司评估了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并确定
华佑畜牧公司养殖业务资产组的商誉发生了减值,公司于 2020 年计提商誉减值
②长风农牧资产组减值测试情况:
受生猪行情影响本年养殖业务亏损;基于生物防控的需求将逐步淘汰原有资产组
老旧猪场或缩减出栏产量,预计原有资产组不能实现预期收益。公司评估了商誉
所在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并确定长风农牧养殖业务资产组的商誉发生了减值,
对长风农牧资产组 2021 年计提商誉减值 23,216,906.85 元,累计计提商誉减值
(2)其他重要商誉资产组情况
①大天种业资产组:
云南大天种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大天种业”
)系公司 2022 年
收购。大天种业是一家集科研、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现代种业科技
型企业。通过多年的研发,所生产的产品性状优良,综合性状方面有了明显提高,
不断开发出适应不同海拔、气候的新产品。先后共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玉米
品种 49 个,2022 年即将通过国审、省审玉米新品种 28 个。共申请授理 70 余项
玉米新品种权保护,获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授权 40 余个,2022 年预计授权植物
新品种保护 14 件,新品种保护数量及审定推广新品种数量已然跃居云南省前列。
大天种业在良种推广上建立营销网点 1000 余个,基本覆盖了云南所有适宜玉米
生产地区和贵州、四川、广西、湖北部分地区,预计 2023 年产销量 1,500 万公
斤,市场拓展与销量提升位居云南种子前列,云南省内杂交玉米种子市场占有率
达到 15%以上。大天种业资产组系 2022 年 6 月收购,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尚不
存在商誉减值迹象。
②宁夏大北农资产组:
重要经营指标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9 月
收入(万元) 61,908.91 82,297.75 99,459.38 74,758.17
净利润(万元) 6,183.55 7,696.27 8,892.69 5,234.76
毛利率 20.82% 19.85% 18.89% 16.77%
净利率 9.99% 9.35% 8.94% 7.00%
宁夏大北农拥有宁夏大北农科技园(年产 19 万吨高档猪料专业化生产线、
年产 19 万吨高端畜禽专业化生产线)和牛羊专用饲料科研生产基地(建有年产
夏乃至西北地区唯一拥有反刍、猪禽、水产饲料全部专业化生产线的饲料龙头企
业。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收入各期稳定增长,不存
在商誉减值迹象。
(四)商誉减值的信息披露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54 号)的规
定,在财务报告中充分、准确、如实、及时地披露了与商誉减值相关的重要信息。
当商誉减值损失构成重大影响时,按照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及时履行对商誉减值
计提的内部审批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恰当性、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及所选取的关键参数的恰当性;
题;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
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有关规定。
问题 12、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大且逐年大幅增长。请申请
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大且逐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核查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在建工程转固是否及时准确并发
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大且逐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报告期各期在建工程情况
公司 2022 年 1-9 月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期初金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金额
创新园 89,475.65 24,030.98 113,506.64
养殖 34,651.56 19,158.71 17,470.79 36,339.48
饲料 11,876.63 26,737.56 17,014.85 21,599.33
疫苗 22,596.63 10,522.31 32,440.49 678.44
其他 968.11 2,748.11 1,032.51 2,683.71
合计 159,568.58 83,197.67 67,958.64 174,807.61
公司 2021 年度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期初金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金额
创新园 35,767.34 53,708.31 89,475.65
养殖 72,024.43 130,753.32 168,126.19 34,651.56
饲料 12,735.36 29,595.70 30,454.43 11,876.63
疫苗 314.24 22,697.48 415.09 22,596.63
其他 17,280.71 19,322.22 35,634.82 968.11
合计 138,122.09 256,077.03 234,630.54 159,568.58
公司 2020 年度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期初金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金额
创新园 2,194.39 33,572.95 35,767.34
养殖 36,937.27 185,377.29 150,290.13 72,024.43
饲料 3,753.93 14,216.54 5,235.11 12,735.36
疫苗 311.54 1,157.14 1,154.44 314.24
其他 233.71 18,624.21 1,577.21 17,280.71
合计 43,430.83 252,948.14 158,256.88 138,122.09
公司 2019 年度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期初金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金额
创新园 855.56 1,338.83 2,194.39
养殖 12,912.70 93,375.61 69,351.05 36,937.26
饲料 11,153.49 3,432.35 10,831.91 3,753.93
疫苗 1,162.61 1,445.20 2,296.27 311.54
其他 661.92 2,410.23 2,838.44 233.71
合计 26,746.28 102,002.22 85,317.67 43,430.83
(二)在建工程大幅增长的原因
近年来,受环保、疫情防疫等政策的影响,生猪养殖行业朝着规模化的方向
发展。同时,饲料企业纷纷开始向上游种植业及下游养殖业延伸。
“猪周期”是
影响生猪养殖行业最重要的因素,企业利润水平主要与猪价波动相关。2016 年
上一波猪价高峰期过后,2017 年、2018 年商品猪价格整体处于周期的下降阶段。
受猪周期和非洲猪瘟叠加影响,生猪产能供给持续紧缩后企稳,猪价反转回升,
殖行业的利润率水平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国家高度重视生猪稳产保供,出台多
项措施鼓励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生猪生产扶持力度。2020 年中央一号文件
专门列项要求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公司在养殖规模化趋势、猪价格周期影响以及
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下,公司报告期内养殖板块在建工程投入不断增加,随着猪场
的投产,出栏量也从 2019 年 94.5 万头,2020 年 109.65 万头,再到 2021 年的 251.15
万头,有了大幅升跃。
出现供过于求,导致猪价一路下跌,行业公司普遍大幅亏损,进入 2021 年下半
年行业公司纷纷减产降亏,公司基于行业布局以及猪价下行减亏考虑,于 2022
年适当减少了养殖板块在建工程投入。
公司综合生猪行业格局的变化及未来发展趋势,根据公司战略需要,向产业
链下游延伸,公司逐步加大对养猪业务的投入,充分利用已有的土地储备,在持
续保持公司生物安全防控优势的基础上,稳健的扩大产能。
公司饲料板块主要包括猪饲料、反刍料等,报告期内猪饲料占公司饲料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72.29%、70.43%、77.26%和 73.40%。
近年来,受环保、疫情防疫等政策的影响,生猪养殖行业朝着规模化的方向
发展,规模化养殖促进国内养猪行业从传统的低水平、低规模化为主向集约化、
自动化、标准化、智能化转型,养殖模式的转变将提高工业饲料普及率,进一步
拉动饲料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猪饲料销售量分别为 279.18 万吨、327.40 万吨、
入增加;另一方面,公司在养殖规模化趋势、猪价格周期影响以及国家产业政策
支持下,报告期内生猪养殖产能不断提升,公司内部猪场规模提升拉动内部饲料
需求,进一步导致公司饲料板块在建工程投入较大。
为满足农业部新版 GMP 验收标准提高的要求,须对车间生产线、净化系统
及设施设备等软硬件进行升级,满足农业部新版 GMP 验收要求;改扩建后车间
布局更合理、设备更先进、功能更齐全、操作更高效。为丰富疫苗板块产品线,
增强公司疫苗产品品牌影响,车间改扩建后能满足新产品、新工艺对生产线的需
求,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各工程项目的建成投产后,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将进
一步提升,生产效率更高、产品质量更有保障,生产成本更有竞争力。
以进一步落实北京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打造“农业
中关村”为契机,公司于 2019 年 7 月开始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项目建设,预
计投资总额为 186,969 万元。公司新建大北农凤凰国际创新园,围绕生物育种、
生物饲料、农业生物制剂、农业大数据、农业人工智能等现代农业共性关键核心
技术,构建大型开放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打造具有全国引领作用和全球影响力的
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扎实推
进产业稳健发展。
二、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在建工程转固是否及时准确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完工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固时间/预计 累计投
累计投入
工程名称 预算数 建设周期 期末余额 账面价值 达到可使用状 入占预
金额工程
态时间 算比例
大北农(北
京)生物农 117,200.31 113,506.64 113,506.64 2022 年 11 月 113,506.64 96.85%
业创新园
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生 2021 年 1 月至
态农业产业 2023 年 3 月
链项目
沧县第一种 2021 年 1 月至
猪场项目 2023 年 3 月
大北农(合 2020 年 11 月
川)科技园 2022 年 10 月
四川省宜宾
大北农 12 2021 年 10 月
万吨绿色无 4,622.00 至 2022 年 11 4,679.14 4,679.14 2022 年 11 月 4,688.64 101.44%
公害饲料加 月
工项目
合计 —— 152,541.35 152,541.35 —— 152,663.12 ——
转固时间/预计 累计投
累计投入
工程名称 预算数 建设周期 期末余额 账面价值 达到可使用状 入占预
金额工程
态时间 算比例
前五大占在
建工程期末 87.26%
总额比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完工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固时间/预 累计投
累计投入
工程名称 预算数 建设周期 账面价值 计达到可使 入占预
金额工程
用状态时间 算比例
大北农(北京)生 2019 年 7 月至
物农业创新园 2022 年 11 月
南京新型兽用生
物制品生产车间 15,560.00 12,918.92 2022 年 7 月 12,918.92 83.03%
改扩建项目
年出栏 50 万头生
猪生态农业产业 21,500.00 12,895.68 2023 年 3 月 12,895.68 59.98%
链项目
沧县第一种猪场 2021 年 1 月至
项目 2023 年 3 月
福州新型兽用生 2020 年 11 月
物制品生产车间 17,825.00 至 2022 年 12 9,495.67 2022 年 12 月 9,495.67 53.27%
改扩建项目 月
合计 —— 134,437.71 —— 134,437.71 ——
前五大占在建工
程期末总额比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完工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固时间/预 累计投 累计投入
账面
工程名称 预算数 建设周期 计达到可使 入金额 占预算
价值
用状态时间 工程 比例
大北农(北京) 2019 年 7 月至
生物农业创新园 2022 年 11 月
年产 2 万吨有机
婴幼儿奶粉生产 30,800.00 13,048.53 2022 年 12 月 13,048.53 42.37%
线项目
内蒙古乌兰察布
场建设项目
江西省泰和禾市
二厂存栏 1 万头 2020 年 8 月至
母猪场暨生态循 2021 年 8 月
环养殖小区项目
陕西铜川市印台 2020 年 5 月至
区年出栏生猪 20 2021 年 5 月
转固时间/预 累计投 累计投入
账面
工程名称 预算数 建设周期 计达到可使 入金额 占预算
价值
用状态时间 工程 比例
万头暨种养循环
生态农业项目
合计 —— 69,075.30 —— 69,571.12 ——
前五大占在建工
程期末总额比例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完工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固时间/预 累计投
账面 累计投入
工程名称 预算数 建设周期 计达到可使 入占预
价值 金额工程
用状态时间 算比例
六枝特区年出栏
暨种养循环生态 2019 年 12 月
农业一期项目
内蒙古乌兰察布
兴和生态养猪一
体化暨年出栏 60 13,000.00 5,932.81 2020 年 3 月 5,945.83 45.74%
万头生猪项目一
期建设
南皮乌马营镇年
出栏 10 万头断奶 8,500.00 3,553.21 2020 年 6 月 3,553.21 41.80%
仔猪项
内蒙古乌兰察布
前旗生态养猪一
体化暨年出栏 60 7,500.00 3,369.32 2020 年 3 月 6,707.37 89.43%
万头生猪项目一
期建设
广东省广宁县年
出栏 25 万头生猪 2018 年 8 月至
暨种养循环生态 2020 年 4 月
农业项目
合计 —— 21,888.94 —— 30,041.34 ——
前五大占在建工
程期末总额比例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步伐,强化和规范集团各产业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管理,
确保基建工程质量,促进基本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
根据国家基建项目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工程建设
项目管理制度》,明确了项目申报及实施程序、勘察设计与规划报批的管理、招
标与合同管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项目结算管理、工程资料存档管理、财务与
资金管理等事项。工程项目建设统一由集团投资建设部统筹安排、合理调配、集
中管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及时办理
固定资产结转手续。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的情况。
三、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性,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在建工程,获取并检查基建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或竣工验收单,检查已完工结转
固定资产的范围和结转固定资产的时点是否准确;
进度和在建状态,关注是否存在已完工未及时转固的在建工程。
情况、工程施工进度、资金往来交易情况等事项进行确认。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大且逐年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报告期
内公司在建工程转固及时准确。
问题 13、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开发支出余额较高。请申请人列示最近三年
一期末开发支出明细,并补充说明最近三年一期末研发支出资本化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相关会计处理
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会计处理是否谨慎。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
查意见。
回复:
一、最近三年一期末开发支出明细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开发支出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生物育种 33,589.04 29,753.15 26,780.14 25,699.89
动物疫苗 6,883.79 8,897.67 12,579.35 11,436.02
种子品种权 4,900.73 2,553.85 2,321.31 3,329.32
合计 45,373.56 41,204.67 41,680.79 40,465.22
二、开发支出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一)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
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
用性;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二)公司的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公司制定并发布《大北农集团研发财务管理与核算制度》,对研发项目管理
及实施各个过程包括:立项审批、项目阶段划分、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支出、
项目评审、项目验收,研发项目核算涉及的核算范围、科目及摘要设置、核算方
法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对于开发支出资本化的规定为: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
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资本化条件的资
本化,不符合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
其发生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集团技术中心、各产业研究所、各单
位技术中心等非直接参与项目研发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资本化的研发项目,研发阶段及资本化时点具体情况如下:
生物育种研发分为:前期调查/试验和立项论证、基因评估、概念验证、中
间试验、环境释放(提交安全评价报告书,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获得
环境释放试验批件)、生产性试验、申报安全证书等 7 个阶段,资本化时点为环
境释放即取得环境释放试验批件时。每年末公司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
审,根据项目所处的阶段、形成成果的可能性、成果的效力、未来市场需求等因
素,确定各项目的综合权数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开发阶段的在研项目
是否符合继续资本化的条件。
动物疫苗研发分为:实验和验证、实验室制品研究、临床实验(临床申请获
得临床批件开始临床试验)、产品注册及新兽药证书核发等阶段,资本化时点为
临床试验即取得临床批件时。每年末公司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审,根
据项目所处的阶段、形成成果的可能性、成果的效力、未来市场需求等因素,加
权平均确定各项目的综合权数。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开发阶段的在研项目是否符
合继续资本化的条件。
种子品种权研发分为:品种设计、品种培育与试验及品种审定阶段,研究阶
段为:品种设计和品种规划阶段,该阶段的所有支出进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为:
品种培育与试验及品种审定阶段,该阶段具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研发对象,已完
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所发生的支出
作为资本性支出。公司每年度末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开
发阶段的在研项目是否符合继续资本化的条件。
公司开发支出核算有相应的核算制度规定,研发流程清晰,阶段性成果明确,
开发支出资本化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相关会计处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一)生物育种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生物育种项目开发支出系子公司北京大北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转基因
生物育种项目。
转基因技术难度较大,转基因安全证书审批流程复杂、耗时较长,育种门槛
较高。子公司北京大北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已育成并通过安全审批的转基因玉米
有 4 个(截至 2022 年 5 月):DBN9936、DBN9858、DBN9501 和 DBN3601T,
转基因玉米安全证书数量居于全国首位;也是目前国内唯一同时获得转基因玉米
和大豆安全证书的主体;公司转基因大豆转化品种 DBN-09004-6 也是中国公司
研发的转基因种子首次在国际上获得种植许可,于 2019 年获得阿根廷政府的正
式种植许可,并已经进入产业化阶段。
转基因政策持续推进,商业化有望加速落地。2019 年底以来,我国转基因
政策持续出台,在“验证转基因安全有效”、“验证转基因品种增产增收”、“管
理标准明确细化”、“法规保护原始创新”等方面做出推进。根据产品表现、市
场需求或政策落地的情况,确定品种审定、商业化进展。
目前国内取得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公司情况如下:
类别 单位 产品 数量
DBN9936 、 DBN9858 、
玉米 北京大北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
DBN9501、DBN3601T
瑞 丰 125、浙大瑞 丰 8、
玉米 杭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
nCX-1
Bt11xGA21 、
玉米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3
Bt11xMIR162xGA21、GA21
中国林木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
玉米 ND207 1
大学
大豆 北京大北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DBN9004 1
大豆 上海交通大学 SHZD3201 1
大豆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中黄 6106 1
尚无可比公司披露的关于研发项目资本化的信息。
基于目前国内转基因政策推进情况以及公司取得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
情况,公司对于转基因育种项目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列示的
开发支出金额是合理的。
(二)动物疫苗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可比公司 资本化确认时点
瑞普生物
出的时点;2、公司与外部机构合作开发的项目,根据合同内容按照预
(300119.SZ)
期可取得专利证书(或非专利技术)作为计入开发支出的标准;3、公
司一般以获得生产批文或专利证书且可规模化生产作为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结转无形资产的标准。
段支出的时点,将取得临床批件前发生的研究费用于当期费用化,将取
得临床批件后至所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前的开发费用于当期进入开
发支出-资本化;2、公司将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根据交易经济实质
判断合作研发交易经济实质属于自行开发相关技术(研发劳务外包)还
生物股份 是外购技术。判断合作研发经济实质是自主研发还是外购技术,应考虑
(600201.SH) 研发过程中相关的风险和报酬的承担情况。如果公司承担开发过程中的
技术风险及经济风险并享有研发成果的经济利益,则该合作研发的经济
实质是自主研发。交易经济实质属于自主开发的,则按照上述自行研究
开发的无形资产标准进行会计处理。交易经济实质属于外购技术的,按
实际支付的成本计入开发支出,项目约定进程达到目标(一般为取得新
兽药注册证书)后确认为无形资产。
中牧股份 公司研发项目分别是基础研究、实验室研究、中试研究、临床试验、申
[600195.SH] 报注册、产业化六个阶段,研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
子公司乾元浩 段支出,将研发项目是否取得临床批件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支
[A05125.SZ] 出的时点,取得临床批件前为研究阶段,取得临床批件后为开发阶段。
普莱柯
未披露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具体时点
(603566.SH)
申联生物
未披露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具体时点
(688098.SH)
科前生物 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
(688526.SH) 后,进入开发资本化确认时点阶段。
普莱柯、永顺生物、申联生物、科前生物未披露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具体时点,
公司与瑞普生物、生物股份、中牧股份[600195.SH](子公司乾元浩[A05125.SZ])
资本化时点一致,均为取得临床批件。
(三)种子品种权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项目 资本化政策
研究阶段:种子方面基础性、公益性的研究。开发阶段:种子新品种的选育
荃银高科 开发。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
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公司研发投入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在研究阶段即新品种选育的前期;
配组成功后,在向农业部门申请备案后进入测试阶段,开展区域试验、生产
试验等。测试评价阶段属于品种审定前需经历的适应性测试评价,执行公司
隆平高科
长期以来有效的研发模式,目标指向明确,成功概率较高,通过优中选优,
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品种。因此该阶段发生的项目支出在开发支出核算,
待品种审定后将该部分开发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
研究阶段: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
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不
确定性的研发活动界定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是探索性的。开发阶段:开发
登海种业
阶段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
术的基本条件。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神农科技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项目 资本化政策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
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
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
产核算。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
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万向德农
开发阶段支出是指项目立项后,产品或技术正式使用前的可直接归属的支
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
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由上表可知,公司的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四、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关键控制的执行情况;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并在报告期得到一贯执行;
报告期变动原因的合理性;了解研发项目资本化立项、研发、成果转换情况;
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的条件。
资本化会计政策合理、谨慎。
问题 14、申请人报告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逐年大幅增加。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划分依据,划分是
否准确,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2)报告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
资产逐年大幅增加的原因与合理性;
(3)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计提政策和折旧计
提情况,减值测试和减值计提情况,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未来是否存在大额减
值风险,对申请人未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划分依据,划分是否准确,是否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5 号-生物资产》“第三条 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
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
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
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公益性生物资
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
和水源涵养林等”之规定,公司根据对生物资产的持有用途等因素将生物资产划
分为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
公司将出售或培育成熟种猪、产蛋鸡等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在消耗性生物资产
核算。将为产出农产品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如种公猪、种母猪等在生产性生物资
产核算。猪场生产过程划分为:后备、配种、分娩、保育、育成、育肥等阶段。
后备、乳猪、保育、育成、育肥阶段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核算,配种、待产阶段
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
公司采用养猪管理系统对猪只实行分猪场、分栋舍、分阶段管理,并对猪只
的配种、产崽、断奶、转群、淘汰以及死亡等状态经相关人员审批后形成电子系
统记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5 号-生物资产》“第十七条 企业对达到预定生
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
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之相关规定,公司将达到可配种状态的后备猪从消耗性生
物资产结转至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并开始计提折旧。公司对生产性生物资产实行
分耳号管理,以业务系统记载的第一次配种时间为结转时点进行系统结转,财务
人员根据业务系统记录于每月末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同时在生产过程中,生产性
生物资产与消耗性生物资产实行分栋舍饲养,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
可实现准确划分。
同行业可比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划分情况如下:
证券名称 消耗性生物资产核算内容 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内容
种公猪、种母猪、种鱼、种
海大集团 仔猪、育肥猪、鱼、虾、鸡等
虾、种禽
种公猪、种母猪、后备猪、 种
新希望 仔猪、保育猪、育肥猪、商品鸭、商品鸡
鸭、种
牧原股份 仔猪、保育猪、育肥猪 种公猪、种母猪、后备猪
温氏股份 育肥猪、仔猪及后备猪等 种猪
种公猪、种母猪、后备公猪、
唐人神 仔猪、保育猪、育肥猪
后备母
种鸡蛋、种鸭蛋、种鸽蛋、胚蛋、鸡苗、鸭苗、
种鸡(包括用于生产胚蛋的
傲农生物 鸽苗、猪苗、仔牛、肉鸡、肉鸭、肉鸽、肉猪、
产蛋种鸡)、
塘鱼、林木
大北农 仔猪、保育猪、育肥猪等 种猪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将为出售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划分为消耗性生物
资产,将为产出农产品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划分为生产性生物资产。公司生产性生
物资产与消耗性生物资产划分依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综上,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划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与消耗性生物
资产划分准确。
二、报告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逐年大幅增加的原因与合理
性;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生产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
期间 金额合计
猪 果树 猪 其他
由上表可知,公司 2019 年年末、2020 年年末、2021 年年末和 2022 年 9 月
末生产性生物资产与消耗性生物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 80,735.70 万元、204,150.52
万元、132,580.80 万元和 231,964.72 万元。
(一)2020 年较 2019 年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与消耗性生物资产增加原因及
合理性分析如下: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生猪产出国,猪肉是居民第一大消费品类,自 2018 年 8
月非洲猪瘟疫情传入我国以来,我国生猪产能受到了较大影响,生猪存栏大幅下
降。2019 年末生猪存栏 31,041 万头,较 2018 年末同比下降 27.5%。2020 年非洲
猪瘟影响减弱,自 2020 年 3 月开始能繁母猪产能快速恢复。2020 年末全国生猪
存栏 40,650 万头,较 2019 年末增加 31.0%,生猪存栏量恢复到 2017 年末的 92.1%。
在非洲猪瘟影响减弱、各地政府积极落实生猪稳产保供各项政策措施的作用下,
公司 2020 年生猪产能逐渐恢复,2020 年末生物资产结存金额较 2019 年上涨幅
度较大。
续影响下,公司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助力百姓菜篮子工程,协助地方稳产保供,
公司快速推动工程建设,同时充分合理利用现有产能,抢抓养猪发展机遇,合理
配置资源,从而实现生物资产存栏量大幅提升。
(二)2021 年较 2020 年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与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少原因及
合理性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外三元生猪销售价格趋势如下:
单位:元/公斤
入 2021 年下半年行业公司纷纷减产降亏。公司 2021 年根据养殖行情调整存栏结
构控制生产性生物资产存栏规模导致 2021 年年末生产性生物资产存栏金额下
降。
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之间的差额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计提跌价准备 40,637.01 万
元 , 按 照账 面 价 值低 于 可收 回 金额 的 差额 对 生 产性 生 物资 产 计提 减 值准 备
(三)2022 年 9 月末较 2021 年末生产性生物资产与消耗性生物资产增加原
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猪周期”是影响生猪养殖行业最重要的因素,企业利润水平主要与猪价波
动相关。生猪价格在经历了 15 个月的下行后,自 2022 年 4 月开始上涨,截至
能繁母猪存栏量在 2022 年 4 月以前趋势下行以及其他验证数据判断,春节前生
猪价格有望维持震荡上行,养殖企业盈利弹性有望得到充分释放,故公司在 2022
年下半年开始逐渐释放产能,有序增加生物资产存栏。同时,基于 2022 下半年
生猪销售价格上升,公司 2022 年 9 月末生物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较 2021 年年末大
幅下降导致生物资产账面价值上升。
综上,公司根据市场行情、非瘟疫情、猪价格周期等因素调整公司生猪产业
布局及生产存栏计划,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波
动与业务规模及增长趋势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计提政策和折旧计提情况,减值测试和减值计提
情况,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未来是否存在大额减值风险,对申请人未来业绩的
影响。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计提政策和折旧计提情况
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的主要系种猪以及少量未到成熟期的果树。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折
旧,报告期内公司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全部系种猪。报告期
内,公司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计提政策如下:
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
计提折旧。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种猪 3-5 5.00-30.00 14.00-31.67
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生产性生物资产原值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累计折旧占原值比例
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折旧占原值比例分别为 12.83%、13.25%、23.35%和
复以及公司新建猪场投产影响,公司 2020 年年末生产性生物资产存栏量增幅明
显,公司 2020 年引种猪只在 2021 年计提折旧导致 2021 年年末生产性生物资产
累计折旧占比增加。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测试和减值计提情况
公司有严格的生物资产管理制度和减值准备计提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规定,期末对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生产性生物资产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产性生物
资产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以后不再转回。公司对生产
性生物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照成本与可回收金额孰低计量。成本高于可回收
金额的,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种猪 果树
期间 合计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主要系种猪,截至 2022 年 9 月末,种猪占生产性生物
资产的比重为 95.53%。果树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种养循环农业园区”项目
柑橘柚子树,当地政府在实施建设及苗木栽植方面均给予了产业扶持政策,未发
现减值迹象。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种猪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生产性生物 生产性生物 生产性生物 生产性生物
种猪减
期间 资产-种猪 资产-种猪累 资产-种猪账 资产-种猪
值比例
原值 计折旧 面余额 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
和 2.12%。
每年年末,公司对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生产性生物资
产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产
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六条: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
高者确定;第七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
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之规定,结合二元母猪销售价格、
已使用年限等信息测算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结合公司饲养水
平、乳猪预测销售价格、种猪饲养过程中预计发生成本等指标测算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孰高者作为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与账面
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依据农业农村部公开信息,报告期内二元母猪销售单价走势图如下:
公司于每年年末,结合市场行情及对未来猪价的判断分析情况,判断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否高于账面价值。由上图可知,2019 年以及
净值高于账面价值,故未对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1 年年末,二元
母猪销售价格低于 40 元/公斤,公司谨慎判断生产性生物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故
公司于 2021 年年末结合公司饲养水平、乳猪预测销售价格、种猪饲养过程中预
计发生成本等指标测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可收
回金额,并将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综合对比全国生猪市场最近 3 年价格走势、公司实际销售价格情况以及公司
报告期末生物资产的结存单价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
司认为生物资产-种猪减值准备计提金额是合理的。综上,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
折旧及减值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发行人业务情况相符,折旧计提
合理,减值计提充分。
四、未来是否存在大额减值风险,对申请人未来业绩的影响。
“猪周期”是影响生猪养殖行业最重要的因素,企业利润水平主要与猪价波
动相关。2016 年上一波猪价高峰期过后,2017 年、2018 年商品猪价格整体处于
周期的下降阶段。受猪周期和非洲猪瘟叠加影响,生猪产能供给持续紧缩后企稳,
猪价反转回升,2019 年下半年开始生猪价格逐季上行,全国猪肉价格进入上升
通道,生猪养殖行业的利润率水平大幅增加。2021 年春节后,随着生猪供应的
大量增长,市场上猪肉价格快速下跌,全国生猪均价在年内最低点达到了 10.78
元/公斤,较年初价格跌幅超过 70%,局部地区跌至 10 元/公斤以下,全行业都
陷入深度亏损。自 2022 年 10 月初以来,随着年内第二轮中央冻猪肉收储的启动,
叠加秋冬季节迎来消费端的回暖,生猪价格迎来新一轮周期。
猪周期情况:
公司养殖业务通过前几年找地、建厂、招人、培养队伍、探索业务模式等积
累了经验,公司已探索出一套相对有效的机制、有较好的人才队伍,圈舍与养猪
的管理经验有一定基础,会从前期探索转向专注生产经营,提升体系建设和标准
化程度,为未来加速度发展做准备。在猪周期下,公司将围绕猪的健康管理、高
效服务,降低养殖成本,实现在周期性波动期间的整体盈利。
结合目前猪周期的趋势,合理预计公司未来一年不存在大额资产减值风险。
同时,公司将围绕猪的健康管理、高效服务、养殖技术提升等一系列措施降低成
本,提升养殖业务盈利水平。
综上,发行人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来不存在大额减值风险,预计对发行人未
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划分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
物资产存栏变动原因,结合全国存栏量、市场价格行情、在建猪场投产情况等信
息评价发行人生物资产存栏变动情况的合理性;
折旧计提情况;
现净值的合理性,评估生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对管理层计算的生物资
产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进行评价,包括检查销售价格、销售均重、单头
成本及销售费用等;查询近年来猪养殖价格变动情况,了解价格周期性波动规律,
检查分析管理层考虑这些因素对生物资产发生减值风险的影响。
获悉行业变化趋势,分析发行人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来是否存在大额减值风险,对
发行人未来业绩的影响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相关规定,划分准确,且与同行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发行人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及减值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折旧及减值计提合理,减值计提充分;
场投产以及根据行业变动趋势适时调整存栏量所致,具有合理性。
存在大额减值的风险,对发行人未来业绩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具有合理性。
问题 15、申请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金额较高。
请申请人详细说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减值测试
情况与减值测试过程,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未来是否
存在大额减值风险,对申请人未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
意见。
回复:
一、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减值测试情况与减
值测试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
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
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
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
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
于)预计金额等。
(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对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公司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
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
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减值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524,472.88 92,751.22 431,721.66 431,721.66
运输设备 10,176.54 6,122.05 4,054.49 4,054.49
办公设备 19,955.71 14,919.03 5,036.68 5,036.68
生产设备 266,683.90 115,762.08 150,921.82 150,921.82
科研设备 19,634.80 14,313.45 5,321.35 5,321.35
其他 3,173.48 2,199.78 973.70 973.70
合计 844,097.31 246,067.60 598,029.71 598,029.71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633,956.35 110,808.08 523,148.27 523,148.27
运输设备 12,793.64 6,697.87 6,095.77 6,095.77
办公设备 22,152.43 15,843.86 6,308.57 6,308.57
生产设备 314,506.64 138,727.50 175,779.14 0.64 175,778.50
科研设备 19,921.71 15,688.10 4,233.61 4,233.61
其他 2,707.84 2,305.62 402.22 402.22
合计 1,006,038.60 290,071.03 715,967.58 0.64 715,966.93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778,593.66 134,220.69 644,372.97 644,372.97
运输设备 15,177.96 7,977.79 7,200.17 7,200.17
办公设备 25,689.31 17,275.46 8,413.85 8,413.85
生产设备 392,034.25 165,087.59 226,946.66 0.64 226,946.02
科研设备 22,336.87 17,089.52 5,247.34 5,247.34
其他 2,704.65 2,323.53 381.11 381.11
合计 1,236,536.69 343,974.59 892,562.10 0.64 892,561.46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824,377.54 156,171.69 668,205.85 668,205.85
运输设备 16,068.63 9,457.77 6,610.86 6,610.86
办公设备 26,949.94 18,917.33 8,032.61 8,032.61
生产设备 418,373.76 191,425.55 226,948.20 0.64 226,947.56
科研设备 25,010.79 17,728.10 7,282.68 7,282.68
其他 2,759.69 2,402.63 357.07 357.07
合计 1,313,540.34 396,103.06 917,437.28 0.64 917,436.64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报告期末,公司房屋建筑物及
生产设备账面价值合计为 582,643.48 万元、698,926.77 万元、871,318.99 万元和
和 97.57%。
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分业务板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原值 原值 原值 原值
养殖
业务
饲料
业务
疫苗
业务
其他 118,227.47 14.01% 120,485.40 11.98% 156,563.32 12.66% 172,480.52 13.13%
合计 844,097.31 100.00% 1,006,038.60 100.00% 1,236,536.69 100.00% 1,313,540.34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固定资产主要集中于养殖板块及饲料板块,报告期末养殖
业务及饲料业务固定资产占比分别为 79.16%、82.37%、82.69%和 80.08%。
饲料板块报告期内资产规模与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 2019 年末 2020 年末 2021 年末 2022 年 9 月末
固定资产原值 377,027.11 386,872.25 407,488.28 421,133.86
销售收入 1,304,024.29 1,658,662.70 2,269,475.90 1,726,645.77
养殖板块报告期内资产规模与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头
指标 2019 年末 2020 年末 2021 年末 2022 年 9 月末
固定资产原值 291,089.35 441,711.15 615,071.49 630,813.29
生猪出栏头数 94.5 109.65 251.15 187.11
由上表可知,公司饲料板块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业
务规模稳定增长;公司自 2015 年开始陆续投建猪场,养殖板块固定资产成新率
较高,尽管生猪养殖业务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但因长期资产使用时间较长,根据
市场历史波动情况,行业不会长期处于下行状态,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不会大幅
度降低,报告期末未计提减值准备。
三、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减值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在建工程账面余额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金额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创新园 2,194.39 2,194.39
养殖业务 36,937.27 36,937.27
饲料业务 3,753.93 3,753.93
疫苗业务 311.54 311.54
其他 233.71 233.71
合计 43,430.83 43,430.83
类别 在建工程账面余额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金额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创新园 35,767.34 35,767.34
养殖业务 72,024.43 72,024.43
饲料业务 12,735.36 12,735.36
疫苗业务 314.24 314.24
其他 17,280.71 17,280.71
合计 138,122.09 138,122.09
类别 在建工程账面余额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金额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创新园 89,475.65 89,475.65
养殖业务 34,651.56 34,651.56
饲料业务 11,876.63 11,876.63
疫苗业务 22,596.63 22,596.63
其他 968.11 968.11
合计 159,568.58 159,568.58
类别 在建工程账面余额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金额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创新园 113,506.64 113,506.64
养殖业务 36,339.48 36,339.48
饲料业务 21,599.33 21,599.33
疫苗业务 678.44 678.44
其他 2,683.71 2,683.71
合计 174,807.61 174,807.61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系在建猪场建设项目以及饲料业务板块办公楼
及厂房建设项目。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固时间/预
所属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固 期末
工程名称 计达到可使
板块 余额 金额 金额 余额
用状态时间
六枝特区年出栏 100
万头优质肉猪暨种养
养殖 6,686.39 6,686.39 2019 年 12 月
循环生态农业一期项
目
内蒙古乌兰察布兴和
生态养猪一体化暨年
养殖 1,757.90 4,187.93 13.02 5,932.81 2020 年 3 月
出栏 60 万头生猪项
目一期建设
南皮乌马营镇年出栏
养殖 129.44 3,423.78 3,553.21 2020 年 6 月
内蒙古乌兰察布前旗
生态养猪一体化暨年
养殖 3,893.76 2,813.62 3,338.05 3,369.32 2020 年 3 月
出栏 60 万头生猪项
目一期建设
广东省广宁县年出栏
循环生态农业项目
合计 24,260.25 8,152.40 21,888.94
单位:万元
本期 转固时间/预计
所属 期初 本期增加
工程名称 转固 期末余额 达到可使用状
板块 余额 金额
金额 态时间
大北农(北京)生物农
总部 2,194.39 33,572.95 35,767.34 2022 年 11 月
业创新园
年产 2 万吨有机婴幼儿
乳业 13,048.53 13,048.53 2022 年 12 月
奶粉生产线项目
内 蒙古乌兰 察布 2400
养殖 24.00 8,296.47 8,320.47 2020 年 12 月
头核心原种场建设项目
本期 转固时间/预计
所属 期初 本期增加
工程名称 转固 期末余额 达到可使用状
板块 余额 金额
金额 态时间
江西省泰和禾市二厂存
栏 1 万头母猪场暨生态 养殖 6,141.58 6,141.58 2021 年 8 月
循环养殖小区项目
陕西铜川市印台区年出
栏生猪 20 万头暨种养 养殖 161.66 6,131.53 495.81 5,797.37 2021 年 5 月
循环生态农业项目
合计 2,380.05 67,191.07 495.81 69,075.30
单位:万元
本期 转固时间/预
所属 期初 本期增加
工程名称 转固 期末余额 计达到可使用
板块 余额 金额
金额 状态时间
大北农(北京)生物农
总部 35,767.34 53,708.31 89,475.65 2022 年 11 月
业创新园
南京新型兽用生物制
品生产车间改扩建项 疫苗 84.15 12,834.78 12,918.92 2022 年 7 月
目
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生
养殖 58.14 12,837.54 12,895.68 2023 年 3 月
态农业产业链项目
沧县第一种猪场项目 养殖 172.73 9,479.06 9,651.79 2023 年 3 月
福州新型兽用生物制
品生产车间改扩建项 疫苗 48.06 9,447.61 9,495.67 2022 年 12 月
目
合计 36,130.41 98,307.30 134,437.71
单位:万元
本期 转固时间/预
所属 本期增加
工程名称 期初余额 转固 期末余额 计达到可使用
板块 金额
金额 状态时间
大北农(北京)生物农
总部 89,475.65 24,030.98 113,506.64 2022 年 11 月
业创新园
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生
养殖 12,895.68 5,249.52 18,145.20 2023 年 3 月
态农业产业链项目
沧县第一种猪场项目 养殖 9,651.79 1,817.58 11,469.37 2023 年 3 月
大北农(合川)科技园 饲料 1,191.08 3,662.20 112.28 4,741.01 2022 年 10 月
四川省宜宾大北农 12
万吨绿色无公害饲料 饲料 441.15 4,247.49 9.50 4,679.14 2022 年 11 月
加工项目
合计 113,655.36 39,007.76 121.78 152,541.35
报告期末,前 5 大在建工程余额占在建工程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50.40%、
创新园的建设,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投入生产使用,创造经济利益,报告期
各期末不存在减值迹象。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减值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9 年年末 2020 年年末 2021 年年末 2022 年 9 月末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225,280.12 230,849.40 184,768.47 211,928.18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981.30 981.30 981.30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225,280.12 229,868.10 183,787.17 210,946.88
(二)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19 年年末余额 2019 年投资收益
黑龙江大北农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5,359.83 3,589.46
北京农信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信
互联”)、农信互联控股子公司厦门农信渔联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农信互联股权的北京农信众帮
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 家被投资单位
北京融拓智慧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662.53 -280.26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63,723.47 1,356.68
浙江昌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等 15 家养殖公司 14,218.72 -963.92
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龙粳种业
有限公司等 6 家种业公司
德州大北农中慧饲料有限公司等 5 家饲料公司 1,998.38 66.45
其他行业 3 家公司 2,027.31 -651.48
总计 225,280.12 5,547.79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0 年年末余额 2020 年投资收益
黑龙江大北农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8,972.73 33,612.91
农信互联、农信互联控股子公司厦门农信渔联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农信互联股权的北京农信众帮 40,419.14 776.94
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 家被投资单位
北京融拓智慧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932.51 953.63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4,660.10 802.29
浙江昌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等 9 家养殖公司 23,604.90 1,282.51
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龙粳种业
有限公司等 6 家种业公司
德州大北农中慧饲料有限公司等 5 家饲料公司 2,116.64 223.26
其他行业 2 家公司 1,108.61 -39.40
总计 230,849.40 42,421.22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1 年年末余额 2021 年投资收益
黑龙江大北农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4,324.90 -42,467.51
农信互联、农信互联控股子公司厦门农信渔联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农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农
信互联股权的北京农信众帮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4 家被投资单位
北京融拓智慧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176.18 243.66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33.49
浙江昌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等 9 家养殖公司 18,616.41 -5,730.59
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龙粳种业有
限公司等 6 家种业公司
德州大北农中慧饲料有限公司等 6 家饲料公司 2,384.02 197.38
其他行业 2 家公司 1,148.64 -27.97
总计 184,768.47 -42,506.59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余额 资收益
黑龙江大北农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8,306.37 7,456.75
农信互联、农信互联控股子公司厦门农信渔联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农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农 49,331.04 372.10
信互联股权的北京农信众帮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
被投资单位
余额 资收益
合伙)4 家被投资单位
北京融拓智慧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509.16 -2.31
浙江昌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等 7 家养殖公司 18,269.26 -1,826.82
黑龙江省龙科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龙粳种业有
限公司等 10 家种业公司
哈尔滨国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649.97 549.97
德州大北农中慧饲料有限公司等 8 家饲料公司 6,034.49 -448.90
其他行业 3 家公司 1,233.04 -15.60
总计 210,946.88 7,221.76
(三)主要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黑龙江大北农主要从事猪养殖业务。自 2015 年 10 月成立以来,养猪业务扩
展至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河北及山东六省,是东北最大的养猪企业之一,
现有基础母猪存栏能力 11.29 万头,猪苗年产能 282 万头,累计上市肥猪约 427
万头,养户猪舍 1400 余栋。公司对黑龙江大北农持股比例为 46.82%,具有重大
影响按权益法核算。受猪价格周期波动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黑龙江大北农确
认的投资收益金额存在一定波动,黑龙江大北农 2019 年盈利 0.9 亿元,2020 年
盈利 8.4 亿元,2021 年亏损 10.03 亿(其中计提生物资产减值 2.6 亿元),2022
年 1-9 月盈利 1.8 亿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黑龙江大北农生物资产结存头
数超过 120 万头,2022 年生猪销售价格触底反弹,黑龙江大北农经营稳定,截
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黑龙江大北农的长期股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
农信互联成立于 2003 年原为大北农子公司,历经多次其他股东增资及股份
转让后,大北农持有农信互联股比为 25.94%。农信互联立足农业产业互联网,
已初步建成“数据+电商+金融”为底层的生猪产业智能服务平台“猪联网”,同
时连接上游“饲联网”、下游“食联网”,打通整个生猪产业链,开创数字经济
时代的智慧养猪新生态。在猪联网基础上,延伸互联网的触角到田、渔、蛋等涉
农各个产业,致力于创建具有影响力的农业数据化平台。农信互联为农业互联网
领域独角兽企业,2018 年其以估值 70 亿元完成 B 轮融资。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
有限公司协商,三方同意共同发起设立面向现代农业的产业投资基金智慧农业。
融拓智慧在投项目包括:1 家创业板上市公司(晓鸣股份[300967.SZ])、1 家北交
所上市公司(润农节水[830964.BJ])、1 家新三板挂牌(草都牧草[837687.OC]),
上述项目经营业绩良好,整体估值高于原投资金额。其他在投项目整体经营状况
良好,预期投资回报情况较好。
综上,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养殖、饲料、种业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战略性投资,不属于多元化投资,被投资单位经营业绩波动主要系市场行情影响,
报告期末,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判断长期股权投资减
值迹象并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恰当。
五、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减值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净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154,737.27 13,886.74 140,850.53 140,850.53
种子品种权及使用
权
生产经营许可权 3,402.99 2,420.12 982.87 982.87
非专利技术 6,115.91 3,427.08 2,688.83 77.50 2,611.33
其他 16,802.98 12,491.90 4,311.08 77.50 4,233.58
合计 201,881.26 39,722.95 162,158.31 1,629.70 160,528.61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净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149,025.95 20,982.90 128,043.05 - 128,043.05
种子品种权及使用
权
生产经营许可权 16,211.24 12,511.56 3,699.68 203.92 3,495.76
非专利技术 5,912.99 2,888.45 3,024.55 - 3,024.55
其他 6,288.63 3,124.81 3,163.82 - 3,163.82
合计 201,004.81 49,891.49 151,113.31 5,156.81 145,956.50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净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150,205.93 23,525.78 126,680.15 - 126,680.15
种子品种权及使用
权
生产经营许可权 20,997.74 14,250.18 6,747.56 203.92 6,543.64
非专利技术 5,912.99 3,352.96 2,560.04 - 2,560.04
其他 7,404.97 3,778.09 3,626.88 - 3,626.88
合计 211,098.68 56,601.24 154,497.44 6,633.20 147,864.24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净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156,693.17 25,693.44 130,999.73 130,999.73
种子品种权及使用
权
生产经营许可权 24,320.17 15,544.90 8,775.27 203.92 8,571.35
非专利技术 7,911.09 3,757.21 4,153.88 4,153.88
其他 6,941.48 4,451.17 2,490.31 2,490.31
合计 227,522.70 62,877.06 164,645.64 6,716.62 157,929.02
公司土地使用权主要系生产经营用地,公司持续经营状况良好,所属区域土
地价值不存在大幅下降的情形,不存在减值迹象。
种子品种权及使用权由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创种、北京金色农华、丰度高科、
生物技术公司等结合各自的品种优势开展,以华北地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为重点
区域,经营玉米、水稻等优势种子品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
减值》相关规定,于每年年末对种子品种权及使用权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
市场销量较低、市场判断未来无开发价值的品种使用权进行减值测试,将可收回
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已就
种子品种权及使用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6,512.70 万元。
生产经营许可权主要系公司疫苗板块生产经营许可,随着国内畜禽养殖业规
模化、集约化进程不断加快,养殖企业和养殖场户面临的疫病防控风险不断加大,
对于动物疫病的防治日益重视,推动了国内兽药市场的快速发展。2012-2020 年,
国内兽药产品销售规模由 402.36 亿元增长至 620.95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司动保产品包括畜禽类使用的动保产品、疫苗等,目前以猪用动保产品为主。疫
苗板块专利技术未来市场巨大,无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种子品种权及使用权、生产经营
许可权。公司已按照相关准则规定充分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计提充
分。
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未来是否存在大额减
值风险,对申请人未来业绩的影响。
如前所述,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对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充分计提减值准备。
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稳定扩大,经营稳定,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上述资产预
计不存在大额减值风险,不会对发行人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程并评价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以及无形资产明细,结合发行人经营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程和计算方法,复核使用参数的合理性;
转固资料;
进度和在建状态,关注是否有建设停滞的在建工程;
核发行人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恰当。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投资、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充分恰当。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未来不存在大额减值的风险,
对发行人未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有合理性。
问题 16、申请人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和仲裁。请申请人结合上述诉讼和仲裁
进展情况补充说明预计负债计提情况,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
见。
回复: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涉及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
大未决诉讼及仲裁进展情况以及预计负债计提情况如下:
一、中行无棣支行诉四季青公司、华佑畜牧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一)诉讼进展情况
诉讼进展情况参见本反馈意见回复之问题 3 之“一、相关重大诉讼或仲裁的
基本案情及裁判情况”之“(三)中行无棣支行诉四季青公司、华佑畜牧等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案”
。
(二)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华佑畜牧已将预计承担的担保损失确认为预
计负债,预计负债计提充分。
二、中行无棣支行诉荣昌农牧、华佑畜牧、华特希尔、恒利源种猪、华麟
牧业、三角洲集团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一)诉讼进展情况
诉讼进展情况参见本反馈意见回复之问题 3 之“一、相关重大诉讼或仲裁的
基本案情及裁判情况”之“(四)中行无棣支行诉荣昌农牧、华佑畜牧、华特希
尔、恒利源种猪、华麟牧业、三角洲集团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二)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二)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企业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当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
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应当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
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
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
额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根据判决,若被告荣昌农牧未能履行债务,原告有权就被告荣昌农牧抵押物
(棣国用(2011)第 11029 号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拍卖、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若被告荣昌农牧未能履行债务,原告有权就被告三角洲集团的抵押物(棣国用
(2013)第 13325 号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拍卖、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被告华
佑畜牧、华特希尔、恒利源种猪、华麟牧业、李文霞、张维强、田荣秀对第 1 款
约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本案中,荣昌农牧以自身土地使用权为 1,900 万元逾期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三角洲集团以其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还存在其他保证人。作为抵押物
的被告方荣昌农牧自有土地和被告三角洲集团土地,借款时原评估价值基本可以
覆盖原告方诉讼请求。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荣昌农牧以及三角洲集团
的土地尚未拍卖,山东无棣县人民法院已划扣华佑畜牧银行存款 536.14 万元,
华佑畜牧将划扣金额确认为营业外支出,华佑畜牧需要继续承担清偿的金额具有
较大的不确定性。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认预计负债需满足条件:该
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华佑畜牧在本事项中未来可能承担的担保损失金额
不能够可靠的计量,因此不符合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
三、山东省方正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李文霞、华佑畜牧、山东恒泰生
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智城农牧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一)诉讼进展情况
诉讼进展情况参见本反馈意见回复之问题 3 之“一、相关重大诉讼或仲裁的
基本案情及裁判情况”之“(五)山东省方正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李文霞、
华佑畜牧、山东恒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智城农牧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
款合同纠纷案件”
。
(二)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华佑畜牧已将对山东省方正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的欠款本金 1,060 万元和欠款利息确认为其他应付款。
四、收购九鼎集团涉诉事项
(一)诉讼进展情况
诉讼进展情况参见本反馈意见回复之问题 3 之“一、相关重大诉讼或仲裁的
基本案情及裁判情况”之“(一)收购九鼎集团涉诉事项”。
(二)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由于目前本诉讼正在审理中,针对本诉讼公司无法判断预计负债相关事项,
公司已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了及时披露。
五、收购正邦科技部分下属公司涉诉事项
(一)诉讼进展情况
诉讼进展情况参见本反馈意见回复之问题 3 之“一、相关重大诉讼或仲裁的
基本案情及裁判情况”之“(二)收购正邦科技部分下属公司涉诉事项”。
(二)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
“在甲方及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财务、评估、
法律及业务尽职调查过程中,若发现标的公司存在任何经营问题、财务问题、法
律问题、业务问题、行政或税务问题的(由甲方根据尽调情况自行判断),则甲
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利息(如有)
”。
根据上述约定及对所收购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情况,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
《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对方返还公司已支付的预付款及利息,因此本诉讼案件
不涉及预计负债的确认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人关于预计负债相关的会计政策及其计提的充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对重大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充分计提
预计负债。
问题 17、申请人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
借款逐年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较高。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账面货币资金的
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
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2)利息收入情况,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是否匹配;
(3)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逐年大幅增
加的原因,借款资金用途;
(4)偿债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如有请进行充分风险提示。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账面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大
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
(一)账面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的情
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库存现金 0.24 0.23 0.29 13.51
银行存款 551,315.76 572,605.40 421,663.05 258,720.35
其他货币资金 13,407.47 7,256.47 9,927.88 14,219.45
合计 564,723.47 579,862.09 431,591.22 272,953.3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分别为 14,773.55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7,664.98 2,100.00 241.76 5,506.18
信用证及期货保证金 2,968.01 824.01 698.00 2,353.80
客户融资保证金 1,798.14 2,898.15 3,526.41 6,173.90
因担保等被冻结资金 290.70 1,369.49 9.66 739.67
合计 12,721.83 7,191.65 4,475.84 14,773.55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占比分别为 94.79%、
动资金也不断增加,为保障日常生产经营、偿还到期债务以及新项目建设所需资
金等,公司保留了较为充裕的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存放于母公司 71,129.78 171,609.09 150,299.49 103,703.83
存放于子公司 493,593.69 408,253.00 281,291.73 169,249.48
合计 564,723.47 579,862.09 431,591.22 272,953.31
公司目前以饲料业务为主,由于饲料产品存在运输半径的限制,多采取属地
经营的模式。同时,目前公司养殖板块处于发展期,也需保持一定规模的流动资
金。公司资金余额均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运转所需。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存款余额 1,000 万元以上银行账户的存放银行、期
末金额、受限资金余额、受限原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款机构 期末余额 受限资金余额 受限原因
北京银行 84,134.53
中国农业银行 79,188.70
天津银行 40,000.56
招商银行 36,861.88
中国建设银行 36,447.24
中国民生银行 28,218.42
农业发展银行 24,852.04
桂林银行 24,060.16
华夏银行 17,405.36
中国银行 13,593.76
中国光大银行 10,694.06
交通银行 8,368.48
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 6,438.35
长沙银行 5,197.34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 4,235.29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3,585.74
兴业银行 2,873.92 1,139.87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贵阳银行 2,063.43
中国工商银行 1,447.75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 1,442.42
中信银行 1,400.00 1,400.0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宜宾农村商业银行 1,290.08
江苏银行 1,255.22
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 1,207.16
厦门银行 1,060.09
合计 437,321.96 2,539.87
(二)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
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存在向母公司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设资金归集账户情形(该等账户属
于发行人内部资金归集账户)。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与大股东及关联方独立开
立账户,独立支配资金,公司货币资金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权属明晰,不存在
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
二、利息收入情况,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及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利息支出 33,951.16 33,698.93 25,690.59 21,922.43
减:利息收入 5,206.98 5,735.82 3,620.33 2,156.70
汇兑损益 0.58 1.83 4.27 1.08
其他 1,007.59 981.93 781.15 752.31
合计 29,752.34 28,946.87 22,855.67 20,519.11
公司报告期内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平均余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利息收入 5,206.98 5,735.82 3,620.33 2,156.70
货币资金平均余额 572,292.78 505,726.66 352,272.26 250,224.37
平均存款利率 0.91% 1.13% 1.03% 0.86%
注:公司报告期利息收入主要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报告期内人民币活期存款的基准利
率为 0.35%,3 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 1.10%,6 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
综上,报告期各期,公司平均存款利率处于基准存款利率区间内,公司利息
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相匹配。
三、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逐年大
幅增加的原因,借款资金用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短期借款 669,396.84 491,004.95 407,647.49 265,288.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5,157.38 86,478.01 91,935.11 16,524.84
项目 2022 年 9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长期借款 300,327.93 274,680.00 194,140.63 65,032.85
合计 1,084,882.15 852,162.96 693,723.23 346,846.19
上述借款增长幅度 27% 23% 100% 1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265,288.50 万元、407,647.49 万元、
势,短期借款主要集中饲料生产公司,其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
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一 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 负债分别 为 16,524.84 万元、
要系加大对生猪产能扩张的投入,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 65,032.85 万元、194,140.63 万元、
主要系公司用于猪场建设及改造等,以增加生猪产能。
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
款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开展导致的需求量增大、以及为满足生猪产能扩张的
资金需求所致,借款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日常开展经营所需。
报告期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
借款变动情况:
名称 2022 三季报 2021 年报 2020 年报 2019 年报
海大集团 49% 45% 55% -15%
新希望 12% 50% 82% 61%
牧原股份 11% 48% 345% -13%
温氏股份 -7% 92% 189% -11%
通威股份 21% 37% 26% 18%
唐人神 30% 90% 23% 71%
傲农生物 9% 51% 193% 24%
可比公司平均值 18% 59% 130% 19%
大北农 27% 23% 100% 14%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主要用
于与产业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及资产投资活动,增长情况合理,与行业公司趋势
一致。
四、偿债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自身经营偿还各项借款,同时加强日常资金管理,积极拓宽融
资渠道,加大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多种措施降低偿债风险和
流动性风险。
(一)公司销售回款状况良好,是偿债资金的主要来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良好。
(二)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2.52% 35.62% 39.29% 34.14%
资产负债率(合并) 60.06% 52.76% 45.77% 39.36%
流动比率(倍) 0.90 1.03 1.11 1.21
速动比率(倍) 0.60 0.70 0.70 0.81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0.24 -1.18 11.90 4.2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21、1.11、1.03 和 0.90;速动比率分
别为 0.81、0.70、0.70 和 0.60,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短期借
款增加导致流动负债规模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接融资渠道解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导致长短期借款规模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4.21、11.90、-1.18 和 0.24,变动主要
原因系公司受猪周期影响,报告期利润水平出现较大波动。
整体上,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处于合理水平。
(三)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指标 公司简称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海大集团 1.18 1.24 1.31 1.10
新希望 0.72 0.94 0.91 0.66
牧原股份 0.66 0.62 0.89 1.08
温氏股份 1.45 1.81 1.37 1.88
流动比率(倍) 通威股份 1.90 1.01 1.14 0.77
唐人神 0.98 1.31 1.36 0.87
傲农生物 0.47 0.42 0.56 0.45
平均值 1.05 1.05 1.08 0.97
发行人 0.90 1.03 1.11 1.21
海大集团 0.70 0.55 0.65 0.54
新希望 0.38 0.51 0.42 0.30
牧原股份 0.22 0.18 0.41 0.68
温氏股份 0.74 1.05 0.58 0.98
速动比率(倍) 通威股份 1.63 0.81 1.02 0.63
唐人神 0.47 0.74 0.75 0.48
傲农生物 0.20 0.17 0.29 0.27
平均值 0.62 0.57 0.59 0.55
发行人 0.60 0.70 0.70 0.81
海大集团 62.26% 55.30% 45.66% 48.33%
新希望 69.86% 64.98% 53.06% 49.16%
牧原股份 61.47% 61.30% 46.09% 40.04%
温氏股份 60.72% 64.10% 40.88% 28.90%
合并资产负债率 通威股份 51.16% 52.80% 50.91% 61.37%
唐人神 63.38% 57.88% 42.99% 47.81%
傲农生物 79.16% 87.18% 67.52% 73.92%
平均值 64.00% 63.36% 49.59% 49.93%
发行人 60.06% 52.76% 45.77% 39.36%
注:上表数据来自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
综上,公司偿债资金来源经营业务活动,不存在重大的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
险。
五、中介机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货币资金结余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
存余额合理性;
受限、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况;
金余额是否匹配;
逐年大幅增加的原因,检查大额借款合同借款资金用途;
况分析关注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回复内容与我们在上述审计和核查程序中所了解的信息相一致。
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逐年大幅增加主要系公
司业务规模增加,相应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增加等导致,借款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公
司自身的生产经营及产能扩张。
问题 18、申请人前次募集资金中有 4.7 亿元用于收购荣昌育种股权,荣昌育
种原股东存在业绩承诺。后业绩承诺未实现,双方终止业绩承诺。请申请人补
充说明荣昌育种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业绩承诺补偿支付情况,终止原业绩承
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请保荐机构发表核
查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荣昌育种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一)公司收购荣昌育种基本情况
下简称“山东大北农”)以 1,500 万元认购荣昌育种定向增发股票 500 万股。认
购完成后,山东大北农持有荣昌育种 6.83%的股权,田荣昌先生持有荣昌育种
(以
下简称“北京融拓”)、无棣鑫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投资”)及
田荣昌先生等 13 名荣昌育种高管团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
《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等文件,公司以 28,033.05 万元收购上述股东持有的荣昌育种 7,739.66 万
股股份,合计 45.61%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山东大北农合计持有荣
昌育种 50.03%的股权,田荣昌先生持有荣昌育种 25.18%的股权。
万股,占比 56.84%,公司及子公司山东大北农合计持有荣昌育种 61.26%的股权。
份转让协议》等文件,以 26,158.98 万元收购其持有的荣昌育种 4,549.39 万股,
合计 26.81%的股权,收购后公司及子公司山东大北农合计持有荣昌育种 88.07%
的股权。
(二)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 2017 年 9 月 17 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及《附条件生
效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等文件,田荣昌、鑫源投资、郑国民、李庆举、孟
德亮、宋延芝、张华、张治波、张洪军、许金霞、王新民、孙占周等 12 名荣昌
育种高管团队(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对荣昌育种的业绩进行了承诺。协议
中关于业绩承诺与奖励的主要内容如下:
实现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孰低
值)分别不低于 4,800 万元人民币、7,200 万元人民币和 8,000 万元人民币。
则计算:荣昌育种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除非根据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否则,承诺期内,未经公司同
意,不得改变荣昌育种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同一时期同类客户结算价格平均值执行,超过或低于结算价格平均值的部分所带
来的损益,在计算当期实现净利润数时,应予以测算并扣除。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荣昌育种实际净利润数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按照目标公司
现有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持续计算),业绩承诺方承诺净利润数与荣昌育种实
际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并在上市公司
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承诺净利润数与荣昌育种实际净利润数的差额。
润数未能达到截至当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额的 90%或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间
(2018-2020 年度)累计实现的累计净利润数未能达到累计承诺数额(即 2 亿元
人民币),业绩承诺方应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当
年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累积实现净利润-已补偿
金额;
在计算各年期末的应补偿现金金额时,若应补偿金额小于零,则按零取值,
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方应在上市公司当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
作日内,将应补偿现金金额汇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否则每逾期一日,须支付上
市公司应补偿现金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利润高于承诺累积净利润(即 2 亿元人民币),则上市公司按照超额部分的 100%
奖励给业绩承诺方,业绩奖励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上市公司
应在业绩承诺期满当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业绩承诺方支付
业绩奖励(如有),否则每逾期一日,上市公司须支付业绩承诺方奖励金额的万
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业绩奖励的奖励方式、名单及实施办法由田荣昌提出,受奖
励人员应为业绩承诺期结束时仍在目标公司或上市公司任职的人员。
有荣昌育种的股数占业绩承诺方合计持有荣昌育种的总股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经营及猪场建设的需要独立订立相关的合同,但上市公司有权进行监督。
(三)实现情况
受 2018 年非洲猪瘟和生猪市场行情的影响,跨区域销售受到严重影响,2018
年度荣昌育种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50 万元,未能达到
截至当期累积承诺净利润 4,800 万元的 90%。2019 年 6 月 11 日荣昌育种原实控
人田荣昌先生突发疾病不幸身故,原业绩承诺方部分核心成员亦发生较大变动,
原业绩承诺预计基本无法实现。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决定提前全面接管荣昌育
种的生产经营权,并提前终止原业绩承诺,与荣昌育种股权收购原实际控制人田
荣昌先生的法定继承人及原业绩承诺方核心成员签署了《终止业绩承诺协议》。
二、业绩承诺补偿支付情况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附条件生效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
《终止业绩承诺协议》等文件之约定,以及公司、田荣昌先生法定继承人及
原业绩承诺方核心成员磋商结果,原业绩承诺方核心成员及田荣昌先生的法定继
承人授权公司将田荣昌先生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款中的 12,520 万元款项用
于抵扣业绩补偿金。公司已于 2019 年收到上述全部业绩承诺补偿款 12,520 万元,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
三、终止原业绩承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
益
(一)因突发变故导致业绩承诺无法继续履行
受 2018 年非洲猪瘟和生猪市场行情的影响,跨区域销售受到严重影响,荣
昌育种 2018 年度未能达成业绩承诺。2019 年 6 月 11 日荣昌育种原实控人田荣
昌先生突发疾病不幸身故,其在荣昌育种经营中至关重要,原业绩承诺方部分核
心成员亦发生较大变动。公司认为在该情形下,原业绩承诺方已经无法继续履行
经营管理义务和业绩承诺约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九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业绩承诺,并对原因予以充分披露,详
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前接管荣昌育种生产经营权和终止原业绩承
诺的公告》(编号:2019—087)。
本次公司提前接管荣昌育种生产经营权并提前终止原业绩承诺,属于自身无
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情况并且事发突然,具有合理性,符合相
关协议约定,决策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程序合规,并已充分披露终止承
诺的原因,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
相关规定。
(二)提前终止业绩承诺并提前接管经营权有利于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发展
自 2019 年 7 月,生猪出场价格持续大幅上升,且当时荣昌育种原业绩承诺
方部分核心成员已产生较大变动,维持荣昌育种的在原业绩承诺方管理下经营和
业绩承诺将带来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相对于原业绩承诺,公司提前收回荣昌育
种生产经营权,将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更好地发挥公司与荣昌育种的协同效应,
促进荣昌育种及公司业绩的共同增长;也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抢抓养猪机遇期,
实现公司大力发展养猪产业的战略目标,从而保障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公司决定提前全面接管荣昌育种的生产经营权,并提前终止原业绩承诺,具备合
理性。
图:2018-2020 年全国平均生猪出场价格(元/公斤)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三)公司已取得合理的业绩承诺补偿
根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及《附条件生效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中的约定,2018 年业绩承诺方需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金额为 3,450 万元。
昌育种并未在原业绩承诺方的经营管理下运行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因此,业绩
补偿金额由公司、田荣昌先生法定继承人及原业绩承诺方核心成员协商确定,以
《附条件生效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金额为基本原则,以保
障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不受重大影响为前提,并考虑到 2019 年 9 月生猪出场价格
已由上半年均价的 14.47 元/公斤上升至 27.27 元/公斤,并预期仍有上升趋势,对
未来业绩有积极影响。综上,最终决定的业绩补偿金额合计为 12,520 万元。公
司现已取得原业绩承诺方向公司支付的 12,520 万元业绩承诺补偿,能够较好地
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财务报告;
《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终止业绩承诺协议》及相关内外部审批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19]51030002 号,荣昌育种 2018 年未实现业绩承诺;
具体约定了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时的补偿安排;
范性文件的约定就荣昌育种 2018 年未实现业绩承诺的情况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发行人已收到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补偿款,荣昌育种 2018 年相关业绩补偿安排
已执行完毕。
性等,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业绩承诺,为保护公司
利益,发行人全面接管荣昌育种,通过任命新的管理团队、加强疫病防控力度、
等措施积极促进荣昌育种及公司业绩的共同增长,以减少原管理团队更换对荣昌
育种的影响。公司终止原业绩承诺具有合理性,能够较好地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
附表一: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处罚金额在 1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一览表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发行人及发行人主要子公司1受到处罚金额在 1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江西泰和绿 泰和县林业局出具了《证明》,认为江西泰和绿色
泰(森公)林罚 超林地使用许可批准面
色巨农农牧 泰和县林 巨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已缴纳全部罚款,对违法行
食品有限公 业局 为进行了纠正、整改,且确认该违法行为不涉及严
司 重环境污染、无人员伤亡或社会恶劣影响的情形。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处罚机关复核,公司积极
整改,未造成不良环境影响,根据《山东省生态环
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定,符合从轻处罚情形。
山东大北农 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
潍环罚字〔2022〕 潍坊市生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潍坊市生态环
CL013 号 态环境局 境局昌乐分局确认公司已经履行处罚规定义务、纠
限责任公司 测平台
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且公司违法情节一般,
属于一般失信行为(非严重失信行为)。
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
条的规定,公司在处罚机关责令改正之前即主动提
出整改,主动下架相关产品,未完成销售无违法所
得,并及时主动与客户联系进行退货,减轻了危害
江苏大北农 兴化市市 生产销售的饲料包装上
兴市监处字 后果,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
〔2022〕1274 号 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符合减轻处罚的情
限公司 理局 的行为
形,予以减轻处罚。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低于罚则
金额的下限,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
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潍坊市生态环
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排
山东大北农 境局昌乐分局确认公司已经履行处罚规定义务、纠
潍环罚字〔2021〕 潍坊市生 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 责令改正,罚款
CL035 号 态环境局 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 95,000.00 元
限责任公司 属于一般失信行为(非严重失信行为)。所以该项
治措施
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建设
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以工程合同
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天津市宝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建
天津大北农
坻区住房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 罚款 70,400.00 元(施 设委员会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
和建设委 施工 工合同价款的 1%) 和<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
限公司
员会 行)>的通知》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擅自施工的,从轻情形的处罚标准为对建设单位处
工程合同价款 1%以上 1.3%以下罚款。
根据前述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标准处于
罚则区间的下限,属于裁量阶次中的从轻情形,所
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
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
淮安市淮
江苏大北农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
淮阴市监案字 阴区市场
〔2019〕5021 号 监督管理
限公司 位职工提供就餐服务 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
局
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
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
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上述处罚依据,公司积极整
改及时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该项处罚金额为
罚则区间的最下限或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
形适用的处罚标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
处罚。
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局就江西泰和绿色巨农农牧
江西泰和绿 将猪粪贮存在无防渗、 食品有限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予以盖章和确认,
吉安市泰
色巨农农牧 泰环罚字〔2020〕 防漏土坑内,未采取有 责令整改,罚款 认为公司已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该项处罚
食品有限公 30 号 效措施防止畜禽养殖废 40,000.00 元 涉及的违法行为未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和影
境局
司 弃物渗出、泄露 响,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该项处罚不属于情节严
重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规
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按照安全
福建大北农
诏安县市 叉车的《监督检测报告》 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责令限期
华有水产科 诏市场处
技集团有限 [2019]5 号
理局 新检验 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公司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金额为罚则区间内的
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准,
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识,未建立有限空间台
根据淮安市淮阴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公
账资料;
江苏大北农 淮安市淮 司已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及时纠正,该项行政处
(苏淮阴)应急 2、未对从事有限空间作
罚〔2021〕36 号 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
限公司 管理局 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
人员、作业人员、应急
行为,该项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
培训。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
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采种坏的,依法赔偿损
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
江西泰和绿 1、责令停止违法行 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 1 倍至 3 倍的树木,可以处
泰(森公)林罚
色巨农农牧 泰和县林 毁坏 18 株野生活体樟树 为;2、补种 3 倍的 毁坏林木价值 1 倍至 5 倍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
食品有限公 业局 (价值 1.05 万元) 树木计 54 株;3、处 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司 罚款 31,500.00 元 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
支付。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金额处于罚则区间的
中间线,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准,所
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
根据昌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公司
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 1、立即停止相关行
山东大北农 昌乐县市 已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该项行政处罚涉及
乐市监商处字 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 为;2、没收相关商
[2019]495 号 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 品及包装袋;3、罚
限责任公司 理局 影响恶劣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该项处罚
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 款 30,000.00 元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导致混淆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规定,未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许可擅自
将进境、过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卸
江西大北农 中华人民 机关许可擅自将进境玉
洪青关检罚字 合计罚款 30,000.00 离运输工具或者运递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
[2020]0001 号 元 3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任公司 山湖海关 2、未按规定在指定场所
《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生产、加工、存放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关处 3 万元以下罚
款:(一)进出境粮食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或者在指
定场所生产、加工、存放的。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中两项处罚事由对应
的处罚金额均低于各自罚则金额的上限且涉及的
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准,
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
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
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尘设备未按照规范采
吉林大北农 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
(长)应急罚 长春市应 用泄爆、隔爆、惰化、
﹝2022﹞7 号 急管理局 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
限责任公司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
种控爆措施
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金
额的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罚款标
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
罚款 24,250.00 元, 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
其 中 因未 按 照规 定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
淮安市淮阴 ﹝苏淮阴﹞应急 淮安市淮 预案修订 被 处 以罚 款 18,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有限公司 号 管理局 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 排 查 治理 情 况如 实 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责令限期改正,可
向从业人员通报 记 录 或者 未 向从 业 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
人 员 通报 被 处以 罚 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款 6250 元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
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区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间的下限或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
处罚标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
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甘肃大北农 兰新(消)行罚 兰州新区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
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
限责任公司 号 支队 效
有效的。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区
间中较低档且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
的处罚标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七条规定,生
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山东大北农 (乐开)应急罚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昌乐县应
急管理局
限责任公司 号 训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区
间的较低档,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
准,同时昌乐县应急管理局就该项处罚出具了《证
明》,确认公司已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缴
纳了全部罚款,该项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不存在涉
及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所以该项
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农牧科技有 〔2021〕 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费用(未提供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
限责任公司 C030802 号 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台 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
账) 全生产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
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区
间的较低档,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
准,同时昌乐县应急管理局就该项处罚出具了《证
明》,确认公司已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缴
纳了全部罚款,该项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不存在涉
及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所以该项
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
部分防火门配件缺失; 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
消防控制柜存在故障点 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宁夏大北农 贺(消)行罚决 贺兰县公
及屏蔽点;自动喷水灭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
火系统管网无水,存在 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
限公司 号 队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 有效的。
完好有效的情形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区
间的较低档且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
的处罚标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广西大北农 金秀瑶族
金林罚决字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月 30 日前恢复植被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
﹝2022﹞35 号 同意使用林地 造林;2、处恢复占 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
限公司 业局
用林地植被和林业 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生产条件所需费用 1 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
倍的罚款,即罚款 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区
间的较低档且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
的处罚标准,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泰和县林业局出具的《证明》,公司相关违法
江西泰和绿 1、责令补种滥伐株
行为情节轻微,且公司已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
色巨农农牧 泰林罚决字 泰和县林 滥伐林木(湿地松)76 数 5 倍的树木 380
食品有限公 [2019]094 号 业局 株 株;2、罚款 13,524.00
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
司 元
法行为,该项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根据泰和县林业局出具的《证明》,公司相关违法
江西泰和绿
泰(森公)林罚 砍伐毁坏松树、杂树等 行为情节轻微,且公司已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
色巨农农牧 泰和县林 1、补种树木 744 株;
食品有限公 业局 2、罚款 11,856.00 元
司
法行为,该项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西安市高陵区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
陕西正能农 ﹝高﹞应急罚 西安市高 应急管理局确认公司已经履行处罚规定义务、纠正
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
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
责任公司 dc-1-05 号 管理局 属于一般失信行为。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
岗作业
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江山大北农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江应急罚[2021] 江山市应
第行 94 号 急管理局
限公司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
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
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金
额的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
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
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
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宁夏大北农 贺公(消)行罚 贺兰县消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
效 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
限公司 号 队
有效的。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的
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准,
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发行人其他子公司受到处罚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兆丰华生物 榕综执罚决字 福州市城 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擅自建设
有限公司 0002092 号 员会 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
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
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根据《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城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
<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
通知》,一般违法情形适用的罚款标准为按建设工
程造价 5%处以罚款。
公司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方案调整等政府审批程序
的延长,以致未及时办理规划许可证,目前已办理
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且根据上述处罚依据及裁量
标准,该项处罚适用的处罚标准为按照建设工程造
价百分之五处以罚款,该处罚适用的罚款金额为罚
则金额的较低档,上述行为属于裁量阶次中的一般
违法情形,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安陆市林业局出具的《证明》,相关违法行为
安陆绿色巨 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 1、责令限期补办初 情节轻微,且公司已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鄂安林罚决字 安陆市林
[2019]第 1005 号 业局
有限公司 设养猪厂房和附属用房 款 760,650.00 元 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
法行为,该项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第八十
五条第九项: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
罚款合计 600,000.00
湖南省众仁 元,其中第 1 项违法
益环罚字 益阳市生 存废水 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
﹝2021﹞32 号 态环境局 2、畜禽规模养殖固体废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
有限公司 第 2 项违法行为罚款
物处置不规范 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
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
用由违法者承担。有前款行为的,处十万元以上一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
百零七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
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
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
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均不属于情节严重情
形应适用的处罚标准;同时,根据益阳市生态环境
局出具的《证明》,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了全
部款项,主动承担违法责任,对相关环境违法行为
实施生态修复,并通过了专家验收,该项处罚涉及
的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件或社会恶劣
影响。
根据处罚决定书,处罚机关认为公司积极落实整改
内容,符合从轻减轻的情节,予以从轻处罚。
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局就公司提交的《关于确认
在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时 淮北昌农农牧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
淮北昌农农 淮北市烈
烈环罚(2020) 未按照要求建设配套环 行政处罚的申请》予以盖章和确认,认为公司已对
公司 环境分局
井) 公司已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该项处罚涉及
的违法行为不涉及严重污染环境、重大人员伤亡或
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该项
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超出林地审核面积毁坏 处罚依据:
江西铜锣坪 永(森公)林罚 1、罚款 487,132.00
永丰县林 林地,虽造成林地毁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
业局 但不在公司建设规划范 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
展有限公司 12022 号 复林业生产条件
围内,后期并未占用, 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且已进行复绿 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
林地每平方米 10 元至 30 元的罚款。
该项处罚适用的罚款标准为按照非法占用林地每
平方米 10 元处以罚款,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罚
款标准为较低档标准;同时,根据永丰县公安局森
林分局出具的《证明》,公司已足额缴纳了罚款并
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相关违法行为情节轻微,
且公司已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该项行政处
罚涉及的违法行为不涉及严重污染环境、重大人员
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
为,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根据安陆市森林公安局出具的《证明》,公司已对
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相关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
安陆绿色巨 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初 1、责令限期补办初
鄂安林罚决字 安陆市林 公司已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该项处罚涉及
[2020]第 1014 号 业局 的违法行为不涉及严重污染环境、重大人员伤亡或
有限公司 于挖塘修建公路 款 344,700.00 元
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该项
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处罚机关确认公司积极履行生态
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
协议,并缴纳了评估费用,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
予以从轻处罚。
烟台大北农 烟台市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
招环罚字 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21﹞24 号 排放水污染物
限公司 招远分局 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
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
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该项处罚的
处罚金额为罚则区间内的较低金额,且符合从轻减
轻处罚的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
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围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
定,违反本法规定,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
沧州市生
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
沧港环罚(委) 渤海新区
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
河北绿色农 字[2020]22 号 分局、沧
未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 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施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区
有限公司 区临港经
间内的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行政
济技术开
处罚标准,同时根据沧州渤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
发区生态
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证明》,河北绿色农华
环境分局
作物科技有限公司近三年(截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
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所以该项行政处
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机关确认公司在问题发
生后,立即采取措施,主动消除环境危害后果,并
积极配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
山东华特希 滨州市生 根据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无棣分局出具的《证明》,
棣环罚字〔2021〕 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
公司 无棣分局 轻微,且公司已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该项
控制指标排放污水
处罚涉及的违法行为不涉及严重污染环境、重大人
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
为,该项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巨农农牧有 [2021]第 SJ-01 业局 地审批的面积占用林地 状 ; 2 、 罚 款 为进行了纠正,相关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公司已
限公司 号 114,370.00 元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该项处罚涉及的违法
行为不涉及严重污染环境、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
响恶劣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该项处罚不
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
定,违反本法规定,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
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
肇庆大北农 污染物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
肇环宁罚字 肇庆市生 超过标准的要求排放污
[2021]24 号 态环境局 染物
限公司 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
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区
间的下限或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
处罚标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处罚。
根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福泉分局
贵州大北农 黔南布依
元;2、责令停止违 相关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公司已及时采取有效措
牧业科技有 黔南生环罚(福) 族苗族自 部分污水未经集中收集
限公司遵义 (2019)7 号 治州生态 处理而直排入外环境
治设施,加强管理, 污染环境、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分公司 环境局
防止污染再次发生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该项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
行政处罚。
发行人其他子公司受到处罚金额在 1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肇庆大北农 宁林罚决字 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
广宁县林 月 31 日前恢复植被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
业局 和林业生产条件; 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
限公司 号 用途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
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区
间的较低档且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
的处罚标准,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且未
射阳县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认为盐城大北农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安
盐城大北农 饲料有限公司已缴纳全部罚款,并对所涉隐患已及
(苏盐射)应急 射阳县应 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
罚[2020]12 号 急管理局 家标准、未在有较大危
司 及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不属于事
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
故处罚。
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
示标识
根据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情况说明》,
产生的养殖废弃物未全 公司已按照该单位出具的有关行政处罚决定缴纳
芦山金驰阳 雅安市芦
雅环罚﹝2021﹞ 部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导 了全部罚款,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改正;公司的该
司 境局
渠 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所受处
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心粉尘爆炸”警示标志。
山东丰沃新 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
(鲁潍新)应急 潍坊市应 2、投小料除尘器未设置
罚(2022)7 号 急管理局 静电接地。3 部分除尘器
有限公司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
进、出风口未设置风压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
差监测报警装置
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金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额的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罚款标
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蚌埠市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情况说
明》,该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行政处罚决定缴纳了
全部罚款,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该违法行
蚌埠昌农农 蚌埠市固
固环罚字 未办理猪舍环评审批手 为的情节轻微,且公司已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
﹝2020﹞029 号 续 改,该单位确认公司的违法行为不涉及严重环境污
公司 环境分局
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不属于重
大违法行为,所受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
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生产、
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存在危险化学品的储
公司在丙类库房耐火等 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
绩溪农华生
宣应急罚 宣城市应 级低于一级存放甲醇在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家有关规定情形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
[2020]02 号 急管理局 甲类库房混放甲醇和二 60,000.00 元 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
甲苯。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金额为罚则区间内的
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准,
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
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
大气排气筒未高出周围 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
聊城金牌大
聊莘环罚[2019] 莘县生态 最高建筑物 3 米以上, 停产整治。
限公司
染物排放口 行为属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材料基准》
第 36 项违法程度一般情形(初犯,且及时改正)。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区
间的较低金额,且莘县生态环境局认为该违法行为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为违法程度一般的情形,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
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
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
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
芦山金驰阳 芦林罚决字 1、责令限 2022 年 12
芦山县林 林地每平方米 10 元至 30 元的罚款。
业局 该项处罚适用的罚款标准为按照非法占用林地每
司 号 2、罚款 44,500.00 元
平方米 20 元处以罚款,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罚
款标准处于罚则区间的中间线,不属于情节严重情
形适用的处罚标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
处罚。
地退还给武平县中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
山镇老城村民委员 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
会; 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福建梁野山 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 2、自行拆除在占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
武自然资罚字 武平县自
〔2019〕34 号 然资源局
限公司 体土地 物和其他设施,恢复 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 30 元
土地原状; 以下。
平方米 20 元的标准 低区间,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准,所
罚款 40,710.80 元 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九江大北农 共青城市 巷道式重力沉降室:2. 20,000.00 元;罚款 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
(共)应急罚
〔2021〕0044 号
限公司 局 尘,未及时清理,未见 5,000.00 元;罚款 罚出具了《证明》,确认公司已对违法行为严格按
粉尘清扫制度和记录: 3,000.00 元 照该单位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整改到位,该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见有限空间警示标志, 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所以该项处
有限空间岗位风险告知 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卡:4.未见安全设施设计
专篇,未见安全评价报
告:5.未在产生、输送、
收集、贮存可燃性粉尘,
并且有较大危险因素的
场所、设施和设备上设
置 明 显的 安 全警 示标
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
位违反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
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
有效;2、消防安全标志 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一条规定,生产、储存、
未保持完好有效;3、使 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
用消防从业人员不符合 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云南大北农 宜良县消 规定;4、消防控制室值 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用人单
宜消行罚决字 1、责令停产停业;
(2022)0016 号 2、罚款 35,000 元
限公司 队 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警 者未经消防安全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的,责令改
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 正,处 5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消防技术标准,不符合 根据《昆明市消防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消防控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室值班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
强制性规定 制度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金额均为各罚则区间
内的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准,且云南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对发行
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
过 5%)的子公司,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
生产经营期间,控释肥 反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
车间 1 具安全出口标志 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
河北绿色农 沧州市公 损坏;消防水泵房消防 有效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冀沧(消)行罚
字[2019]2018 号
有限公司 队 水泵房消防机械应急控 司不属于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具有重
制柜故障;消防控制室 要影响(占比不超过 5%)的子公司,不属于情节
消防联动控制柜损坏 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
大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
定,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
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
河北绿色农 沧州市市
(临港)质监罚 使用超期未检的压力容 种设备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
字[2019]1 号 器 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有限公司 理局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金额为罚则区间内的
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准,
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
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河北绿色农 (冀沧渤临)安 沧州渤海 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AOKS-4 复合气体检测
仪未定期校验
有限公司 号 管理局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金额为罚则区间内的
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准,
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绩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证明》,认为绩
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该单位要求,已
绩溪农华生 绩溪县消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
绩(消)行罚决 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整改完毕,该单位确认该
字[2021]0011 号 违法行为不涉及重大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恶劣的
公司 队 栓无水
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该处罚不属于情节严
重的行政处罚。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无兽药生
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责
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
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
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
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
安陆绿色巨 枣农(兽药)罚 枣阳市农
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 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
证》经营兽药 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
有限公司 注1 法大队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
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
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处罚金额为罚则区间的较低
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准,且枣阳
市农业执法大队出具证明,确认该违法行为不存在
涉及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的情形,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
定,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
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
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其
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
以下的罚款。
未及时有效执行绩溪县 1、警告;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绩溪农华生
﹝绩﹞应急危化 绩溪县应 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关 2、罚款 29,000.00 元; 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
罚﹝2021﹞1 号 急管理局 于立即整改安全隐患和 3、暂扣企业安全生 其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
公司
问题》的函 产许可证 150 天 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1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暂扣期
满仍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
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
适用的处罚标准,且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
经取回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未被吊销,所以该
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
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
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
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
河北绿色农 (冀沧渤)应急 沧州渤海 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
员工宿舍两侧安全出口
锁闭
有限公司 -012-1 号 管理局 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金
额的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罚款标
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教育和培训情况;
聊城金牌大 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 1、罚款 10,000.00 元; 理局确认公司已经履行处罚规定义务、纠正失信
(莘)应急罚 莘县应急
〔2021〕104 号 管理局
限公司 安全警示标志; 3、罚款 5,000.00 元 于一般失信行为。
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
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
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由县级以上安
商丘市大北 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1 万元
(商)应急罚 商丘市应
(2019)5008 号 急管理局
公司 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金
额的较低金额,且根据商丘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
《证明》,该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违法行为,
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未在有较大危险
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
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 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
贵州大北农 贵阳市花
(花)应急罚 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 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019]8 号 施设备上设置明显安全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
限公司 管理局
警示标志 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
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区
间的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特
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
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
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
新疆大北农 (乌)应急罚 乌鲁木齐
公司员工焊接与热切割 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操作证为假证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限责任公司 号 理局
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区
间的下限或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
处罚标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采取接地措施。2.投料口
处粉尘清理工具为铁质
工具。3.公司未对有限空
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
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无棣县应急管
救 援 人员 进 行安 全培
(棣)应急罚 理局确认公司已经履行处罚规定义务、纠正失信行
无棣华有饲 无棣县应 训。4.公司未制定包含有
料有限公司 急管理局 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内
中队 4 号 般失信行为。
容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救援预案。5.公司未制定
包含有限空间作业应急
预案演练计划,未组织
有限空间综合和专项演
练,未组织有限空间现
场处置演练。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
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
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有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
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龙)应急罚 玉米仓、粉碎和混料车
龙口华有饲 龙口市应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
料有限公司 急管理局 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号 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金额为罚则区间内的
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准,
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
安徽省大北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东)应急罚 肥东县应 提升机、圆锥粉料筛有
(2021)132 号 急管理局 三台传动部位无防护罩
有限公司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
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金
额的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罚款标
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
清远大北农 1、没收违法所得 定,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生产、经
清农农(饲料) 清远市农 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标
罚[2020]1 号 业农村局 准的饲料
限公司 2、罚款 15,000.00 元 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
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货值
金额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
罚款,货值金额 1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2 倍
以上 5 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及相关裁量规定,该项处罚金额
为罚则区间内的较低金额,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
大行政处罚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无兽药生
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责
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
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
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
安陆绿色巨 1、没收违法所得 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
枣农(兽药)罚 枣阳市农 无《兽药经营许可证》
(2022)60 号 业农村局 经营兽药
有限公司 2、罚款 15,000 元 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
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
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处罚金额为罚则区间的较低
额,不属于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准,
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郴州大北农 (湘郴北湖)安 郴州市北 在粉尘涉爆方面,未严 1、责令限期改正;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
限公司 〔2020〕 管理局 批制度,2020 年 9 月 23 款 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由县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BHQXWH3 号 日对立简仓进行清理作 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业前未制定有限空间作 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业方案并经审批擅自作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业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及处罚基准,该项处罚金额为罚
则区间内的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
处罚标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损坏、挪用或者擅
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由主管部门责令
福泉大北农 福〔消〕行罚决 福泉市消
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金额为罚则区间内的
限公司 号 队
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准,
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
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由主
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 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
龙岩大北农 (武)应急罚决
武平县应 作业培训取得焊接和热 1、责令限期改正; 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
急管理局 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 2、罚款 15000 元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限公司 号
资格证从事焊接作业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区
间的下限或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
处罚标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
定》第三十条规定,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
洛阳正能农 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
(洛)安监罚 洛阳市应 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由县
[2020]14 号 急管理局 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公司 限空间管理台账
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及处罚基准,该项处罚金额为罚
则区间内的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
处罚标准,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台山市农业农村局认为台山
台山市大北 1、没收违法所得
台农农(饲料) 台山市农 生产、经营不符合产品 市大北农水产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情节较轻且积极
罚〔2019〕3 号 业农村局 质量标准饲料 配合执法人员调查,所以该项违法行为不属于不属
有限公司 2、罚款 12,000.00 元
于重大违法行为,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违法行为是第一次被查
出,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
佛山大北农 程度和相关证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认为按照《广
粤佛交罚 佛山市交
[2021]00683 号 通运输局
技有限公司 一般。
所以,该项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该项处
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企业事
业单位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山东丰沃新 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
潍环罚字[2019] 潍坊市生 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
第 GX023 号 态环境局 件应急预案备案
有限公司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金额为罚则区间内的
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准,
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规定,消防设
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
海阳丰沃新 海消行罚决字 海阳市消 部分安全出口标志、应 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由主
公司 号 队 全标志未保持完好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金额为罚则区间内的
较低金额,不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适用的处罚标准,
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序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处罚内容 不属于重大处罚的分析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
海阳丰沃新 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
(海)应急罚 海阳市应 有两名特种作业人员未
〔2021〕145 号 急管理局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公司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金额涉及的金额较
小,所以该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洛阳正能农
新安县应 统互联互通;除尘系统 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
急管理局 未规范采用泄爆与控爆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
措施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该项处罚的处罚金额为罚则金
额的较低金额,且根据新安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
《说明》,确认该违法行为不存在涉及严重环境污
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所以该
项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注 1:该项处罚发行人未留存行政处罚决定书,枣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就该项处罚出具了说明文件,对处罚情况予以核实,并确认不存在涉及严重环境
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注 2:该项处罚发行人未留存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安县应急管理局就该项处罚出具了说明文件,对处罚情况予以核实,并确认不存在涉及严重环境污染、
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之盖章页)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的全部内容,确认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邵根伙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 登 马明宽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关于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本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
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
序,本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代行) 万 军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